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和副省級市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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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市、自治州、縣、自治縣;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市、縣、自治縣。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18》(一年統計一次),截止2018年1月1日,全國四級行政區具體數量(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臺)如下: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3個(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2851個(970個市轄區、375個縣級市、1335個縣、117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888個(2個區公所、21116個鎮、9392個鄉、152個蘇木、984個民族鄉、1個民族蘇木、8241個街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分為10個層次:

國家級正職(正國級);

國家級副職(副國級);

省部級正職(省部級);

省部級副職(副省級或副部級);

廳局級正職(地廳級);

廳局級副職(副地級或副廳級);

縣處級正職(縣處級);

縣處級副職(副縣級或副處級);

鄉科級正職(正科級);

鄉科級副職(副科級)。

中國有兩個行政建制是全球最奇葩的,一個是“局”,一個是“市”,幾乎覆蓋了所有的行政級別。

先說“局”,有副國級的中央政治局、部級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部級的國家統計局,還有各種各樣的廳級局、副廳級局、處級局、副處級局、科級局、副科級局。

再說“市”,除了有憲法規定的省級直轄市、地級省轄市、縣級市外,還有各級政府特設的副國級市、副省級市、副地級市、副縣級市。其中副國級市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副省級市主要有計劃單列市和部分省會城市,副地級市主要是由省發改委確定的省直管市,副縣級市主要是指由特大鎮改制的市。

題主問副省級市和地級市有什麼區別?其實,副省級市是地級市的加強版。當初,中央政府挑選16個重要地級市為計劃單列市,賦予省級的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其市委書記和市長由中央管理的副省級公務員擔任,俗稱副省級城市。後來這16個副省級市只保留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5個市為計劃單列市,重慶升格為省級直轄市,其餘10個省會城市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取消了計劃單列,但仍保留為副省級。

在中國的行政區劃中,除了15個副省級市外,還有5個副省級行政區,分別是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河北雄安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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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和副省級城市差別太大了。僅僅行政級別一項,副省級城市就可以碾壓地級市

1、行政級別。地級市四大班子即黨委書記、市長、人大主任(一般書記兼,但都會配備主持工作的常務副主任,級別提為正廳)、政協主席,級別都是正廳。而副省級城市的四大班子則是當然的副部。其黨委書記按慣例都會身兼所在省的黨委常委,甚至有的還是副書記,在話語權上,不是一般地級市的書記所能匹配的,儘管有的地級市黨委書記,也有高配省委常委的現象。從正廳到副部雖然看起來只差一級,但實際上差的不是一節半截,進入副部序列,不僅意味著進入中管幹部的行列,更重要的是意味著政治待遇的本質提升,真正開始享受到地方大員的待遇。

2、經濟權限。副省級城市,特別是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五個計劃單列市,在經濟管轄權限上,享受的是省級待遇,在財稅方面直接向中央彙報,對中央負責。由於副省級城市在稅收上可以獲得更多的留成比例,且有更大的經濟自由裁量權,所以財力雄厚,不是一般地級市所能比擬的。地市級在財稅上都要向本省上交,留成比例相對較低,且在重大經濟政策上都需要報省裡批覆,省裡通盤考慮,一般不會給某個地級市無限制的關照,所以在發展上或多或少存在諸多限制,不像副省級省市那樣有話語權、決定權。

3、立法權限。副省級市與一般地級市的區別,主要體現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方面,國務院等主管部門將副省級市視為省一級計劃單位。而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0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由此可見,雖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上,副省級市政府已經擁有了省級政府的權限,但副省級市是沒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立法權的。

4、副省級城市名單。我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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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省市自治區行政區域級別分檔有達五個等級之多,副省級(亦稱副部級)城市是第二檔的,第一檔為各省及各自治區和其他四個直轄市: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天津市,比直轄市級別稍低一檔的是十五個副省級城市。副省級城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受省級行政區機關管轄。

最初的十六個副省級城市(當時含重慶市)是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發文[中編(1994)01號],經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成為副省級城市的。副省級城市與地級市或地級行政區一起納入各省的直接管轄之下,沒有被計劃單列。

副省級城市為非直轄市的部分省會城市和國家級計劃單列市,包括十個省會城市:分別為遼寧省的瀋陽市、吉林省的長春市、黑龍江省的哈爾濱市、江蘇省的南京市、湖北省的武漢市、廣東省的廣州市、山東省的濟南市,浙江省的杭州市,陝西省的西安市,四川省的成都市。和五個計劃單列城市:分別是(廣東省)深圳市、(福建省)廈門市、(浙江省)寧波市、(山東省)青島市、(遼寧省)大連市。重慶市未被直轄之前也是副省級計劃單列城市,1997年3月升格為直轄市。這十五個城市在1996年以前都是國民經濟和社會形態發展的計劃城市,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職權範圍。

1996年後,只保留了大連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這五個計劃單列市,其餘十個省會城市取消計劃單列,但仍保留了副省級城市級別。中央規定:這十五個城市的市委書記和市長的行政級別均為副省級,且錄用必需經過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即屬於中管幹部。也就是說,只有十個省會城市是副省級城市,其他省會城市雖然市委書記通常由副部級的省級常委兼任,但這是因為是該省省會城市地位重要才進行的“高配”。至於其市委書記職務本身是正廳級,其任免權限亦在所在省委。

在副省級城市之外,其他地級市均為正廳級。地級市在我國行政區劃上也只能算是較大的市,與非副省級城市的省會城市一樣,一些省份的地級市由於地位比較重要、經濟較發達,其一把手市委書記通常也由副部級的省級常委兼任。如廣東省珠海市、江蘇省蘇州市、無錫市,江西省贛州市,湖北省宜昌市、襄樊市等等。其中,蘇州市是我國經濟總量最大的地級市,其經濟總量在中國地級市以上的市中位列第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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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現行行政治理構架由四個層級組成的,就是中央、省、市、縣、鄉、村,這裡的省級單位還含有中央直管的直轄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還有一個新疆建設兵團;市裡面還包括了副省級市、地級市、自治盟、自治州,新疆建設兵團的師級單位;縣裡麵包含著縣級市、自治縣,新疆建設兵團的團級單位;鄉里還有同級的鎮。

地級市呢,就是原先做為省一級政府派出機構的地區行政公署演變、轉換過來的。大多都是由地區公署所在城市合併地區及下屬的縣級單位成立的,當時就叫地市合併。地市合併的市,一般都管理了原先地區所管轄的縣。相對來說,原先的地區建制,管轄的農業縣比較多點,主要就是以管理傳統的農業、農村、農民為主的;而市呢,就是工商業比較發達、城鎮化率比較高的地區了。同樣,現在的所謂縣級市、縣,也是這樣的。

那麼,問題就比較清楚了,為了更好發展經濟,發揮傳統工商發達城市特別是區域性工商業集中的大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國家就賦予了一些城市比原先的地區更大、更多乃至相當於省一級的行政立法特別是經濟處置的權力,國家每五年都要有一個五年計劃,每年都有計劃、預算、決算,這些副省級的或者是計劃單列的市,就會脫離省或者從所在省裡面單獨列出來,叫做計劃單列城市了。

副省級市是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一把手都是省部級副職。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市長、政協主席都是副省級的,由省委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為主。現有15個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是省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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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地級市和副省級市都屬於我國一級行政區,都屬於省轄市,都接受省一級直接領導。但副省級市又分為副省級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其最直觀的區別就是行政級別。例如武漢市行政級別為副省級,其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一把手均為副省級,直接屬於中央管理,也是俗話說的中管幹部。

區別二,在權利、義務上副省級市擁有的權利資源大,相應的責任義務也大。如武漢市在湖北省可謂是舉足輕重,GDP佔到全省約40%,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其省會城市的地位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做大做強省會城市,相應的在經濟上武漢市每年上繳財政收入也佔全省大頭。



區別三,領導待遇上,副省級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公務接待、工資待遇、醫療福利等待遇上比地級市要好。如武漢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可以配備35萬以下專車,而地級市一般不單獨配備。


區別四,管理權限上,計劃單列市享受部分省級經濟與社會管理權限。例如,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均為省轄市,但其享受部分省級經濟與社會管理權限。

區別五,在市轄行政區縣級別上,副省級市轄區一般為副廳級,地級市轄區一般為正處級,而副省級與地級市轄縣都為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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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和副省級有什麼不同?這要看具體情況。

副省級城市分兩種,副省級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計劃單列市的實際權限級別和自主性遠高於副省級省會。除了有副省級的伊犁州,和目前出現的雄安新區,並沒有任何其它省轄的副省級的非省會非計劃單列市。

副省級省會,其副省級更多的是體現在行政高配上,就是為了突出大省會的地位,把省會的政府機關(不僅僅是書記)全部高配半級,這更像是是對省會城市各級機關各級幹部的個人激勵。但是除此之外,副省級省會和地級市省會並無本質不同。甚至除了省會地位,和普通地級市也本無本質的不同,無論管理權限行政級別也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但是計劃單列市,直接作為省級管理權限、省級稅收財政支配權和在中央直接和省級一起計劃單列的單位,和地級市相比天差地遠,幾乎沒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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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區別從字面理解就是行政級別的差別。

城市等級主要分四種,1直轄市、2副省級城市、3地級市。

直轄市的級別和省一樣,名為市,實際卻和省平級。直轄市共有4個,分別為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副省級城市的級別僅次於直轄市,級別介於地級市和直轄市之間,直觀點說,副省級市的市長和副省長同級,副省級城市主要領導是由省裡提名,中央任命,副省級城市的市長或市委書記通常也都是省委常委。副省級城市目前有15個,分別是:哈爾濱、長春、瀋陽、大連、濟南、青島、西安、成都、武漢、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深圳。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這無座城市同時還是計劃單列市。

地級市就是最常見的市,目前全國共有294個地級市,其中包括福州、鄭州、合肥、南昌、南寧等省會也都是地級市,雖然有省會身份,但行政級別比副省級城市低一級,比如福建省會福州的行政級別是低於同省城市廈門的。

除了行政級別以外,副省級市和地級市的主要區別就是早期的城市定位有所不同,副省級城市的起點相對更高,配套更完善,資源整合更充分,副省級市通常都是綜合型強市,科教文衛等多方面相比於地級市都是比較領先的。目前的一線和新一線城市當中多半都是由直轄市和副省級城市所組成,以地級市身份入圍的僅有蘇州、無錫、東莞三市。而目前已經入圍國家中心城市的9座城市當中,也僅有鄭州是地級市,其他8城是由4個直轄市和四個副省級城市所組成。

其實諸多方面都能看出副省級城市的地位與重要性,現在很多人喜歡關注城市分級榜單,那麼從中不難發現,副省級市當中最弱的也是強二線城市,比如哈爾濱、大連、濟南、廈門。


城市發展報告


搞清楚地級市和副省級市的區別之前,還要分清楚副省級市與計劃單列市之間的區別。

1、首先,計劃單列市也屬於副省級城市,現存有5個,包括大連、青島、廈門、深圳、寧波。計劃單列市在國家財政上單列(獨立於所在省級財政),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而無須上繳省級財政。

2、副省級城市其實之前也是計劃單列市,但後續逐步被取消單列,除以上5個外,還有11個,包括重慶(於1997年升為直轄市)、長春、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目前,除重慶外的10個副省級城市、5個計劃單列市,行政級別均為副省級,即四套班子主官行政級別均為副省部級幹部,但除計劃單列市外的10個副省級城市,其財政依然收歸省級政府管轄,這是二者主要區別。

而地級市,財政上理所當然歸省級管轄,行政級別為地市級,即四套班子主官為地市級幹部。雖然其中大部分省會城市、重要城市的書記、市長可能高配省委常委或副省長,但其城市行政級別還是地市級。


芣苢君


您好,我是蟻言堂一隻半解的螞蟻,來為您回答:

地級市與副省級市兩者屬於包含關係,副省級市屬於地級市範疇內,我們國家的行政區劃層級分共分為省級、地級、縣級、鄉級、村級五種,層級分類中沒有副省級這個範疇,只能說副省級城市與普通地級市是有很大差別的。

我國目前副省級城市共有: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15座城市。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這5座城市也同屬於計劃單列市,另外10座城市全部為省會。

我們可以看到,

東三省省會全部為副省級城市廣東省、浙江省、山東省、遼寧省各有兩座副省級城市。由此可以看出:副省級城市的設立與經濟發展和歷史背景有很大關係。具體與普通地級市的區別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

1、行政層級不同:副省級城市的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其“四大班子”領導為省部級副職。而普通地級市其“四大班子”領導屬廳級正職,差半級,當然,一些重要地級市的一把手一般會進入省委常委序列,同樣是省部級副職,但是一般僅限於市委一把手。

2、經濟發展差距:可以定級為副省級城市的對其經濟和人口體量、區位優勢、歷史文化積澱、輻射帶動作用等均有較高要求。經濟發展水平及一般優於普通地級市。

3、管轄區別:副省級城市源於前期的計劃單列市,是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基本可以理解為是在保持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受省級政府和中央政府雙重管理,

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但是省級政府管理權重更大。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有不妥之處,歡迎批評指正,也可以加關注後多多交流。


蟻言堂


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主要區別是社會經濟管理權限不一樣,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四大班子主要領導級別是副部級,還是正廳級。

下面先簡單說說副省級城市。副省級市是中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為省部級副職。 副省級市的黨委、政府機關主要領導的級別,即中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 中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深圳、南京、武漢、瀋陽、西安、成都、濟南、杭州、哈爾濱、長春、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除了省會城市和15座副省級城市(法律意義上的較大市),各省(市、自治區)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經濟排行高,省內地位重要的城市進行高配幹部。以河北省為例,唐山市市委書記一般由省委常委擔任,唐山GDP排位全省第一,重工業基地。

地級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行政區的種類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級別與地區相同,故稱“地級市”。在實際工作中,一般稱作“設區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取代之前的專級市之稱。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地區地級市數量逐漸穩定下來,截至2017年10月2日,在總計334個地級行政區中,其中有294個地級市、30個自治州、7個地區、3個盟,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逐漸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地級市一般代管縣(含縣級市),對縣市工作進行管理,統一調度。雖說是省縣鄉三級,實際工作運轉是省市縣鄉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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