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機APP,你願意用隱私換“便利”嗎?

下載並使用手機APP已經成為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為,但在使用過程中你是否清楚,APP究竟知道了你多少的“秘密”?你的“秘密”又給了誰?用戶在享受便利的同時,面臨著哪些網絡安全風險?又究竟讓渡了多少隱私?海淀法院法官結合案例,提示大家在使用手機APP過程中如何保護隱私。

線下使用移動支付,購物信息被分享給購物平臺

俞先生稱,其在線下某商店購買牙膏時使用某移動支付APP結賬,後發現“支付完成”頁面最後一行以很小的字體顯示“授權某購物網站APP獲取你線下交易信息並展示”,並在其前面設置了“默認勾選”。為查詢個人信息是否被洩露,俞先生立即打開該購物網站APP進行登陸查看,發現其剛剛在線下商店發生的交易詳細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店鋪信息、交易價格等)已經顯示在該購物網站APP的訂單中。為避免之後的交易行為再次被洩露,俞先生打開該移動支付APP,在剛剛的支付完成頁面上取消勾選授權,點擊“完成”。然而,在俞先生再次購買商品,用移動支付APP客戶端進行支付後,“支付完成”頁面中再也找不到“默認勾選”的“授權某購物網站APP獲取你線下交易信息並展示”字樣,致使其無法操作選擇取消“默認勾選”,且其之後的多次交易仍然立即顯示在購物網站的訂單中。俞先生遂將線下商店、移動支付公司、購物平臺訴至法院,要求刪除其個人信息數據。

【法官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網絡運營商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APP運營商多會通過默認勾選等方式獲取用戶“同意”,所以網絡個人用戶應警惕APP中默認勾選的協議,注意點擊協議進行閱讀,切勿盲目同意未經閱讀的協議內容。同時,手機APP運營商應以顯著的方式提示用戶關於個人信息收集使用部分的條款,未經用戶的明確同意,不應將收集的用戶信息分享給他人,避免侵犯用戶隱私。

遊戲APP默認要“暴露行蹤”

劉先生使用安卓系統手機多次下載並安裝過一遊戲APP,但在最近的一次下載中,其成功安裝該遊戲APP後、首次打開運營前,查看手機設置中的的遊戲權限,發現在首次使用前,該應用在未進行任何告知、詢問的情況下,默認開啟了全部可授權的應用權限,包括“存儲”、“位置”、“電話”、“相機”、“短信”“通訊錄”等。更加嚴重的是,劉先生在首次啟動運行應用時,同樣沒有任何授權彈窗提示,而直接可以進入遊戲。當劉先生選擇使用手機號登錄遊戲並進入主界面時,點擊右下角“+”圖標選擇“小夥伴們”進行添加好友,點擊“附近的玩家”選項,遊戲可自動推送附近的玩家賬號,並可發送添加好友請求,由此可說明APP已經獲取了劉先生的位置信息。而這一切均發生在未向劉先生進行告知、未取得劉先生明示同意的前提下。劉先生認為,作為一款益智類遊戲應用,短信、通訊錄等權限與遊戲本身的使用體驗並無關聯,且在劉先生手動在手機設置界面關閉該遊戲APP的各項授權之後,該遊戲仍可以正常運行。而即便遊戲開發了部分互動功能,對相應權限的獲取亦應徵得用戶的明示同意,而非默認開啟並收集。劉先生向法院起訴該款APP侵犯個人隱私。

【法官提醒】:

在首次運行手機APP前,網絡個人用戶應留心手機APP開通權限的範圍和內容,不要盲目授予APP所有的手機權限。此外,網絡個人用戶可定期查看手機各類APP的授權情況,並適時取消已授予APP的不合理權限。如果個人用戶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應及時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

新聞APP強行讀取通訊錄

劉先生在自己的智能手機上安裝了某新聞APP並註冊賬號進行使用,在註冊該新聞APP賬號過程中,其閱讀過註冊賬號需同意的《用戶協議及隱私條款》,在涉及到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範圍時,該新聞APP僅明確提出了在使用軟件及相關服務獲取信息的過程中,會涉及到“日誌信息“設備或應用信息”、“位置信息”等用戶個人信息類型的收集,但完全沒有提到該APP會讀取或上傳用戶通訊錄信息的情況。在劉先生更換手機安裝使用該新聞APP並且明確拒絕授權其讀取通訊錄時,該新聞APP仍然可以向劉先生推薦原手機中通訊錄好友的聯繫人信息。劉先生認為,該新聞APP是一個資訊推送平臺,用戶使用目的在於獲取新聞資訊,讀取用戶通訊錄的行為不明意義為何。在沒有告知及說明的情況下,該新聞APP擅自上傳個人通訊錄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個人隱私。劉先生遂起訴該新聞APP要求賠禮道歉。

【法官提醒】:

作為網絡個人用戶,應當進一步提升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在使用下載使用手機APP時,注意閱讀APP用戶協議,並應特別注意用戶協議中關於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部分的條款內容。如果與APP提供的主要服務無關,謹慎授予手機APP讀取個人通訊錄、讀取個人地理位置信息、讀取短信等權限,以免個人信息洩露。

使用手機APP,你願意用隱私換“便利”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