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駕遇“熟人” 去年飲酒今年醉

夜查酒駕遇“熟人”  去年飲酒今年醉

我們常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可是下面我們要認識的這位老司機,去年因為酒駕超分被處理。在駕照還沒恢復正常的情況下,竟然再次酒後駕駛車輛,在同一路段被同一中隊民警抓獲。

夜查酒駕遇“熟人”  去年飲酒今年醉

4月26日晚上11點,交警灞橋大隊安監中隊民警在廣安路查處酒駕時,一輛黑色轎車在接近檢查點時,竟然倒起了車。民警隨即對這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80.7毫克, 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輛,而這名男子卻無法出示駕駛證。在通過網絡查詢該男子身份信息時,結果讓民警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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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警核查,該男子姓蘇,今年56歲,江蘇人,2018年2月份因為酒後駕駛被交警灞橋大隊安監中隊,在同一路段查處過,4月26日晚再次酒後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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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抽血化驗,蘇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92.3毫克,醉酒駕駛車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對自己對別人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等待蘇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交警灞橋大隊辦案中心謝愷介紹,蘇某將被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考取駕照,同時面臨6個月以內的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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