【最高檢:一旦發現行政執法“以罰代刑”現象 涉嫌犯罪的線索移交監察機關】

25日,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在#充分履行檢察職能 提升知產保護品質#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檢察機關發現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行政執法機關商請檢察機關開展立案監督的,檢察機關應當及時介入,迅速啟動立案監督工作;檢察機關發現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移送而不移送,涉嫌犯罪的,將該職務犯罪線索移交監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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