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掃黑除惡最新動態(4月28日)


全國掃黑辦提示

電話受理舉報時間為進駐期間每天8時至20時

廣西掃黑除惡最新動態(4月28日)

廣西掃黑除惡進行時 (4月28日)

廣西掃黑除惡最新動態(4月28日)

4月10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7督導組進駐我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掃黑除惡督導工作。全區各地採取霹靂手段和雷霆舉措,迅速打響掃黑除惡新一輪攻堅戰,掀起專項鬥爭新高潮。

1、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衛楚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起訴

近日,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對廣西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衛楚(正科級)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衛楚(男,41歲,廣西橫縣人)在擔任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橫縣旺巢娛樂城法定代表人沈某給予的財物,為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從事賭博活動和經營娛樂城給予關照,在公安機關對沈某朋友楊某進行刑事立案後,為其提供便利,幫助逃避刑事處罰,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被告人衛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另外,被告人衛楚向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四百一十七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衛楚利用職務便利,明知他人從事犯罪活動,仍然為他人提供便利,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向興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柳州市紀委監委出臺舉報獎勵新規:實名舉報18類問題,最高獎5000元

近日,柳州市紀委監委出臺試行辦法,對實名舉報扶貧領域專項治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線索有功人員進行獎勵,最高獎勵達5000元。

該《辦法》明確獎勵舉報18類問題的範圍,其中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問題方面,包括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態度不堅決、工作不紮實、敷衍應付、監管不嚴、推諉扯皮、吃拿卡要、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盲目決策、數字脫貧、虛假“摘帽”等問題。

柳州市紀委常委、柳州市監委委員覃家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方面,包括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以威脅、恐嚇、滋擾等手段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勾結黑惡勢力煽動鬧事、危害群眾安全和侵害群眾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

《辦法》指出,實名舉報者可通過來信、來訪、電話、網絡等形式,直接向柳州市紀委監委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的相關違紀違法問題。柳州市紀委監委將對舉報線索實行單獨管理,跟蹤督辦,並對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有關情況嚴格保密。

柳州市紀委常委、柳州市監委委員覃家茂表示:“工作日每天早8點到12點,下午3點到6點撥打電話0772-12388舉報。或者直接到三中路66號原市委禮堂北側市紀委監委信訪接待室當面舉報。”

3、合浦警方打掉一個“路霸”涉惡團伙

2019年3月13日11時許,石康派出所接到陳某報稱:其在合浦縣石康鎮松樹園村委會所經營的沙場多次遭到當地村民龐某浜等人的敲詐勒索。

接報後,合浦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聯合石康派出所開展偵查,通過摸排走訪、研判分析,立即鎖定龐某浜、龐某全、龐某健等10名犯罪嫌疑人,並迅速抓獲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

為儘快將犯罪嫌疑人繩之於法,自2019年4月開始,民警多次對涉黑惡犯罪分子發起強攻,並深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宣講有關法律知識,希望家屬動員犯罪嫌疑人積極投案自首。

自4月18日至25日,通過民警連續作戰、攻堅克難,一週之內連續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

廣西掃黑除惡最新動態(4月28日)

在公安機關的凌厲攻勢下,4月24日,一名未被公安機關查清核實的犯罪嫌疑人龐某森主動投案自首。

經查:2018年3月8日開始至2018年12月3日,合浦縣石康鎮松樹園村委會的龐某浜、龐某全、龐某健等人以某沙場沒給“3.8婦女節”過節費、沙場抽沙過界等藉口多次到該村委會大坡村路口阻攔沙場的運沙車,同時在路面上設置水泥柱限制路寬阻攔沙場運沙車通行,致使該沙場無法正常施工,並揚言如果不賠償就不會讓運砂車通行。為讓砂場儘快開工營業,迫於無奈,到2018年11月,該砂場老闆陳某先後兩次賠償給龐某浜、龐某全、龐某健等6人共12萬元進行私分。同時該村的龐某滿、龐某雷等人也要求砂場進行賠償,陳某也賠償了龐某滿、龐某雷等人共20萬元進行私分。

目前,犯罪嫌疑人龐某浜、龐某全、龐某健等11人對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合浦縣公安局依法對龐某浜、龐某全、龐某健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4、涉惡團伙強賣鋼材,鐵山港警方抓了4人!

日前,鐵山港公安分局成功偵破一起強迫交易的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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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民警在走訪中獲悉,在鐵山港區南康鎮某村委有一夥人強賣鋼材給建房的屋主和工程承包商,不買他們的鋼材就會被打擊報復。接報後,該局抽調刑偵民警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取證、綜合研判。

經查,2017年9月份以來,這夥人在南康鎮某村回建地附近開設鋼材店,採取威脅、恐嚇、滋事、毀壞公私財物等暴力手段威懾強迫回建地小區群眾、工程承包商高價向其鋼材店購買鋼材,行徑已具有惡勢力犯罪行為特徵。

但因這夥人長期盤踞,群眾一時敢怒不敢言,並且犯罪證據一時難以收集,專案組持續密切關注這夥人的一舉一動。今年1月14日,時機成熟,專案組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目前,該4人已被執行逮捕。

5、“重拳”震懾!涉黑團伙漏犯投案自首

4月15日上午,審結的涉黑團伙案件漏犯陳某明在其父親陪同下主動到海城區法院刑庭投案,主辦法官現場核實記錄其供述事實後,聯繫公安機關將陳某明帶走。

2018年12月3日,海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楊紹光等23人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罪一案,被告人楊紹光、楊紹明為首的23名被告人均被判刑,作為共犯之一的陳某明在逃。宣判當天,陳某明的父親旁聽了庭審,宣判時,他聽到兒子陳某明的名字,意識到兒子的逃脫始終是一時的,終究逃不過法網恢恢。宣判結束後,陳某明的父親與陳某明做了幾次思想工作後主動聯繫該案主辦人,主辦法官劉輝詳細向陳父解釋了相關刑法規定和對投案自首的法律規定。

2019年4月15日上午,陳某明在其父親陪同下主動來到海城區法院刑庭投案自首。

6、平樂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以謝某石為首的涉惡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日前,平樂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等4項罪名,依法對以謝某石為首的涉惡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3年以來,被告人謝某石糾集被告人謝某飄、韓某權、謝某榮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平樂縣同安鎮範圍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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