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我,一定要告訴我。”

“暗戀我,一定要告訴我。”

-1-

總是無法及時表達喜歡之情的人,永遠都在完美錯過最佳愛人的路上。

強子無聊刷朋友圈,發現林玲居然搬來自己所住的城市。

腦子瞬間有些短路,愣了好一會兒,他才回過神來,認真細看了下林玲朋友圈顯示的地址,她的新家距離自己現在住的地方只差了一條街。

看著好友動態上,林玲那張笑魘如花的臉,那種熟悉的壓抑感又迎面朝他襲來。

這個他暗戀了整個青春期的姑娘,現在已嫁作他人婦。

他曾經很喜歡她,準確來說他現在其實也挺喜歡她的,雖然她已是別人家的老婆,但她隨手發個動態,還是能快速,成功地吸引他的關注。

可是這麼多年來他對她的喜歡,都只是啞巴式默默無聞,從不聲張的暗戀。

他喜歡她,從來只是天知地知,自己知道的事。

以前和兄弟朋友聊天,不知是誰起的頭說起她,他心裡明明在乎地要死,嘴上卻還是滿不在乎地說:哈哈,她不是我的菜,我對她這類型不感冒。

口是心非的人註定情路坎坷。

自從林玲搬過來之後,強子總覺得沒準哪天就會偶遇上。

果然沒幾天,強子出門吃晚餐,就看見林玲提著一袋衣服迎面向他走來。

他原本想假裝不認識,迅速加快步伐走開。

倒是林玲很驚喜地叫住他:“強子,原來你也住這裡啊!”

強子無奈擠出“哎呀,見到你很開心”的表情,對她笑了笑。

原本一個人的晚餐,被林玲的強行加入,變成兩個人的。

強子心不在焉地吃著飯,林玲倒是話癆附體,話多得很。

林玲說:“強子,我結婚了,你知道嗎?”

強子嗯嗯了兩聲,沒接話。

林玲大口喝下冰涼的汽水,說道:“哎呀,強子,我以前其實特別喜歡你,你知道嗎?”

強子嘴巴里的一口飯都沒來得及嚥下去,抬起頭像見鬼一樣望著林玲。

林玲咧開嘴釋然地笑了笑:“雖然已經是過去式了,但還是想讓你知道一下...我以前膽子特小,喜歡你也不敢說,只敢默默藏在心裡,有一次我讓我閨蜜的老鄉去探探你的口風,聽他說你對我不感冒,不喜歡我這種類型的,我還兀自傷心,難過了很久,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把心情平復好,重新出發。”

強子已經完全沒有心思繼續吃飯,他剋制住自己,強忍著噴薄欲出的憤怒問林玲:“你當時暗戀我,為什麼不親口告訴我...”

林玲自嘲地說道:“我那時覺得自己像只醜小鴨,自卑地很,哪敢當面跟你表白,除非我先確定你喜歡我,否則我只敢把這份喜歡爛在肚子裡。”

林玲的這一番解釋讓強子好像看到當年的自己。

那時的強子,何嘗不是面對著喜歡的人,膽子小到彷彿稚嫩的幼鼠。

他對她的暗戀不僅深埋在心裡不見天日,連好朋友曾經開門見山地試探,也被他一本正經地否定掉。

膽小的人只配用後悔度過餘生。

強子沒跟林玲說自己曾經喜歡過她,有些話,在最適當的時候沒有說,後來也沒有機會再說了。

這麼多年來她對他而言,都是不一樣的煙火藏匿在心底最深的角落。

這些話,從前要是說給她聽,也許現在和她共建愛巢的人是他。

要是當時的他,像個爺們一樣,暗戀就大膽告訴對方,或許他們之間現在連孩子都有了。

沒有哪一種幸福,會固守在原地等你,如果你不夠勇敢,有些錯過就只能是註定。

暗戀一個人,一定要及時讓對方知道,比被拒絕更令人後悔的是,你連對方的心意都還沒搞清楚,就先給自己的感情判了不可能的死刑,那才是對感情最大的侮辱。

-2-

有些錯過會讓你懊悔地想扇自己巴掌。

答應去相親,是美美為了應付父母不絕於耳的嘮叨聲而做出的妥協。

她原本計劃打扮得像個樸素的村婦那樣去見相親對象,讓對方完全沒興趣跟自己繼續接觸瞭解下去,自己就可以完成任務愉快交差。

她期盼著草草收場,相親對她而言就只是象徵性去走個過場,權當給父母一個交待。

但是“機關算盡”,自以為一切設想得很完美的她,在見到相親對象第一眼,頓時傻了。

沒想到,這個媒婆口中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兒子居然是她的高中同學張陽。

本來相親相到同學,頂多就是尷尬罷了。

但對美美來說,穿得像個賣菜的村婦般,灰頭土臉地遇到自己的高中暗戀對象,唯一的感覺是萬箭穿心,只想當場遁逃。

相親時再見到的張陽,老了許多,雖說依然能從他的眉眼之間窺見他年輕時的俊俏。

但歲月果然既不放過長得醜的,也沒偏心長得好看的。

高中時頭髮茂盛的張陽,而今禿了頂,咧起嘴角笑時,美美清楚地看見他眼角的細紋。

雖然當年暗戀的男孩已老,神奇的是美美再次面對他時,依然會拘謹到不知如何交流,做不到口若懸河侃侃而談。

張陽卻表現出非一般地興奮和驚呼:“美美,沒想到居然是你,美美,你比從前樸素了些...”

美美窘得耳根子立馬紅了。

張陽頓了一會兒,靦腆地補了一句:但你無論怎麼穿,都很好看。

這反轉來得有點猝不及防,美美直接愣住了。

距離高中畢業已過去整整10年。張陽沒想到自己和美美會以這種方式再見。

這頓相親飯吃了足足三個小時。

張陽一直在跟美美回顧往昔。

說了很多讀書時發生的糗事。

美美津津有味地聽著,居然一點都不覺得厭煩。

他們一直待到餐廳打烊。

臨走前,互相道別時,張陽鼓了巨大的勇氣告訴美美:“讀書時我暗戀了你整整三年,上大學之後我也一直對你念念不忘,我其實有偷偷從同學那裡打聽到你的聯繫方式,但我從不敢聯繫你,今天我們用這樣的方式重逢,我覺得再不說出來我們可能會永遠錯過了,我到現在還是挺喜歡你的。”

張陽剛說完,美美的眼淚就淌了下來。

她邊哭邊口齒不清地說道:“其實我讀書時也暗戀你好幾年,但那時我也只敢悶在心裡,從不敢跟你說,比我優秀的姑娘那麼多,我沒把握你會愛我,只好沉默...”

美美最終和張陽還是走到一起了,但這份互相喜歡的表白,整整遲到了10年。

每個人的人生,都沒幾個痛快的10年。

而美美錯過的是張陽最年輕的10年。

張陽錯過的也是美美最青春的10年。

如果他們能讓對方早點明白自己的心意,或許他們會更早參與彼此的人生,分享瑣碎卻美好的日常。更早擁抱簡單的小幸福。

而不是再見面時,一個是總在被父母逼婚的大齡未婚女青年,一個是已經禿頂,不再少年的“老”男人。

在一起之後,美美常常很後悔自己當年沒早點讓張陽知道自己的心意,也會埋怨張陽當年暗戀她卻不讓她知道。

他們都在後悔錯過彼此那10年,那永遠也無法重來的,無比珍貴的10年。

-3-

暗戀一個人,請一定要讓對方知道。

告訴對方,最差的結果不過就是被拒絕。

但其實最令人介意的並不是被拒絕,最傻的是明明互相暗自喜歡,卻因為各自悶在心上,不肯說,對方並不知道,最終造成各種千奇百怪,難以補救的錯過和遺憾。

這種錯過和遺憾日後要是知道,會讓人捶胸頓足,深感冤枉。

被心愛的人青睞本該是件值得狂喜的人間幸事。

卻因為不敢說出口而白白錯過和心愛之人攜手並肩的機會。

這種錯過,經歷過的人都恨不得扇當時不敢表白的自己幾巴掌:“開口說句我喜歡你,真的有那麼難嗎?”

越害怕失去的人,就算是穩操勝券最終也會失去。

所以,喜歡就要大聲說出來,暗戀要勇敢告訴對方,別傻傻隱瞞,沒準,她(他)也正在暗戀你,等著你去愛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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