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分別如下:

1. 玉林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曲勇強公車私用問題。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曲勇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上下班,並在週末或部分工作日往返玉林至貴港看望家人,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23585.71元在玉林公路管理局報銷。立案審查前,曲勇強主動退出違紀所得。2019年3月,曲勇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馴樂苗族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曉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7年,李曉任環江毛南族自治縣馴樂苗族鄉人大副主席、鄉長期間,通過他人轉交和本人直接收取等方式,先後多次收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600元。2017年中秋節前,李曉幫助管理服務對象轉交3000元禮金給該鄉分管礦山工作的副鄉長韋某某(另案處理)。2018年12月,李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3. 桂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張慶麟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5月,張慶麟等人到興安縣協助處理興安斧子口水利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當晚在興安縣某飯店用餐,餐費3170元由該項目施工方支付。2018年9月,張慶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參與宴請人員退回用餐費用。

4. 靖西市工商局湖潤工商所所長黃鴻峰違規舉辦喬遷宴問題。2018年1月18日,黃鴻峰違規操辦喬遷新居宴席15桌,邀請同事參加並收受紅包。2018年8月,黃鴻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通報指出,在當前剎風正紀的高壓形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心存僥倖、頂風違紀,“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的土壤依然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必須久久為功、毫不鬆懈。

通報強調,全區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剎住“四風”作為鞏固黨心民心的重要途徑,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堅決防止產生“疲勞綜合症”,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帶頭履職盡責,帶頭遵規守紀守法,發揮好“頭雁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自治區黨委實施細則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盯隱形變異新動向,一個節點一個節點盯住,對頂風違紀的從嚴查處,對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對糾正“四風”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嚴肅問責追責,始終保持對“四風”問題露頭就打、嚴厲懲處的高壓常態,進一步鞏固不敢、知止氛圍,不斷把我區作風建設的“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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