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石不工
嚴重汙點需禁演,黨紀國法是紅線,
有的就是禍害淵,這種明星立馬辦!
很多老戲骨演員,無人來捧很悽慘,
八六西遊記演員,演技實在上了天,
沒有經紀沒有錢,很多消失已不見!
經紀公司太大膽,很多明星被壟斷,
就像青樓見頭牌,沒有監管太黑暗!
明星市場需洗牌,不少大腕必須裁,
汙染社會輿論在,偷稅漏稅樣樣開!
冰冰復出頭帶壞,其他明星在徘徊,
違法亂紀都不栽,此風不剎又重來!
還有吸毒賣身嗨,影響太大暴雷開,
發現一個埋一個,絕不留情風氣在!
還有其他情節開,天臨博士學風壞,
後面涉及多少帶,雷霆萬鈞鐵拳來!
明星驟富是霧霾,所有根源件件擺,
重新洗牌再出發,朗朗乾坤豔陽邁!
話說山東頻道
在這個問題上有許多人進入了誤區。演員就是一個職業,再說露骨點,出來混就是為了賺錢,沒有什麼高大上!她們也不是英雄,更不是道德標杆,更不可能十全十美。他們都是人有七情六慾,有喜怒哀樂,他們身上有錯誤,有缺點,只有無知的人才把他們看得高高在上,一些小年輕人對演員頂禮莫拜,很可笑!但是許多演員演了一兩個角色,得了個什麼樣的獎,就🐂氣哄哄好像是了不起了,你應該知道自己出來混就是為了賺錢,讓自己讓家人生活上過得好一點,僅此而已,過去叫下九流,現在你也就是唱戲的沒有什麼了不起,你要和兩彈一星功勳們相比,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記牢了:你們並沒有什麼了不起!
話歸正傳,只有他們犯的錯誤不是政治性的,不反黨,不賣國,不作賤自己的祖宗……不犯這些原則性的錯誤,該處罰就處罰,罰過了也決不能進行封殺,!這些人四肢不勤,五穀不分,只會唱個戲,也不會造原子彈,咋辦?要給人出路,要讓人生話!
把他們捧上天是無知!犯些錯誤就把人整死也不可取!
滄海桑田257818539
鼓響還得重錘敲!
演藝圈的髒,亂,差,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個圈子冒出的臭氣,毒氣已薰染得社會人們三觀,道德重度霧霾,毒害著下一代青少年!不大刀闊斧的整治能行嗎?看來也得訂個三年五年的計劃,這行業的惡瘡爛肉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挖掉清除的!
對於有汙點的藝人,吸毒,流氓,偷漏稅,嫖娼,替規則,娘炮……,要依法依規分而治之!
因為演藝圈通過媒體展現在眾面前,示範作用特大,影響面極廣!決不能讓一些有負面影響,道德敗壞的藝人展現在觀眾面前,那不讓人作嘔嗎?
把這些有汙點的演藝人員清除出去!淨化演藝圈隊伍!
而這些有汙點的人,經過懲罰,教育,可以到其他行業,做其他工作!
如果還讓馮褲子,抱著范冰冰出現在銀幕前,紅地毯上,鏡頭中,那不是對全國觀眾的嘲笑與愚弄嗎?
大亨永德
你贊不贊成有汙點演員終生禁演呢?為什麼?
我個人的觀點是堅決贊成對汙點演員不僅要終生禁演!而且要讓其成為反面教材,成為教育和警示後人的反面典典!我個人為什麼持這個觀點呢?理由如下一一
一,演員是公眾人物,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又是形象代言人,其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試演各種角色,代言廣告等等都會引起關注。特別是對廣大青少年影響更大。青少年往往成為追星一族,演員在他們心目中就是偶像。演員的舉手投足都成為青少年的標杆,對其模仿,進行學習等等。同時,演員對社會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對廣大人民群眾能產生無窮無盡的作用!好的演員會給社會樹立好的榜樣作用。而汙點演員往往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傳播負面影響……
二,當今社會己進入網絡時代,全媒體時代,全民記者時代,消息傳播極快,消息傳播渠道很多。汙點明星的消息瞬間就會傳遍大江南北,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給社會帶來不同的影響力!好的和壞的影響會隨時形成與情風暴……汙點演員帶來的只能是惡劣影響和負面影響……對這些汙點演員必須終生禁演!
三,當今演戲圈中明星成千上萬,天價片酬,造成這些明星個個腰纏萬貫,人人是富豪,有些人富可敵國了?!有了錢後,少數明星就迷失了方向,吸毒,嫖娼,強姦,搞破鞋,重婚,婚外戀,偷稅漏稅逃稅,洗錢買毫宅等問題時而發生。比如,一個明星競然能偷稅漏稅達2.4億元,創造了偷稅漏稅數額的歷史。在偷稅漏稅金額上排名第一!某大叔,搞三搞四還不夠,還暴出小五。最後小四受不了大叔的欺騙成為一隻憤怒的小鳥,暴光了這位大叔的醜陋的惡劣行經,社會一片震驚!某對夫妻演員,其孩子想玩雪,直接建造了個大型雪場,讓孩子一個人盡情享受!炫富炫耀之心路人皆知!起到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還有的演員一年零花錢就達2億多元,是普通百姓幾輩子都掙不來的……這些例子夠了,實在太多了,舉不下去了……足以讓人噁心到家了。這些汙點演員還不足以封殺,終生禁演嗎?!
四,汙點演員不終生禁演將會帶來的危害及其後果!舉例說,讓一個嫖娼分子復出試演各式各樣的正面人物,將會產生怎麼樣的影響。那怕試演一個工人,大家看了會怎麼想!讓搞三搞四的大叔試演一個公眾人物,大家又會怎麼想?讓一個鉅額偷稅漏稅分子出來演戲?大家又會怎麼想?青少年又會想怎麼想?孩子們會想,偷稅漏稅這麼多還能做個光鮮的演員?多好吶?說明偷稅漏稅不存在是汙點。不就交個錢嗎!交了錢照樣演戲。演員有的是錢,交了演戲很快就掙回來了。多好吶!長大了就要當演員!很多孩子長大了想當演員而不想當科學家?這又是為什麼呢?都是學習某些演員學壞了!為什麼要學習某冰演員呢?因為冰演員漂亮,冰演員有錢!冰冰演員偷稅漏稅多年。冰冰演員偷稅漏稅這麼多也就罰款沒事了。冰演員也就道個歉,就能出來演戲。這是多美的一件好事情吶!某小鋼炮偷運大量人民幣去美國,加拿大買毫宅,私生活極其混亂,仍然沒有受到處理?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吶?汙點演員的這種行為是極大的負能量,給社會造成了思想混亂不堪!這種思想也會徹徹底底改變了一些青少年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對青少年的教育更是極其負面的!這類汙點演員不終生禁演行嗎?
五,對汙點演員不僅要終生禁演,而且要其成為反面教材的典型。就是要讓他們從公眾視線中消失。讓其永遠失去成為公眾人物的機會……併為自已的汙點負出慘重代價!
六,當然,對汙點演員也要進行分類,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看他們犯的什麼錯誤,犯什麼性質和類型的錯誤。對一般違紀行為不一定要終生禁演!謝謝!
vv007寶馬vv007
提問者似乎不支持問題藝人終生禁演,認為這改變不了娛樂圈的亂象。
我支持對問題藝人終生禁演,剝奪其在公眾面前曝光的權利,限制其言論行動自由。同時我支持他(她)們改過自新,投身慈善事業,義工事業,扶貧事業。陽光事蹟可以有媒體曝光,但永生不得與演藝有瓜葛。
我願意相信問題藝人因為思想幼稚而犯錯並迷途知返,但成年人必須承擔責任,犯錯必須接受後果,又不是十幾吊兒郎當歲,錯了認個錯就行。
郭德綱單口相聲裡有個故事,說母親寵溺嬌兒,嬌兒犯錯,總是不忍責罰,終至殺人,被判處斬,母哀之赴刑場送別,嬌兒咬掉母親一耳,倒說從前,若是兒時不姑息,那得今天赴黃泉,母愧疚難當,撞壁而亡。
所以古話說,姑息養奸,做人要有所敬畏,不可越雷池半步。
娛樂圈的黑幕重重,樹大根深枝繁葉茂盤根錯節,非是處理幾個問題藝人能解決的。崔永元的揭露,本不過是螞蟻撼樹,但上有英明政府國家,下有民心所向,烏雲終將潰散。所謂物極必反,黑暗至極,必致無限光明。
OliverCzy
演員或藝人,區別於普通民眾,他的們的價值取向,往往引領時尚,或者有意無意地改變人們的世界觀,這裡邊有個潛移默化的作用。如果一個汙點藝人,即使做過牢,憑藉其先前的名氣,輕易的就能東山再起,重做大明星的春秋大夢 !那麼,他們的違法行為的成本也太低了,公眾會以為,犯個錯能咋的,看人家誰誰,犯過事照樣能呼風喚雨,這還不把人往壞處帶啊!教人學好難,學壞卻是十分的容易。特別是青少年心智還不大成熟,他們很多人都追星,把一些明星作為自己的偶像,在他們眼裡,明星就是完美無缺的,做什麼都是對的,所以說整治汙點藝人,就是拯救青少年,這話一點都不誇張。因此,本人認為,整治汙點藝人,就是不能手軟 !
翟永立
我同意。
做為公眾人物、偶像人物,其言行舉止無疑在反映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給觀眾、粉絲起到一個示範作用,也許還會影響他人在未來生活中的為人處世之道和其道德底限。
所以,影視演員特別是大腕名角更要以正面形象出現在公眾視線裡,承擔著提高社會公德水平和宣傳帶動的作用。
如果是嚴重犯罪行為,如吸毒、殺人、嚴重偷稅漏稅、捲入國內國外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行為等,都應該被封殺,讓其徹底脫離公眾視線,不得再進入娛樂圈。
原來國內有著名搖滾歌手吸毒被封殺、支持港獨臺獨藝人被封殺,這些都做得很得人心;因為偷稅漏稅被徹底封殺的藝人現在還沒有,也許就從范冰冰開始,打破這個局面,殺一儆百。
也許有人說范冰冰偷稅漏稅已經接受了法律處罰,不應該被封殺。我的看法是她接受了法律處罰,在人格和公民權利上不允許被他人侵犯,但是她已經不適合做公眾人物、偶像人物,所以在娛樂圈沒有她的一席之地也很正常。
打個比方,一個工廠倉庫保管員失職造成倉庫起火,在接受法律處罰和經濟賠償後,他依然是廠裡的員工,人格和生活上並不低人一等,但是肯定不適合在做倉庫管理員了。
需要提醒大家的有兩點,一在處罰完畢後,不要翻舊賬,想方設法去造謠中傷和侮辱。二不要干涉其本人和家人的生活。沒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替代法律,更不能干涉破壞影響他人合法的生活。
南嶽第七十二峰
演藝界本身就是“大染缸”,進去的能保清白之身,都是百毒不侵之人。
年青人衝動,會犯錯誤,只要不犯罪,應該要以教育為主,輔以加倍罰款,義務勞動懲罰。
如果是犯了偷漏稅,就要罰到讓她怕,如果是犯了通姦,就要支持女方,讓男方淨身出戶,如果是女方犯錯,就要支持男方,讓女方淨身了出戶,才能讓通姦者害怕。
對賣淫嫖娼者,應該以教育為主,給他們機會,畢竟他們還是有付費,還是靠勞動所得,不能都斬盡殺絕。
因為藝術來源於群眾,又高於群眾,主要目的是服務群眾。
只要群眾認為該封殺,廣電總局就要有作為,只要群眾認為可以原諒,廣電總局就應該給他改過機會。
光芒萬丈34957
汙點也有大有小,汙的顏色有深有淺,性質也千差萬別,所以不能一棍子打死。我個人認為,就像電影電視劇的分級管理一樣,演員的問題,也應該分級管理,視情況和惡劣度大小,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比如,有的是罰款,有的是上黑名單。還可以像足球運動員一樣,有的停演多少年,特別嚴重的,當然可以終身禁演。
這個罰款,是指行業管理方面的罰款,而不是工商或稅務層面的罰款。如果觸犯了刑律,則交給法律處理,該判多少年判多少年。有了法律,有了行規,其他的,交給市場處理。如果被判刑被處罰之後,這個演員的確改邪歸正了,觀眾又能夠原諒他,市場還能夠接受他,那他為什麼不可以再上屏幕呢?
法律之外,對一個演員而言,禁演多少年,已經是很大的懲罰了,有的可能就此終止作為演員的職業生涯。但是,這與一刀切似的終身禁演,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出發點不同,效果也會不同。
現在的問題是,行業管理缺失。別看有這個那個協會,而且協會的所謂級別還不低。但真正像律師協會、醫生協會那樣,可以吊銷執照,可以在行業內進行懲處的,有幾個?事前沒有管理教育立規矩,事後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棍子打死,演員真的遇到點事,也不會站出來維護他們的利益,這絕不是一個健康的行業應該有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