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又在外單位上班有法律保障嗎?

萬能扳手


首先我們對退休又在外單位上班的勞動者,即退休需要進行分類,第一是按照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第二是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

【1】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勞務關係處理。

退休後,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返聘,即退休人員再次聘用,退休人員不屬於人力資源局勞動關係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但離退休人員如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的,勞動仲裁委應予以受理。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既然是勞務關係,就不存在工傷,單位就不需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工傷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勞動關係。但是在僱傭關係中,如果僱工受傷,僱主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此時存在兩個觀點,既第一種是勞務關係,與【1】同種情況,第二種是勞動關係,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既失去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

但是勞動者可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基於民事合同法,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管家


您好,退休後又在外單位上班是肯定有法律保障的,但保障您的法律有所不同的,具體我們逐一來分析。

第一,我們知道在退休前,在公司上班,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我們是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1、公司要想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那是不可能的,基本上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法下,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資等等都有對應的餘數。

3、公司要依法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如果退休後又去外單位上班的話,那就不適用於勞動合同法了,一般只要籤勞務合同就可以了,而且以後的糾紛不再是勞動糾紛,而是民事糾紛了。

1、以後解除勞務合同時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2、不需要繳納社保了,但基於安全考慮可能要購買商業意外險。

3、很多勞動合同法限制的東西在這個時候就不再適用。

4、有糾紛了,勞動站是不再受理了,只能通過法院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只要按勞動法辦,有保障


古代大雕


沒有 比如說加班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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