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經偵傳喚怎麼辦?

優志梁品


親身經歷過,可以給你一點建議和意見

第一,可以判斷你逾期時間較長且無力償還,經過銀行(外包等)多次催收無果,甚至拒接電話,更換號碼或者變更住址沒通知銀行等一系列惡意逃避的情況,銀行認為你無還款意願才會報案處理。


第二,傳喚是公安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到案的一種措施,雖不等於立案但千萬不能輕視

這時候是調查(偵查)階段,如證據充分就會立案,犯罪事實明確可以批准逮捕,拒絕接受傳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強調一下如果銀行只是民事起訴收到的應該是法院傳票而不是經偵傳喚,切莫抱僥倖心理再次逃避,被掛為網逃(很多案例比如在網吧上網,酒店開房就被抓了還一臉懵逼)。


第三,積極配合經偵調查,比如一共幾家銀行的信用卡?分別欠款金額是多少?消費途徑等等,一家銀行報案後其他銀行會聯名或者陸續報案(照他們的話將叫別吃“回鍋肉”被連續傳喚或拘押)並且透支金額和消費記錄經偵是查得到的,所以如實回答問題,傳喚及時到案可以算自首,交代徹底可以算是悔罪表現對之後量刑會有好處。


第四,幾種情況可不追究刑事責任

1.經偵立案前還清透支金額。

2.立案之前和銀行達成還款協議的。

3.能證明不是惡意透支,沒有以非法佔用為目的行為(比如生意失敗確實無力償還一大筆欠款)。


第五,信用卡詐騙罪屬於刑事案件,立案後不能撤案程序要走完,換句話說一旦立案還錢叫退贓,如確實沒錢還及時告知家人聘請律師取保候審,儘量全額還清並取得銀行諒解爭取緩刑機會。


第六,2018年底關於信用卡詐騙罪新規立案標準雖說提高到五萬,但不代表金額不到就不能立案,比如辦理信用卡時使用虛假身份信息,收入證明(工作證明),資產證明,套現(套現可左可右,銀行也知道都會有套現行為,不過信用卡使用協議有規定不能套現),養卡,冒用他人信用卡,騙領等,再比如惡意透支以非法佔用為目的,通俗點講就是明知沒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還透支肆意揮霍,又去其他銀行申請信用卡等行為。


最後,我也是因信用卡詐騙被判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看守所待了半個月,批准逮捕前辦理的取保候審再轉監視居住最後到緩刑,另外別聽那些每月還個100-200塊進去銀行不會報案的說法,起訴是有成本金額不大的話通常情況三大銀行不願意報案或起訴自己的客戶,前提是銀行知道你還款意願,有資產,沒有惡意逃避可能因為家庭變故,資金週轉等一些因素暫時不能償還,如果金額大了超過你的資產,或查明名下沒資產,沒有還款意願惡意逃避的,多數報案和起訴的都是商業銀行。




阿什利揚


透支信用卡不還達到“123”情形(下面簡稱“123”原則),則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什麼是“123”原則?信用卡詐騙什麼情況下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且聽分解。

一、“123”原則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四) 惡意透支的。

1、構罪各檔次數額

根據相關規定,“數額較大”是指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數額巨大”是指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數額特別巨大”是指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123”原則中的1,便是指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情形。

2、惡意透支的情形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而根據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因此,“123”原則中23,便是指銀行2次催收,超過3個月未還。

二、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根據相關司法精神,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最主要的還是要看主觀上是否有或推定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本人認為,既然經偵已經通知題主配合,表明銀行那邊已經報案,經偵可能已初步認為題主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建議題主核實清楚後積極配合,儘快把透支的款項歸還,爭取獲得比較好的結果。


陳桂雄律師在廣州


直接入題。公安局經偵支隊(大隊)傳喚你,說明你的信用卡欠錢問題已經進入司法介入程序,此時還有最後一步,就是協商最低還款。中國法律愛搞調解這種方式,只要不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態度良好,配合公安幹警調查,一般可以調解成功。

很多持卡人對信用卡使用並不熟悉,只覺得可以套支很好用,沒錢還了拖欠一段也沒關係,反正你也找不到我,最多打電話催款。殊不知信用卡違約不是以合同違約來處理,而是以金融欺詐罪來處理,前一個是民事糾紛,最多被強制扣錢還給信用卡開戶行,後一個是可以刑事拘留,直至公訴判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明確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信用卡詐騙包括以下幾條: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

 其中:1萬到10萬稱“數額較大”;10萬到100萬稱“數額巨大”;100萬元以上稱“數額特別巨大”。

至於說目前信用卡還款違約比較少由司法介入,那是因為金額不大,銀行暫時未提請司法介入而已,而不是你就沒事了。現在公安已經傳喚你了,要儘快按要求與銀行協商還款方式,否則等公安真正介入刑事偵察,你就麻煩了。

曾經聽過別人講的一句話:”信用卡是有錢人的遊戲“,年輕人要使用信用卡,千萬要認清遊戲規則,否則,造成信用不良不說,還要坐牢失去自由。


華哥雜談


首先確認傳喚人的身份,經偵,全名應該叫XX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屬於公安部門的專業警鐘,專門處理經濟案件(記住是案件,不是糾紛這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專業警察隊伍。你的信用卡逾期交由經偵處理,那麼說明信用卡髮卡銀行已進行了報警處理,而不是由律師或者其其他委託人訴訟至法院,再次說明這二者性質完全不同,訴訟至法院實為XX糾紛,屬於民事案件,那麼也就是通過法院裁決的方式產生法律效率,要求你歸還欠款或者以此效力強制執行你的欠款。但交由經偵辦理也屬於信用卡詐騙的範疇,才會介入報警,那麼將屬於刑事案件。如果證據確鑿,同時足夠提交檢察院批准逮捕進入刑事案件審判,將面臨最高無期的刑罰當然一般不會到這麼高。而刑事案件立案後不能隨意撤案,必須處理。這個時候你已無法逃避,網上追逃等手段早晚你得被找到,需要積極面對。當然觸發報警的主要原因就是你惡意失聯,惡意大規模刷卡不還以及暴力對抗銀行催收等。

首先,應立即聯繫傳喚你的經偵部門,同時想辦法聯繫你信用卡髮卡行的信用卡部門主管,說明我的還款意願和態度,希望和解處理。最好能達成談判,針對該類情況進行銷案轉為訴訟或者調解還款,然後歸還信用卡,除此之外別無辦法,因為你的親屬,家庭成員等無法逃避,警方總有辦法能找到你和你的家人。最後還是會讓你承擔法律責任。

曾經一個客戶是出租車司機,就是信用卡不還,結果銀行報警,他還沒在意,經偵找他他不去,結果經偵要求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尋找,派出所的人他還認識,結果告訴他來籤個字,他一去。直接抓捕,然後判刑1年。。。。。。多麼不划算呢,對吧。

最後說一下,信用卡欠款並不可怕,有分期等方法可以歸還,欠了不還也不可怕,總有辦法解決,但欠了就失聯就麻煩了,一定積極面對,儘量別逃避,否則很危險。

希望有幫助。


張小帥說理財


一,電話裡問清楚是哪家銀行報的案,涉案金額是多少,現在是已經立刑事案件開展偵查取證了,還是隻是受理初查階段

二,如果經偵答覆已經立案了,那就趕緊去配合訊問取證吧,最好把你透支的錢帶上,當場返贓,爭取取保候審,一般你沒有前科不是累犯,當場返贓後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

三,如果經偵答覆是受理了但是還沒有立案,趕緊和涉案銀行信貸科聯繫,立即把透支的數額還上拿到銀行的還款票據,帶著票據到經偵提供給辦案人員,經偵一般是不予立案的

四,無論哪個階段,都不要躲避偵查拒絕傳喚,金融犯罪的刑罰較輕,所以就算經偵刑拘你了,到檢察院報捕前,你只要還錢後檢察院也一般會認為無逮捕必要而不予批捕,但是你躲避偵查,經偵會以你曾抗拒抓捕可能逃跑為由報捕,檢察院一般就會批捕

五,不要有抱怨為什麼欠信用卡的錢要被抓,從法理上解釋,欠銀行信用卡的錢相當於非法佔有所有銀行儲戶的錢,不同於普通的民間借貸,你以為經偵願意管這事啊,法律就是這樣定的,沒辦法


就是這個王帥


信用卡逾期被經偵傳喚的情況,說明您已經逾期很嚴重了。髮卡行已經開始走司法途徑了。所以如果經偵傳喚,一定要到場。其實法院針對這種情況首先也還是希望進行庭外調解。所以不要擔心會直接對你採取法律手段。只是做好如何調解的準備。比如保持一個良好的態度,說明自己的逾期的原因,希望通過一種什麼樣的方式還款。要相信,髮卡行無論採取什麼方式,都希望你能還清欠款。肯定不願意最後搞的你坐牢,弄個魚死網破。


李帥帥談信


通常信用卡逾期過後如果數額較大,銀行都會採用一定的強措,但強措一般都是法院所實行的,一旦經偵部門參與,可能就是您的信用卡逾期數額較大,被經偵部門認為有嚴重信用卡詐騙嫌疑。但畢竟傳喚只是普通的一個傳喚問話行為,並非強措執行行為。所以這點不用太過於擔心,積極聯繫經偵部門配合調查,一般情況下都沒什麼問題。與銀行方也要積極配合,不要不接電話。積極協商好信用卡逾期的解決方法,信用卡的錢肯定是要還的,這點咱們也不用想著過多的其他辦法。積極配合銀行經偵等部門進行有效協商,協商好處理方法,儘早上岸。

最後送各位還在“海中”的朋友們一句話:

透支消費深如海,儘早上岸才為真。


扭轉的vLog


看看這題目裡的各種答案。我才感覺到國內普法工作真的是太落後了。

別覺著沒事。具體條文我不寫了,自己去看看刑法196條是怎麼寫的。我只是簡單解釋一下。

一,數額問題,超過一萬就夠抓你的了。但這一萬不包括複利計息和滯納金等。

二,情節問題,兩次催收,三個月內仍不歸還,且不接銀行電話玩失蹤。或者這錢是用於賭博等違法活動,或者你轉移財產。

三,已經傳喚了該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還錢。而且記住,此時你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大部分銀行都不會同意分期,因此,你只能一次性還清。

四,還不起怎麼辦,那就面對吧。自己做的事,別指望別人能替你。如果接到傳喚後,你自己知道確實還不起了。在去經偵那裡之前。吃點好的,跟家人說清楚,同時自己找提前找個律師。至於單位請假就不需要了。因為你肯定回不來了。所以大部分單位都會直接開除你。

五,你會在24小時內,被送往當地看守所。此時,你是被拘留。接下來,會經歷逮捕,審查起訴,審判階段。這期間都會在看守所裡度過。取保候審概率不大。

接下來著重強調一點。別指望能取保,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是你答應還錢就能取保候審。而是你真的還錢才會取保候審。一次性還清,只是你減輕處罰的情節。記住,是減輕,不是免除。

信用卡詐騙這個罪名,不是看你欠款金額。而是看前面的那些欠款後的情節。大部分的惡意透支案件。當你接到傳喚令時,基本已經算證據確鑿了。

最後,我只想說,如果真沒錢還,至少也要還最低還款額。

另外,再強調一句。人心似鐵非似鐵,國法如爐真如爐。很多人並不能真正明白這一句話。


趕路De蝸牛


傳喚你就去啊,切記不要逃跑!不要逃跑!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自己被傳喚的,如果你的電話一直沒更換,正常的接到了通知,那還好。如果已經身在外地,更換聯繫方式,間接的才知道被傳喚,那麼就危險了。因為我國的信用卡詐騙罪構罪除了數額1萬,兩次催收等,最重要的就是惡意透支要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判斷這個其實司法機關也不容易,主要是從你的客觀行為推定,如果欠錢跑路了,電話也換了,那可就危險了。所以傳喚就要去,就是經濟困難還不上沒事的。


有才雜貨鋪


趕緊還錢!對聯繫你的人態度要好(不管是催收的,銀行的,警方的)!

經偵請你喝茶,銀行已經報案,既然是報案,黑材料齊全。記住,是否犯罪,不是還錢就沒事,還錢是你的義務,而借款的數額,騙錢的時間,騙錢期間的表現才是決定因素!這時候往往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事情的發展取決於你的態度,可大可小!還錢加態度好,不但你要態度好,關鍵家屬態度也要好,有囂張家屬把騙的錢幫著還了,卻罵銀行罵警察罵檢察把兒子送到監獄的也不少!記住,逮捕是檢察院要批的,逮捕前根據你的涉嫌!是涉嫌!犯罪的事實和你的態度!(還錢就是最重要的悔過的態度!)可以只傳喚做個筆錄留個案底就沒事回家,也可以拘留過後回家,也可以拘留後被正式逮捕直至法院判刑。

請認清一件事,我看有回答說還錢就沒事。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這是誤導,這是在害你!你認為你的錢是鑲了金邊了?關鍵是你在整個過程中的表現!持這種觀點的人要麼沒有吃過虧太囂張,要麼無知湊熱鬧,要麼存心害你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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