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有標準嗎?怎麼給補償款?

高老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徵收土地,必須給予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承包經營權人經濟補償。補償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制定補償方案必須聽取農民集體、農民代表意見,補償方案必須依法發佈公告,進行公示。


土地徵收補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承包經營權人必須向縣級人民政府申請補償登記。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47條規定,分為土地補償、徵收安置補償、青苗附著物補償。

土地徵收補償按當地土地三年平均產值的4倍——6倍補償,貧困地區、貧困人口最高獲得15倍補償;徵收安置補償按人均土地面積補償,每人獲得當地土地三年平均產值4倍——6倍補償,貧困人口、貧困地區最高獲得30倍補償;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一般按評估機構評估結果補償,值多少錢補多少錢。

補償款會統一發放,一是打入被徵收土地農民銀行卡內,二是現金髮放,農民必須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必須先補償、安置好農民,再徵收動工,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非法侵佔土地徵收補償款。補償土地面積按土地確權登記證上面積計算。沒有確權的土地必須有證明擁有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材料才能獲得補償。

土地徵收補償事宜,農民最好聘請律師委託全權處理土地徵收補償事宜。如果對青苗、地上附著物評估報告存在異議,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機構重新評估一下。


長江老農


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由於建設道路和開發需要等,在徵收農民的承包地時,農民依照相關法規可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而由於各省市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甚至在同一省份的不同省轄市(地區),其補償標標準也會不一樣。

就以我所在的江蘇省徵用農用地補償的標準,依據江蘇省2011年新調整的徵地補償標準(蘇政發2011[2011-40號]),徵地補償標準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構成,當然,如果徵地時土地種植農作物或蔬菜等,農戶也可以獲得土地附著物的青苗補償。



而江蘇一、二、三、四類地區補償費新的最低標準分別是5萬元、4.4萬元、3.5萬元、3萬元,這其中土地的最低補償標準分別為2.4萬元、2.1萬元、1.8萬元、1.6萬元,資金直接下撥給失地所在村民小組,餘下的則做為失地補償,按每安置一名失地農民,補助失地養老保險費則分別是2.6萬元、2.3萬元、1.7萬元和1.4萬元,到符合退休年齡,可到月領取失地養老金。


當然,對於如果所在村民小組未全部被徵用,剩下的的土地必須要重新調整再承包並確權,徵收土地的補償金、失地安置費的補償,只能按原來承包地的總人口予以均分而共同享有,至於耕地上的附著物青苗的經濟補償,則歸原種植的土地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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