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些人不可以報考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

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將於2019年10月份開展,關於國家公務員考試哪些人不可以報考呢?雲南中公教育為各位考生整理了不符合國考的一些報考條件供大家參考;

注意,這些人不可以報考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 現役軍人;

4.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 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 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以上各情形是公務員職位所嚴格禁止出現的,從根本上說,這是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素質、政治道德素質,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文/玉溪中公教育鳳凰學習中心(yxoff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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