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脱贫攻坚专门合议庭为通村路开工保驾护航

4月17日,一起发生在贫困村(城关镇龚家庄)为期两年的施工受阻案件在旬阳法院第六脱贫攻坚专门合议庭成员和人大驻村领导、城关镇驻村干部、村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的协调下彻底划上了句号。

旬阳法院:精准发力|第六脱贫攻坚专门合议庭为通村路开工保驾护航

“拦路虎”大开口

贫困村道路建设一再搁置

城关镇龚家庄村系县人大帮扶的贫困村。2018年3月,原告荣天建设有限公司与旬阳县城关镇政府签订脱贫攻坚通村水泥路施工合同,承揽包括旬阳县城关镇龚家庄村三组的脱贫攻坚通村组水泥路工程。在动工过程中,被告龚强以通往龚波门前的道路路基是自己与他人合伙开矿时投资修建为由坚持要求给付30万元经济补偿金并多次阻拦施工使工程搁置。

2019年3月11日,荣天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再次施工,龚强组织亲属站在铲车前继续阻拦,坚决不让施工,坚持要求“不给补偿、不能施工”, 驻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多次协调无果,迫使工程再次搁置。

旬阳法院主动作为

启动第六脱贫攻坚专门合议庭

上述情况反馈到法院,旬阳法院高度重视,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院长黄恒多次参与了解案件情况并组织各方进行协调,最终成功引导案件进入第六脱贫攻坚专门合议庭审理。

2019年3月20日,荣天建设有限公司向旬阳县法院提起排除妨碍诉讼,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审判长第一时间带领合议庭成员前往现场勘察,了解荣天公司修建、扩宽道路的具体情况;返回法院后,及时对案件当事人做思想动员工作,并依法作出了内容为“责令被告龚某不得阻碍原告荣天公司修建由旬阳县城关镇龚家庄村旬十路口通过龚波门前1.5公里的脱贫攻坚道路的施工”的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书送达后,被告情绪异常激动,数次持“肝硬化晚期”的诊断证明并以“自己不想活了”威胁法官。第六合议庭的法官放下手头工作,不厌其烦地对龚强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决定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将证据摆在法庭,将理说在法庭。

第六脱贫攻坚合议庭精准施力

促成双方和解协议,通村路顺利施工

4月17日,第六脱贫攻坚合议庭成员前往城关镇龚家庄村,邀请人大驻村领导、城关镇驻村干部、村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一起进行现场协调。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被告龚某认识到了自己阻拦通村道路施工的危害性,与原告荣天建设公司达成“荣天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路基补偿15000元,被告龚某不再阻拦道路施工”的和解协议。

至此一场为期近两年的阻碍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任务的矛盾纠纷彻底画上了句号。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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