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國防部長洛倫扎納(DelfinLorenzana)週日對前參議院議長恩裡萊(JuanPonce Enrile)的提議表示反對,恩裡萊提議菲律賓發展核武器,用以終止中國在西菲律賓海(南海的一部分)的欺凌。
洛倫扎納指出,菲律賓是《全球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簽署國之一,《憲法》也明確禁止將戰爭作為國家政策的工具。
“絕不可能”
因此,洛倫扎納週日對媒體表示,發展核武器以執行仲裁庭的裁決“絕不可能”。
此外,他指出,菲律賓需要幾十年的時間來發展研製核武器的技術或技術能力。
不擴散條約
他說:“我們也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簽署國。”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一項國際協議,旨在防止核武器和武器技術擴散,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並且實現全球核裁軍。
該條約於1970年生效,迄今已有191個簽署國,其中包括菲律賓。
洛倫扎納說,菲律賓憲法還明確規定,菲律賓“譴責將戰爭作為國家政策工具的行為”。
他強調說:“核武器不是防禦性武器,而是進攻性武器。”
他說:“我們感謝(前)參議員恩裡萊對國家的熱愛,他提出建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但發展核武器不是一個明智之選。”
恩裡萊此前也曾任國防部長,上週,他在聲明中表示,聯合國常設仲裁法院(UnitedNations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2016年做出的支持菲律賓的裁決,只能訴諸“武力”來實現。
國與國的博弈
恩裡萊說:“這些事情只能靠武力來解決,在國與國的博弈中,武力永遠是制勝要訣。”
後來,他的態度也不再強硬,表示“如果我們無法用武力解決,我們就必須與中國談判。”他補充說,“如果我們想與中國抗衡,就必須像朝鮮那樣發展核武器。這是每個國家必須面對的現實。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發展經濟和軍事能力,這樣我們就不會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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