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

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

4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8名全国省市级劳模和10余名新闻记者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记者 齐 放 摄

(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李博昊)组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得到极大加强;按照案件类型划分部门,有利于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捕诉一体化,倒逼检察官全面提高自身办案专业化能力素质……4月26日上午,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内设机构改革情况。

市检察院共设17个部门

据介绍,此次改革后,市检察院共设17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9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一、二检察部分别承担普通刑事案件、重罪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监督等职能;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的监督,并承担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14个罪名的侦查职责;第四检察部至第六检察部分别负责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八检察部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综合部门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政治部组织处、政治部宣传处、检务督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察技术信息处、机关党委。

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加强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改革,开启和塑造的将是未来检察机关和检察事业新的发展格局。

改革中,市检察院适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将原民事行政检察一分为三,组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得到了极大加强,以往“重刑轻民”“重刑轻行”的问题从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解决。专设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部,有利于检察机关履行保护公益的职责,积极回应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损害英烈名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据介绍,这次改革,业务部门按照案件类型来划分,一改以往分段办案模式,这样真正有利于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改革后,捕诉一体化要求每一位承办人在作出批捕决定的时候,还要考虑是否诉得出去。检察官必须对全案、全办案流程负责,倒逼检察官全面提高自身办案专业化能力素质,无疑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有利于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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