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了個通宵班,剛睡醒,弄個二兩醬色回回神覺得醬色比普王更好入口,也許更適合我們這種濃香區的口味。日期新了點兒。唉。哈哈,今天實在太累,桌子上正好有紙杯,懶得去拿玻璃杯 分享到: 關鍵字: 回回神 醬色 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