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逃兵”?金安兩人被聯合懲戒!

当“逃兵”?金安两人被联合惩戒!

古人說

“寧為百夫長,勝作一書生”

當兵

不僅是千萬人心中的英雄

更是自我價值實現的方式和途徑

當兵

不僅僅是

穿上一身軍裝手握鋼槍

更重要的是

心中承擔著保衛家國的責任

当“逃兵”?金安两人被联合惩戒!

可是

六安市竟有2名青年

入伍後,以不適應新兵營生活為由

拒絕履行兵役義務

近日

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發佈

《關於對應徵青年朱業慶張淏陽拒服兵役處理的決定》

各鄉、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朱業慶,男,1997年10月出生,漢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雙河鎮人,身份證號:342401199710027953,2018年自願報名參軍,經體檢、政考合格,於2018年9月經金安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徵集至武警北京總隊服役。

張淏陽,男,2001年9月出生,漢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東市街道人,身份證號:342401200109131018,2018年自願報名參軍,經體檢、政考合格,於2018年9月經金安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徵集至武警北京總隊服役。

朱業慶、張淏陽入伍到部隊後,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產生牴觸情緒,工作態度消極,個人退兵意願強烈,經做思想轉化工作無效後,仍拒絕履行兵役義務,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分別給予兩人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朱業慶、張淏陽拒服兵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構成拒服兵役的違法事實。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和《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規定,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決定對朱業慶、張淏陽拒服兵役行為給予以下處罰:

1、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2、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3、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升(復)學;

4、按照2018年金安區義務兵優待金(13867元)兩倍的標準(27734元)給予罰款,分別由所屬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執行,罰款納入新兵徵集優撫優待工作經費;

5、將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向社會通報。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都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今後,在全區依法徵集送入部隊兵員中,凡出現拒服兵役人員,一律嚴肅依法予以處罰。

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19年4月25日

01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徵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軍入伍,保家衛國

是每個適齡青年

應盡的光榮義務和神聖責任

拒服兵役,

後果很嚴重!

來源: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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