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後,丈夫知道妻子銀行卡的密碼,但銀行卻說不能取錢,丈夫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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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後,丈夫知道妻子銀行卡密碼,但銀行卻說不能取錢,丈夫怎麼辦?

正常情況下丈夫拿著妻子銀行卡按照正常流程去銀行取錢沒有任何問題,但這次為什麼銀行不讓取錢?原因要不就是你取款金額超過每天的取款最大金額,要不就是你把自己老婆剛剛死去的消息告訴了銀行工作人員。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還好說,你可以取當天最大金額往下就可以了,或者辦理網銀,微信支付寶綁定銀行卡,每天取最大金額的上限就完全可以,這樣雖然每天都需要轉賬,但絕對好過銀行知道你老婆剛剛死去的第二種情況。


在銀行知道你老婆剛剛死去,而你想取這筆錢的情況下,銀行會暫時凍結你這筆錢,你一分錢也取不出來,因為銀行需要你證明這筆錢是否是遺囑繼承的財產,有資格繼承這次錢的子女,父母,姐妹等,需要他們所有人的在公證處的證人證言等等相關手續那是相當麻煩,缺一不可。當然事已至此,怕麻煩也得一一去辦理手續,不然銀行卡里的錢你就別想要了!


詩詞公寓


這件事的發生說明銀行體制裡還遺留條條框框的思維。說起來很無奈,我在北京也遇到這樣的事,公司的全套章丟了,財務補刻印章之後,去銀行做印章變更,誰知銀行非要在原材料的基礎上,讓當地派出所開遺失證明。久拖不決,又急需取款,無法我自己去找銀行理論,提交了印鑑補辦證明,這個證明是公安局的印鑑科給的證。誰知銀行工作人員就咬死還需要遺失證明。無奈我去找派出所,走了一遍報案程序,做筆錄。完事之後還是不給開遺失證明,說三年前這個證明都已經不再開了。找銀行,銀行要遺失證明,找派出所,派出所不給開。無奈,找關係戶(無奈什麼年代了,還關係之上)在派出所開了證明。折騰了我一個整天時間。

我建議作為丈夫無奈的同時還是要配合銀行提供很多證明。

一,走流程

去派出所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死亡證明,去派出所開具直系家屬證明和戶口本,去公證去開具遺產繼承公證。帶上這些證件和所有的繼承人去銀行些個說明,簽字。並且同時到場,才能取款。繼承人包含,子女,夫妻,妻子的父母。還有個簡便的方法,就是法院起訴,其他人在法院放棄繼承權,把繼承權給丈夫,丈夫一個人去取款。

二,密碼轉賬

知道密碼和手機號碼,就可以去ATM機上無卡轉賬,無卡轉賬現在24小時到賬。日限額五萬,你可以慢慢給自己的卡轉賬。

也可以綁定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然後轉賬給自己的支付寶或者微信。如果不知道卡號,可以電話查詢卡號,那你就要找個女性給銀行打電話了。

總結:生活總有無奈的事情,但是也不要著急。總有解決辦法,相信生活會越來越好,社會體制會越來越健全。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我們個人身上。

我是伯樂集團董事長李合偉,白手起家創業20載。主營餐飲,投資,教育三大板塊。創業導師、理財導師、《李合偉演講學院》首席講師。堅持終身每天至少寫三篇文章,關注我為您分享更多的人生感悟……


李合偉說


我是銀行員工,給你們權威回答。

如果銀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就是你不告知銀行人員存款人已死亡,你只要證件齊全,能記住密碼。那就隨便取。因為我國的公安聯網系統還做不到能查詢到人的死亡狀態。這屬於正常的取款流程。

但你一旦在監控下告知銀行存款人已死亡,這就麻煩了這種情況多數發生於人死後親屬不知道卡主密碼。沒法支取。我先說流程。公證處辦理查詢書,拿到後走訪當地所有銀行,看看有沒有死者沒且家屬不知道的存款。統計後再次公證處明確財產所有,比如死者的繼承人往往不會是一位,父母 配偶 子女 且分配比例也不同。所以需要所有人到場確認比例後由其中一個人持公證手續到銀行辦理支取。大多數人覺得麻煩是因為家裡內部對財產的分配不同意,遲遲無法公證。跟銀行無關。同時也建議老人歲數太大盡量存入子女賬戶,免去麻煩。


幕後煮屎者892


大實話:支取死者的存款是有固定流程的,銀行依程序做事,沒問題。

在生活中夫妻雙方基本上都知道對方的銀行卡密碼的,所以也會偶爾用對方的銀行卡取錢,而這些錢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都能花,所以也基本上沒有遇到銀行不讓取錢的情況,即使遇到了帶著對方去銀行驗證一下還是很容易就解決的,但是如果發生特殊情況就該怎麼做呢?

最近就有一位朋友遇到一個糟心的事兒,這位朋友真的算是一位好老公,平時掙得錢只留一些給自己當吃飯的錢,其餘的全交給了妻子,而妻子則把錢存到了銀行卡里,不過用的是妻子的銀行卡,這些錢是留著家裡急用的。不幸的是他妻子生病感染去世了,家裡人很是傷心。但是最近眼看要到了給孩子交學費的時候了,他就拿著妻子的銀行卡去取,但是銀行卻說不能取就算知道密碼也不能取,所以他很是生氣,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

相信聽完這個是事兒,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覺得銀行的做法太過分了,有密碼為什麼不讓別人取,但是銀行這樣做必然有銀行的道理,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

如果只是取一小部分錢那麼在自動取款機上就可以進行操作,但是在櫃檯取的話就麻煩一些,因為在這取的通常是比較大的金額,需要本人簽字。就算你說你是這個儲戶的家屬,銀行還是需要考慮這張銀行卡是否是別人撿來的又剛好知道了密碼,出於對儲戶財產的保護,他們會要求取款人還是提供相關方的證明。比如你說對方是你的妻子,那你就要拿著對方的身份證以及證明你們有關係的戶口本及其相關證明。如果對方已經去世,那麼你還要提供她的死亡證明,另外,取死者的錢是還需要全部繼承人在場,無法到場的也要開證明材料。居委會或者派出所來開,遺產公證證明也需要有,單單提供死亡證明是不行的只有這樣銀行才敢讓你取,不然銀行可能就會擔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我們要知道夫妻雙方都在的時候,那他們錢就是共同財產,與別人無關。但是如果一方去世那麼這就不是財產的問題了,就牽扯到遺產的問題了。如果儲戶立的有遺囑,但是結果卻被知道密碼的丈夫或者子女偷偷取出,那銀行多少會有一些麻煩,而銀行自然是等你提供確鑿的證據再給你,但是無論如何,銀行是沒有權利霸佔儲戶的錢的。

所以遇到這種事還是需要互相體諒的,畢竟萬一你的錢被別人偷取了,還不如程序嚴謹一些,反正錢總會到你手裡的。所以不要衝動,保持冷靜,並向銀行詢問需要出示什麼證明,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諮詢律師。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個問題就是當事人自己給自己製造的障礙,很簡單的一件事,自己把事弄複雜了。

我們都知道,現在銀行取款的規矩,高於5萬的,要預約,低於5萬,直接就可以取了,兩個身份證,就可以了。

如果嫌這個麻煩,那就拿銀行卡,上自動取款機用密碼取款也可以的,只不過,稍微麻煩一點,一次取款一般是2萬,不著急,就慢慢取。

“由於銀行不可能及時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況,因此,對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現行儲蓄存款章程的規定和習慣的做法,即憑存款存單、存摺付款(留有印鑑的須驗對圖章),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須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證實。如存款人死亡後,在其合法繼續人主張權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銀行不負責任。”

但是,如果一方死亡,銀行知道,另一方取款就麻煩了,因為這裡面涉及到繼承權問題。

相關《通知》規定,存款人死亡後,繼承人要支取其存款,必須向銀行出具自己享有繼承權的有效證明。

實際關鍵問題在於,持卡人是不是知道密碼,如果是知道,問題就很簡單,如果不知道,那才是真正麻煩。


韓東言


一般小額金額可以隨便支取,但一次性取款較多或者想全部取出,就需要辦理相關手續了。


如題所述,妻子死後留下一張銀行卡,卡里存有大筆金額。丈夫知道這張銀行卡的密碼,便拿著它去銀行取錢。想著妻子已經撒手人寰,丈夫便覺得將裡邊的錢全部取出,轉存到自己賬戶裡要保險一些。所以,丈夫便到銀行櫃檯辦理取款業務,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取款金額較大,而取款人又不是戶主本人,便按照相關的安全規定拒絕辦理。

應該說,銀行工作人員這樣做是符合相關規定的。如前所述,丈夫知道妻子的銀行卡密碼,可以去一次取出少數金額,至於最多可以取款多大金額,各大銀行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一般是不能超過五萬元。因此,如果丈夫不想去辦那些繁雜的手續,完全可以分若干次將錢取出,每次只取不到五萬元,直到把錢取完為止。

當然,如果丈夫想要一步到位、一勞永逸,那便需要辦理有關手續。因為妻子的法定繼承人不光包括丈夫,還包括父母和子女,就算卡里金額是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也理應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繼承。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銀行工作人員才拒絕為丈夫辦理取款業務。

那麼,丈夫應當辦理哪些手續呢?簡單說來,如果妻子立有遺囑或者其他繼承人同意不和丈夫爭奪遺產,那麼直接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憑著繼承公證書去銀行辦理取款業務。如果妻子沒有訂立遺囑而其他繼承人也想分一杯羹,那麼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繼承之訴,然後拿著法院出具的生效文書去銀行取款。

綜上所述,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會給繼承人省下很多麻煩。


冰焰


手機用戶71445700970:看來你妻子在世時,你家的銀行卡(存款折)不歸你管,因此不知道到銀行存取款的常識。

既然有折(卡)又知道密碼,你去櫃檯也好、自動存取款機支取便是。憑存摺或卡在櫃檯每天不要超過49999元,沒人和你要其它證件;憑銀行卡在存取機上支取每天不超2萬元。存款額度大你就多跑幾次銀行。

如果你妻子存的是定期儲蓄存款,銀行為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在你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超過五萬元時,要提供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書,如沒有則需有此錢由你一人繼承的公證了。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你起訴你妻子的所有繼承人(如有繼承人在國外的,法院也會以郵政快遞或電子信函、公告等方式送達傳票的),法律判決你妻子的存款歸你一人所有,你就可憑法院判決書取出你妻子名下的存款了。

如果你妻子生前有借貸合同或擔保合同糾紛或其它經濟糾紛案子,她的銀行賬戶被法院查封,你就得與查封法院聯繫,借貸合同或擔保合同糾紛或其它經濟糾紛案子調平後,法院解除查封你就可取錢了。



我愛我家214230147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告訴題主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只要你知道死者銀行存款密碼,且又有存摺或卡在手,只要帶上夫妻證明、妻子死亡證明,無論是小額存款還是大額存款,銀行是不可能拒絕辦理的;如果銀行拒絕辦理就純粹是無理取鬧,欺負民眾不懂金融法律知識了。或者只會保留住自己的存款,故意刁難儲戶。

如果碰到這類情況,建立向當地銀保監會進行舉報,告訴銀行工作人員不作為或者隨意侵害存款人合法權益。

當然,如果是妻子死了,妻子的兒女知道密碼並拿著存摺或卡到銀行取款,那銀行不給支取是正確的,因為怕自己揹著他們的父親而盜取母親的錢,使父親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同時,如果是父母同時死亡,子女知道密碼,拿著存摺、死亡證明去取錢,銀行不支取也是對的,因為銀行要求出具財產公證書,怕子女們支取存款之後由於分配不均而鬧矛盾,最後讓銀行脫不了干係。

除此之外,銀行不給支取存款都是耍流氓的行為。


開偉觀察


銀行員工給你的分析一下。

這事聽起來荒謬,但在規定多如牛毛的銀行卻是真的,刻板的執行各項規定,有時會造成一些不合情理甚至是“反人性”的現象。

拿題目這個問題來說,如果你不告知銀行存款人去世,知道密碼並且有卡或存摺,活期裡的錢你隨便取,銀行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本人,銀行也不是公安機關查你的身份證,刷卡只能顯示姓名並不顯示照片,只要當日不超過5萬就行,或者我可以告訴你個小竅門,在櫃面取49999,再在atm取2萬,這樣每天可以多取一些,但如果你告訴銀行存款人去世了,那銀行按照相關規定控制風險,就不能給你取款,直到你拿來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等證明遺產繼承、處置的法律文書。

換句話說,銀行不知道,或者經辦人員知道,但是不在監控下知道,可以裝作不知道,也就給你辦了,但是你要在監控下高速工作人員,有了錄像證據,工作人員再給你辦就屬於違規,要扣分罰款的,誰敢給你辦?

而且我很好奇,你有密碼,為什麼不悄悄的取款,是憑證丟了,還是要取定期?如果是定期,拿著存款人的身份證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就能求取,如果憑證沒了或者消磁了,那就沒辦法了。

最後,只能去公證處走程序辦理公證書,或者找人起訴你把錢判給你,這叫“確權”,然後拿著法律文書、死亡證明等材料,到銀行可以辦理所有業務。

下次,除非必要,不要把信息告訴銀行工作人員,你也麻煩他也麻煩,或者不確定某些業務提前私下問問內部人士。


鑫財經


妻子死後,丈夫知道妻子銀行卡密碼,但銀行卻說不能取錢。丈夫該考慮的不是如何取錢,而是更多的問題。

這種情況,可以取錢的方法有很多,所有方法中,去櫃檯取是最麻煩的一種。尤其是這種開戶人去世的情況。想從櫃檯取出錢,請先去辦理各種證明,證明你這個丈夫有取這筆錢的資格。

而且,人去世後,銀行存款變為遺產,涉及到的問題更多了。櫃檯肯定不會讓丈夫一個人將這筆錢取走。如果妻子生前沒有特意立遺囑,這部分遺產涉及到的可繼承人員不少,包括:丈夫,子女、妻子的父母等。這錢丈夫沒那麼容易從櫃檯取到手,而且也別想都取走,純粹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如今的時代,取出這筆錢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可以轉入支付寶等,採取網上支取方式。如果數額不大,最佳辦法是自助取款機提取,有密碼在便不發愁取錢。

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這筆錢不可能由丈夫一個人獨享,取錢好辦,想想如何分配才是。即便這筆錢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也只有其中一半的繼承權,另外一半則屬於其他繼承人的。丈夫如果獨吞,這可能涉嫌侵佔他人財產。

存款變遺產,欲得不簡單;取錢莫心急,捋清更周全。

大家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乎、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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