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鄒軍案最大價值是還“商戰、產權戰、法律戰”無辜受牽者清白

顧鄒軍案為何非要再審不可?為何顧鄒軍再審案最終結果不是全案無罪,為何不是含顧鄒軍在內的所有人都無罪?顧鄒軍案是企業產權糾紛戰、股權糾紛戰嗎?顧鄒軍最終能取回相應的企業產權、股權嗎,特別是在再審仍被認定有罪的前提下?一張判決書,明顯解決不了所有問題,案件之後是否會衍生其他後續訴訟,我們也不得而知。

就現有信息而言,此案最大價值是還重大“商戰、企業產權糾紛戰、股權戰、法律戰、財產戰”無辜者、受牽連者清白;此案最大法治意義是:表面上辦案者辦的是案子,但實質上是處置的是別人的生命、自由和人生!一旦案件被認定為冤假錯案,辦案者事實上也會被吊掛在歷史的欺辱榜上。世間有報應,此話未必假!

顧鄒軍案最大價值是還“商戰、產權戰、法律戰”無辜受牽者清白
顧鄒軍案最大價值是還“商戰、產權戰、法律戰”無辜受牽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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