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信息貸款,六安一男子因詐騙罪獲刑三年六個月, 你怎麼看?

DearJackal


這個必須得到應有懲罰!

這種案例不僅是六安一個地方有,很多地方都出現過類似案例。惡意利用別人的信息進行貸款,在危害金融安全的同時,也給他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對於這樣的人,各地就應該積極作為,嚴厲打擊,不能置之不理。

曾經有個親戚,還是學生的時候,想辦理購買手機分期付款業務,當時是在一家大型手機連鎖店,在辦理過程中,由於覺得不太妥當,於是就中止辦理,並當場要求工作人員刪除其個人一切信息。辦理人員也保證刪除其相關信息,沒有任何保留。

可是三年過去了,我那個親戚走上工作崗位,準備辦信用卡的時候,卻被告知有一筆手機分期貸款業務逾期一直未還,具體查詢才知道就是當時個人終止的業務。這筆業務其電話號碼,父母信息等相關信息均與該親戚信息不符,但卻堂而皇之地用那個親戚的身份證號和當時留存的拍照辦理了一家金融消費公司的手機分期貸,而且一直沒有還錢。

那個親戚,經過與手機賣場多次交涉,也沒有實質進展,也走過相關程序,但效果不理想,也不便具體說了。最後還是與金融消費公司提供充足證據,才得以在徵信上消除影響,辛好這家金融消費公司是正規的公司,否則,可能更麻煩。

所以,對於竊取別人信息惡意辦理貸款的事,必須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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