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 這是什麼神操作?

最近傳出一名未滿18歲的高中畢業女生拐賣了拐賣她的人販子,一審被判三年,二審免於處罰。這件事在網上都炸開了,紛紛表示這都是什麼神操作?在大家驚訝的同時,發出疑問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 這是什麼神操作?

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

  被拐的少女叫劉慧,剛高中畢業,但還未滿18歲。她出去玩,回家的途中被小偷把錢包偷走了。她發現時便大喊說自己的錢包被偷了。而這時便讓人販子有機可乘,人販子名叫劉梅,她幫了劉慧買了車票,說是一起回家。劉慧跟劉梅回到家中後發現,劉梅是人販子。又機智的把劉梅騙到了自己家鄉那兒,並出於報復心理反把劉梅給賣了。經法院審判被判了三年,但劉慧父母不服,請了律師,最終審理決定對劉慧批評教育不再判刑。

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 這是什麼神操作?

被拐少女把人販子給賣了

  在網上對這件事的評價褒貶不一。有人覺得劉慧做得很好。他們很不理解一審,說是這麼機智的操作不應該宣傳一下反殺思路嗎?也有網友說這是機智版的正當防衛,法院改判的沒毛病。劉慧做的沒錯的,這類人都紛紛表示人不犯(販)我,我不犯(販)人,人若犯(販)我,我必犯(販)人。另一能類人則覺得劉慧這樣做是錯誤的。他們覺得這完全不是正當防衛。雖然劉慧很機智,但是他們覺得一審挺公正的。當劉慧有機會逃脫時,她沒有立刻報警,而是存有報復心理,把人販子給賣了。雖然她未成年,但是賣人是違法的劉慧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雖然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但做錯的事也會分大小。當遇到這種情況時,應該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報警,而不是想著報復,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不光只是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讓自己不會犯錯。特別是即將要踏入社會的人,更應該知道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當別人犯錯事,法律會對其制裁,不是自己想著報復,對犯錯的人造成傷害,從而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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