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維權】拉薩一男子辱罵民警並妨礙執法 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20日,女子張某與丈夫王某某以及女子王某三人因感情糾紛來到拉薩市城關區公安局蔡公堂鄉派出所進行調解。

派出所民警通過詢問得知:女子張某懷疑自己的丈夫王某某與女子王某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因此與女子王某發生衝突,張某將女子王某的臉部抓傷。


【執法維權】拉薩一男子辱罵民警並妨礙執法 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瞭解情況後,將張某帶入候審室單獨詢問時,丈夫王某某強行跟隨,民警向王某某耐心解釋,王某某不但不配合民警執法,還說髒話辱罵民警,言辭不堪入耳。

隨後,民警立即通知拉薩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民警前往現場,在調查中,王某某對自己辱罵民警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他告訴民警,他並不知道辱罵人民警察的行為已經違法。


【執法維權】拉薩一男子辱罵民警並妨礙執法 被依法行政拘留



督察支隊民警將該案移交城關區公安局奪底鄉派出所進行處理。經調查取證後,奪底鄉派出所民警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對王某某處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所以,市民在面對民警執法時應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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