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這兩天

廣西各市紀檢部門又通報了一批

黨員幹部被審查調查、

以及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的信息

南寧

↓↓

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接受審查調查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據南寧市紀委監委消息: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悉,陳立是2016年5月任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分局)支隊長(分局長)。


橫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原大隊長寧椿嚴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雙開”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南寧市紀委監委對橫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原大隊長寧椿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寧椿嚴違反群眾紀律,為涉黑涉惡人員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寧椿嚴身為黨員幹部、執法人員,執法犯法,包庇、縱容涉黑涉惡人員,甘於被“圍獵”,其行為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當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研究,決定給予寧椿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南寧市橫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原所長李盛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南寧市監委指定南寧市興寧區監委對南寧市橫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原所長李盛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李盛飛在擔任橫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上級領導贈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非法收受轄區監管行業老闆好處費、貪汙單位公款、違規辦理涉賭案件、為轄區涉賭場所充當“保護傘”。

李盛飛作為黨員幹部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法紀意識淡薄,知法犯法,為涉賭場所充當“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李盛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玉林

↓↓

玉林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一、博白縣永安鎮原副鎮長陳鵬任等人在實施政府新增債券扶貧項目申報、驗收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博白縣永安鎮政府時任副鎮長陳鵬任、扶貧站時任副站長吳海洪、財政所副所長李春明、總會計賓士強、貞平村支書彭承江、村主任馮世周在實施2016年政府新增債券扶貧項目工作中,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貞平村六秀至周頂的村屯路硬化項目通過了現場勘查、申報和驗收,獲撥國家新增債券扶貧項目資金15.28萬元,造成國家扶貧項目資金損失。彭承江、馮世周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彭承江、馮世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7月,陳鵬任受到政務警告處分;2018年8月,吳海洪、李春明、賓士強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有關違規資金已追繳。

二、興業縣山心鎮政府民政辦原民政助理李旭耀挪用醫療救助款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11月,李旭耀在擔任興業縣山心鎮政府民政辦民政助理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辦理醫療救助款申請、發放存摺等有關事宜的職務便利,先後挪用21戶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款共計189790.74元歸個人使用,其中,挪用14戶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款共計120441.74元超過三個月。2017年6月,李旭耀因挪用公款和收受他人好處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9年3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福綿區成均鎮大嶺村黨總支部書記蘇秀清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他人好處費問題。2011年至2012年,蘇秀清在擔任福綿區成均鎮大嶺村黨總支部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協助鎮政府辦理農戶危房改造指標申請的職務便利,為村民蘇xx獲得危房改造補助款16000元提供幫助,並從中收受好處費4000元。2018年11月,蘇秀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陸川縣通報1起充當非法採砂“保護傘”問題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陸川縣清湖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副站長江澤漢、時任協管員謝桂林充當非法採砂“保護傘”問題。2018年4月至11月期間,江澤漢、謝桂林利用職務便利,向清湖鎮水亭村上山隊耕地區域非法採砂團伙通風報信。江澤漢收受非法採砂團伙成員伍某某送的好處費共計33680元;謝桂林佔股參與該非法採砂團伙活動,並負責聯繫買家銷售礦砂。此外,江澤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3月,江澤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的問題及違法所得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謝桂林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並被解除同清湖鎮政府的勞務派遣關係。


崇左

↓↓

崇左市通報三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速報!南寧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陳立被查!


一、大新縣那嶺鄉那廉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歐述強監管缺失造成國家低保救濟資金流失問題。歐述強在落實低保政策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上報低保名單審核把關不嚴,導致2012年至2016年間該村已病故低保戶農某某等四人,以及已外嫁戶口遷出的陸某某等5人仍然繼續享受低保,造成國家低保救濟資金流失1.24萬元。歐述強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11月5日,歐述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寧明縣那楠鄉崬站村黨總支部原書記、村委原主任林日華監管缺失造成危房改造補助款流失問題。林日華在任崬站村黨總支部書記、主任期間,對危房改造申請材料把關不嚴,不按程序開展工作,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請條件的黃某某獲得了危房改造補助款2萬元。2018年10月16日,林日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憑祥市上石鎮民政辦民政助理潘旋義監管缺失造成0-3公里補貼資金損失問題。潘旋義在上石鎮民政辦從事民政事務期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未按有關規定報停上石鎮邊境村服刑人員的0-3公里補貼,導致該鎮邊境村2013年以來18名服刑人員仍領取0-3公里補貼4.84萬元。2018年9月18日,潘旋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各地市紀檢監察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