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控制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建設,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西昌市城市總體規劃》,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範圍內實行現狀控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規劃控制範圍。此次控制範圍涉及項目沿線月華、禮州、興勝、安寧、西鄉、小廟、西郊、四合鄉(鎮)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具體範圍以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控制範圍為準。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凍結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控制範圍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戶口遷入。禁止新建、搶建、改擴建建(構)築物。禁止搶栽、搶種各類農作物及林木。對搶修、搶建的建(構)築物,搶栽、搶種的各類附著物不予補償。

三、對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控制範圍內集體土地上的建(構)築物進行實物調查登記和補償安置。

四、按照《中共西昌市委 西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西委發〔2019〕8號)對“彩鋼棚”實施綜合整治的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凡屬違建的“彩鋼棚”,一律不予補償。

五、本公告發布後,涼山州大橋水庫引水工程項目規劃控制範圍內所涉及的土地權屬單位及建(構)築物、附著物所有權人,應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現狀控制工作。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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