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乞討流浪的妹妹, 我終於把你接回家

在外乞討流浪的妹妹,  我終於把你接回家


圖片來自《都挺好》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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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鄉在皖西北的一個小村莊裡。那裡土地貧瘠,田地少,人口多,村民如果完全靠種地,一年人均純收入不會超過2000元。

2007年我16歲,妹妹宮小花8歲。家裡雖然貧窮,但有愛我們的爺爺奶奶和父母雙親。

媽媽身體不太好,爸爸農閒時跟當地建築包工頭在縣城做點零工補貼家用。妹妹犯有一種叫“羊角風”的怪病,有時候會突然手腳抽筋,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失去知覺。醒來後又沒有事。因這個緣故,學校也不敢要她,因此妹妹只是每天羨慕地看著同齡夥伴上學放學,一個人孤零零地在房前或者屋後玩。每當我放學回家時,妹妹老早就在家門口的路上等我,看到我她會歡快地跑過來,討好地幫我拎書包,口齒不清地喊哥哥。

有一天,我在學校和一個同學吵架,那個同學衝我喊:“你妹妹是個癲瘋婆,你家有遺傳病。”

我怒不可遏,揮拳把他打出了鼻血。但從此,我自我感覺被同學們看不起,彷彿走到哪都有人指指點點。而這一切不是因為我成績差,也不是因為我長得醜,而是因為我家有個得“羊角風”的妹妹。

我第一次因為妹妹而感到萬分憋屈。

我忘不了那一次我從學校回家,妹妹照常屁顛屁顛地跑過來幫我拿書包,我生平第一次朝妹妹厭惡地低吼了一聲:“你走開。”妹妹像受驚的兔子一樣,站在那驚愕地看著我,大顆的淚珠在眼眶裡轉了好久才委屈地滾落下來。

我一直成績不錯,07年終於考上了縣城的重點高中。爸媽在開心之餘更是為我的學雜費、生活費發愁。07年8月的一天,爸爸在騎摩托車去工地的路上,因疲勞過度,把腿骨摔斷了。

工地上的活是幹不成了,爸爸一直在擔心我開學後的費用湊不齊。沒過幾天,一個遠房表叔來探望爸爸,並帶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可以讓妹妹小花跟他去杭州賣花掙錢。第一年給3000元工錢,包吃包住。熟練後繼續乾的話,以後一年增加1000塊。

在我老家,一個勞動力在家一年也就掙這個數,這條件無疑相當有誘惑。

自2005年左右開始,村裡有些人建起了漂亮的小洋樓,有的還開上了小轎車,讓村民十分眼紅。在村民交頭接耳的議論聲中,後來大家都知道了,這些人是靠“帶鄉”發的財。

所謂“帶鄉”是指組織攜帶兒童,主要是殘疾兒童外出乞討。曾經一度我們這個鎮這個縣以這種不光彩的職業聞名全國,我們村被冠之為“乞討村”。

爸爸當然知道我們當地的這種風氣,但他還是答應了表叔。原因有三:第一家裡急缺錢用,他身體受傷後做不了工。第二隻是去賣花,見見世面,又不是去乞討。第三帶妹妹出去的不是外人,是遠房表叔,多少沾親帶故,量他不敢把妹妹怎樣。

於是,我那年僅8歲的妹妹,從未出過小鎮卻犯有癲癇病的妹妹,在我高中一開學的同時,隨表叔踏上了去杭州賣花的長途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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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高中,由於有妹妹一年數千元的收入幫襯家中,我的生活略微跟上了節奏。只是和妹妹相處的時間太少,往往臘月27、28回家,大年初幾就出門了,因為表叔說,過年是賣花旺季,買的人多,不能錯過了。

看著妹妹瘦弱的身體,被冬天寒風吹到粗糙開裂的臉和小手,我問起妹妹賣花的經過,妹妹卻不肯多說,只說還好。只是出門時她會對奶奶對媽媽和我不停抹眼淚,畢竟是個不足十歲的孩子,我也沒有多想。

2010年高考,一向成績拔尖的我發揮失常,清華北大夢碎,僅僅考上了河南鄭州的一個專科院校,我不願意去補習復讀,怕老師同學笑話,再說明年也沒有把握。我對爸爸說我不想去上,想跟表哥去南京學做房屋防水。很少發火的爸爸狠狠扇了我一記耳光,“全家辛辛苦苦供你讀書,你說不去就不去?你對得起在外面風吹日曬乞討的妹妹嗎?”

聞聽此言,我如遭電擊,什麼?我妹妹她不是跟表叔在杭州賣花嗎?

爸爸發現自己說漏了嘴,雙手捂著臉頹然蹲在地上,一言不發。從媽媽嘴中我終於知道,妹妹和幾個小姑娘剛開始是隨表叔在杭州賣花。說是賣花,其實就是在傍晚到深夜在小區廣場、公園、茶座酒吧等人多或者情侶多的地方,死纏著人家買。玫瑰花批發1-3元一朵,她們被規定統一賣10塊。表叔規定每人每天要賣到30朵,後來加到50朵,不賣完不許收工。

而我的妹妹似乎知道家中爸爸治病、哥哥讀書需要錢,一天能賣同伴雙倍的數量,最多的一天賣過120朵。而買花人的概率十分之一不到,也就是說妹妹每天要向上千人推銷才能做到這個業績。這得走破多少鞋底,喊破嗓子叫多少聲叔叔阿姨大哥大姐才行啊?對於一個才八九歲的孩子來說這未免太殘忍了。

更惡劣的是,表叔的賣花生意才做了一年不到,就因為同行競爭激烈、城市管理不允許等原因做不下去了。可他又不想失去這批能為他掙錢的小孩子,真把他們送回老家,他可就什麼錢也撈不到了。在思索一陣之後,表叔直接教我妹妹她們幾個小孩乞討,每天天不亮把她們幾個放在固定的人多的幾個地方。不打牌的時候他直接去收錢或者送飯,有時候他牌桌上忘了,妹妹她們只得在飢寒交迫或者嚴寒酷暑中繼續不停跪地磕頭行乞。

而這一切,爸爸媽媽早已從表叔吞吞吐吐的通話中心知肚明,沒有制止,也算默認。當然妹妹的工錢從最初的3000塊一年變為了8000。

我十分氣憤地對爸爸說:“我妹妹是一個有病隨時會發作的人,你們照顧不好她也就算了,還讓她去乞討,如果我妹不回來,這大學我堅決不去上了。”我媽媽不停抹著眼淚,爸爸徹底慌了,答應我馬上聯繫表叔把妹妹帶回家。

但是直到我開學,妹妹也沒能回來。我要報警,爸媽死活不同意,一是這樣說不定會害了表叔吃牢飯,二是我們也收了人家的錢。只是以後不再讓她出去就行了。後來才知道,表叔擔心幹這一行有風險,已經偷偷把妹妹和其他夥伴“租”給了另外一個同鄉,租金是每人每年12000。

他們已經輾轉到外地去了。

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我和帶妹妹的“老闆”通了電話,我要求他趕緊帶我妹妹她們回來,並警告他要絕對保證她們的人身安全。和妹妹通話時,妹妹故作輕鬆地笑著說:“哥,其實我……我挺好的,我還胖了呢?就是想家,想……你們……”妹妹最後的聲音是哽咽的。我流著淚叮囑她一定要保重身體,注意安全,並向她保證,很快我就會去接她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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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大學,我就連找了數份兼職,可以不依靠家裡自己邊讀書邊養活自己了。我最大的心願是努力攢錢儘快把妹妹接回家,不能再讓她在外頭乞討流浪了。

開學一個月不到,我就接到湖南長沙某收容所的電話,證實了電話中的人是妹妹後,我買了當天的高鐵票,恨不得立刻飛到妹妹身邊。第二天,在收容所工作人員陪同下,見到了過年分別後大半年沒有看到的妹妹,她個子明顯高了,但沒有像上次通話中說的胖了,而是又黑又瘦。乍見到我,妹妹烏黑的眼珠裡泛著晶瑩的淚光,一頭撲進了我的懷裡。

從妹妹的嘴裡,我得知,自從離開表叔後,妹妹他們不知道坐了多少火車汽車,到過了很多不知名的城鎮鄉村。這次他們老闆不知道為何被抓了,她才被送到收容所,怕爸媽擔心,妹妹向工作人員報的是我的手機號碼。我緊緊握住妹妹滿是傷口開裂樹皮一樣粗糙的手,淚溼眼眶,這哪是一個十一二歲小姑娘的手啊!

同時妹妹也告訴我,在乞討時也得到過許許多多好心人的幫助,幾次她發病都有人把她送到醫院,在冬天很冷的時候,有的人買熱饅頭往她手裡塞,有的給買新棉衣。有一個奶奶連續三天給她端來了飯,直到她離開……

這一幕幕,年少的妹妹竟然記得刻骨銘心,講起來是那麼的動容動情。

“哥,以後你也要做幫助別人的好人。”

“妹妹,哥哥答應你,我發誓再也不會讓你離家乞討了,相信我。”妹妹“噗嗤”一笑,緊緊抱住了我。

後來,我拼命勤工儉學,除了自己上學開銷,還能結餘一部分寄給家裡。而我的妹妹,再也沒有出去乞討過,在家裡陪著父母,陪著爺爺奶奶。

可是她曾經經歷的苦難我終身難忘。

上大學開始,我就加入了志願者行動,參加工作至今,每當在大街小巷碰見了乞討的老人、殘疾人,我會從自己的錢包裡掏出五塊十塊表示心意。而當見到年幼的傷殘的兒童在乞討時,我會詳細問詢他(她)的籍貫、家庭地址,對他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遇到感覺可疑的,會立即報警求助。不這樣做,我的良心就會感到不安。

我所做的這一切,曾經是為了彌補對妹妹當年四處流浪乞討的虧欠,但現在已經成為淨化我靈魂的一部分,我將踐行終生。

-END-

魏偉,一個走過大江南北熱愛文字閱歷豐富的文藝中年。

(本篇題圖來自《都挺好》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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