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的去留問題如何解決?

陝西省農村學校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後的去留問題如何解決?

答:特崗教師3年服務期滿後既可選擇繼續留任,也可選擇自主擇業。各縣區市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辦《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陝人社發〔2017〕11號)精神,對特崗教師服務期滿,經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准後,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對服務期滿後不願留在農村從事教育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本人找到工作後,其戶口檔案關係已經轉到本縣區市的,辦理改派手續;未轉到本縣區市的,辦理派遣手續。

政策與保障

特崗教師三年聘任期間,其教師工資總額按人均3.1萬元/年的標準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高於3.1萬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縣區市政府承擔。各縣區市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教師工資與補貼發放、週轉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實際困難,讓國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崗教師,使他們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潛心教學;要確保特崗教師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教師同等對待。各地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應將相應崗位的特崗教師納入實施範圍。參加特崗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務期滿起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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