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反《勞動法》,大多數員工都忍聲吞氣不敢告,為什麼?

實話石說


前段時間,我的一個老同事就被他們公司“陰”了一把,令他的年收入直接降低了一萬多,他多次找人事部理論,但沒有用,人家在獎金那裡做的文章,最後,我那同事鬥不過她,氣沖沖地投簡歷出去面試,後來去了同行的一家公司上班。

很多時候不是員工不想告這些無良公司,而是告了也沒用,因為現在的私企大多都不正規,老闆都是無賴,把勞動法都玩壞了,擅長把自己違反勞動法的舉措變“合法”化了,讓你很難告倒他。

常見的違反勞動法的做法有幾種,大家一定要警惕啊。

一是加班不給加班費。這種違法是最普遍的,令無數月薪制的員工都拿不到加班費,就拿當下的996、8106等等現象來說,都是沒有加班費的,但為了掩人耳目,為了將自己的做作所為合法化,那些公司就會拿勞動合同做手腳,比如某人月薪5000,但合同上只籤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比如1700元,並且口頭告訴你,實際上會按5000元來發,那剩餘的3300元則分為加班費、崗位工資等方式發放,那樣就避開了勞動法,當你舉報公司不支付加班費的時候,公司就可以拿出簽名確認過的工資條來堵住對方的口,當看到確實有加班費一項時,你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如果大家都能夠嚴格執行勞動法,相信絕大多數公司都不會鼓勵大家加班,因為加班費付不起啊,所以,這些老賴就會變著法子壓榨員工的休息時間為他們無償加班,但又規避了被法律制裁的風險,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聰明人太多了!

二是勞動合同崗位含糊。比如說你是一名研發部的工程師,他可能給你填寫“技術類崗位”,如果看你不順眼,完全可以調你去做PE、IE等相關的技術工作,屆時,你只能敢怒不敢言。另外,合同上的薪資一項,只填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且簽完的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一份,這麼做,就給了他很多可發揮的空間,也有公司利用合同的最低工資這點做文章,比如公司每月承諾給你5000元每月,可合同上籤最低工資,比如是1700元,那麼在裁員的時候就按1700元每月賠給你,當然這是不合法的,但有些無良公司就是想佔那些法律意識薄弱的員工的便宜,能騙一個是一個,另外,即便有員工意識到這一點,但你又能拿出什麼證據呢?有些公司連簽完的工資條都收回去的,就算你真的拿得出證據了,你想申請勞動仲裁?沒那麼簡單的,那些公司會想辦法拖下去,一拖就可能是幾個月,但員工離職後也要到新公司上班啊,誰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跟這種無良公司耗幾個月時間呢?於是只能默默忍受了!

三是簽完工資條後不給回員工。有些公司每次發工資之前,都會弄張工資條讓你簽名確認,但簽完後就當場收回去了,這又是什麼梗?很明顯,是因為做了不符合勞動法的事情心裡有鬼嘛,那些公司擔心被員工抓住加班不給錢、逃稅等等的把柄罷了。

四是不給員工買社保。還有一部分公司更黑暗,連最基本社保都不給員工買,這樣就可以從每個員工身上省下好幾百元呢,所以他們想了一陰招,入職的時候逼你一口氣簽下一大堆不平等條約,其中,有一份有關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的協議,明確指出是員工要求放棄購買的,作為員工還能怎樣呢?都已經辭去了前公司的工作,現在已到了入職新公司的環節,也只能硬著頭皮簽了,真TM不要臉!

所以說,天下烏鴉一般黑,無良公司不符合勞動法的地方太多了,作為一名員工,我們一定要熟悉勞動法,一定要共同抵制這種無良公司,讓這種公司的“陰招”早日曝光,那樣,或者今後的職場環境才會好起來!


設計製造迷


不得不說這問題問的還真好。

別人我不知道,我就從我的工作說一下。我在江蘇某地的一個光伏廠上班,基本工資是2000左右然後加班都是按照勞動法的。那麼問題來了,出來打工誰想掙2000左右的工資?要想多掙錢就得加班。實際上我們廠也不分加不加班就是12小時兩班倒。你要想幹八個小時下班的請假,一天兩天的行要是天天八小時人家會不要你了。如果趕上缺人的時候沒有輪休不能請假(我們那沒有節假日休息是輪休)。如果你想不幹可以寫個離職單然後他簽完字30天以後就可以了。當然附近的工廠基本都這樣唯一的區別就是有的沒有夜班有的能單休。

我不知道這個廠算不算違反勞動法,不過出來打工的要不你就選每天八小時月薪2000多的。要麼就跟我一樣兩橫一豎就是幹,啥也別問。沒辦法要怪就怪自己沒好好學習考個公務員啥的。

我相信好多的打工者跟我一樣沒文憑沒技術,出來打工基本上沒人看尊不遵守勞動法,只要能賺到錢就行。這就是打工者的無奈吧!



領悟小戰


為了掙錢,只能認慫,員工的目的就是掙錢,原以為是朝九晚五的人生,實則是朝五晚九的疲憊。哪位員工會仔仔細細的研究勞動法,只要有工資讓我幹啥都行!

跟日本的職員相比,國內的上班族多了一種拍屁股走人的勇氣。

面對無理的要求,心裡想著“媽的”,嘴上卻說了“好的”。

我們學會了認慫和忍耐,哪怕就要崩潰了,也要挑日子——工作日不能崩,怕影響第二天上班。

之前在一家企業,老闆在前面跟員工很大方,各種許諾,但管錢的是老闆娘,卡得非常緊。一直拖到10月份還沒發,老闆說資金比較緊張,我想畢竟跟公司一起渡過艱難的時候,但到11月、12月還沒消息。別的人的工資都發了,就我沒發,問了幾次都說公司現在資金緊張,每次都是這個藉口。不過,我看老闆也不差錢的樣子,出去旅遊,吃喝玩樂的,明顯就是故意拖欠。2018年5月我選擇離職,勉強把2017年的錢要回來了,但是我2017年上半年的錢基本就沒要。

但是有些公司也很人情化的!並不是說所有的企業都是如此,所以員工保持一個好的心態最重要,不喜歡的工作如果真的影響了你的生活質量,那就辭職,選擇一個更適合自己的崗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趁自己年輕,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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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那一個企業上班作為一個職工在每一個崗位都任勞任願死心踏地去幹好一份工作,我們從上班的那一天起、領導要求幹三個月開始交養老金、我們每個月工資都明明釦了我們的工資錢我們在這個企業幹了二十來年,職工一下有了病就不讓我們幹了!沒辦法只好帶著我們的一樣一樣各種手續辦理病退,可是我們去勞動局一查我的養老金才給我們交·六年一看舍了眼!我們沒辦法只好忍氣吞生自己交了十來年才辦理了病退、一個月才一千元不夠住院的打針吃藥的,無論在什麼年代一個領導不厚德必死無疑、企業會從高低落下滑,這就是做人的道理;在這個地球的人類你厚德了你會一帆風順、財源滾滾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個領導大度為財。


幸福裡299


我現在這份工作也很坑爹好嗎,說一個月兩天假期,正常文員都是週日大小周,最少也有四天假期,我永遠都只有兩天假期,而且不能週末休假,現在老闆面試時候說週末照顧小孩,沒有辦法頂我休假上班,麻痺咯,然後我永遠都只有國慶五一中秋有假期其他國家節日跟我無緣,沒有社保,沒有包住,沒有包吃,過年放假差不多一個月沒有噁心拿,我只有11個月工資上一年…3600工資,早八晚六,堅持一年辭職,老闆不批。我要求➕假期,老闆給我➕一天假期,共3天,➕工資,➕到現在已經有5500不到。➕太慢了,我不滿意,這樣的勞動合同,心好累。我的目前1W 距離她給我的目標還有一半男的遠。


熊孩寶寶


因為人家是一個公司,可能會考慮到多方面因素,因為如果因為你一個小兵損害到一個士官的地位,人家肯定不會放過你。再者,就是你足夠膽小,懦弱,不想生非那麼多事情。

小編也親身經歷過,我在一家健身房上班,那個臨時主管很會耍心機,對我面試的態度跟工作時的都不一樣,這個就不說了,說重點的,就是我那天本來上早班,等我去到哪裡了。她又臨時調我晚班,叫我回去,然後晚班我是跟她上的,臨時主管,晚上下班的時候忽略了,前臺的水龍頭沒關,那個不是我開的,那天也沒水,然後她一直開著,誰知道,半夜三更來水了,把公司地板,電器都搞壞了,水還直接流到二樓去燒壞了二樓的燈,但是我那個時候只是培訓期,水龍頭也不是我開的,閉店檢查是誰最後走最後檢查的,那天是她最後走的可是她把全部責任賴到我頭上,我反駁都沒有用,公司要辭退我還不給我13天的工錢,然後她一點責任都沒有,我去找老闆解釋,老闆不理。最後我只能吃著苦頭走人了,因為我害怕去告,雖然合同是簽過的,但是自己無憑無據的。最後不了了事,走了,白白給她上了13天的班,浪費我時間。

所以說很多人儘管知道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也不敢去投訴,就是怕麻煩或者惹禍上身,或者自己的證據不足無法舉證!


也許離開會更好


公司違反勞動法有很多種方式,一種是工資一種就是超時加班,工資都是明的既然上班都是你情我願,超時加班有的願意有的不願意,很多人認為出來就是掙錢的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上班,有的人就不願意覺得太辛苦活得不像人,我在的公司正常就是8加3,如果活多了就是8加5,一個月沒有休息日,半個月倒次班,一些老員工說以前幾個月倒次班嚇的我都不想幹了 ,現在突然就改了變成8加2聽說一個月可以休息兩天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大海撈針為你縫衣服


為什麼不敢告?

三個方面原因。

第一:違反勞動法的一般都是私企。

(此處如有意見可以留言罵我。)國家單位和國家企業一般是不會違反勞動法的,即使違反了,各項福利待遇獎金雙薪休假年假探親假齊全的員工也沒有多少意見,也就提不上告不告的問題。

第二:為了生存。

為什麼早出晚歸也要上班?

為什麼不喜歡不擅長不樂意也要上班?

為什麼感冒了發燒也不敢請假?

為什麼我上著一星期一天休息都勉強的工作一句怨言也不敢有?

為什麼我看到孩子的臉時,她總是躺在床上在深沉的夢裡?

為什麼懷孕就要被辭退?

為什麼連談戀愛都要被管控?

為什麼我的老闆連勞動法是什麼都不知道,我還是屁顛顛的端茶倒水?

為什麼?

因為想要工資啊!

發工資的老大說,

愛幹不幹,不幹滾蛋!

好了,告去吧……

看是老闆倒黴的快還是自己餓死的快。

第三:為了不做傻子。

第一傻,槍打出頭鳥

第二傻,成全別人,犧牲自己。

第三傻,大家都傻,自己聰明才更傻。

這三條,大家都是上班在社會上混過的人,就無需過多解釋了吧!

所以,孩子們,好好上班吧!為了早日實現997工作制,為了早日實現24小時輪軸轉工作制,為了奉獻自己的每一滴血汗,加油哦!!

我看好你們,呵呵→_→



秦大大秦小小


以前在深圳廠裡遇到過幾個膽大的員工,和廠裡溝通不成就去勞動局告了,都是因為工資待遇問題,有的是被開除,扣了工資,有的是想辭工辭不到,壓著人家工資不結,大廠也有,小廠也有這樣的情況,一般呢,都是勞動局介入後,公司給員工結工資走人,以免再在公司鬧事,影響正常秩序,當然這只是我所看到的,雖然有這樣膽大的員工,但這樣的人還是極少數,一般的員工都不懂法律,也沒有膽子去勞動局告公司,我見過一個人事的主管對這樣的人有一些惱火,程序走完後,說要找幾個人去教訓那個去勞動局告狀的員工,想想也是蠻可怕的,希望大家在維權的同時要注意自身安全。當然這種有報復心得人也是極少數,大部分公司還是講道理的,守法的,有完整的規章制度的。個人所見。😄


遇見69368902


年輕的一代不會慣著這種公司的吧!之前代理了兩個93年後女生的勞動仲裁案件,拖欠的工資,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都支持了,本來欠幾千的工資,變成了2萬多,兩妹子挺高興!就讓她們自己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可公司是一人公司,就老闆一個股東,公司賬上根本沒錢

深圳之前出了個規定,說勞動者起訴要工資的,勝訴了的話,花的律師費不超過5000元的話,由敗訴的公司承擔,這樣可以減輕員工找律師的成本,不知道現在這個規定還健在不

沿海還好,或者是大點的公司,都會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內交社保,當然這是法律規定的,至於實際中,各位自己看看自己的公司就知道了

08年的勞動合同法加大了保護員工的權益,不過我們總是世異則法變,高標準立法,執法中就各地因地制宜因時製衣吧!社保改為稅務部門蒸餃,個人所得稅改革,經濟下來了,都努力工作保工作,就佔時多擔待一下企業吧,天平稍微點

社保費率降點,減輕公司負擔,個人也少交點,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是規定的可是社保繳費基數是是實發工資啊,可不是最低工資也不是當地平均工資啊,還有公積金是在5%-20%範圍內交的啊,也按是發工資啊,聽說好單位都交12%了,自己也交12%,那買房就有點底氣了

員工告了公司,先得勞動仲裁,不服然後法院一審二審,你有時間精力去搞?找律師吧,費用也是問題,還有你新入職,下家問你和上家有糾紛沒?

不交社保的讓去社保局問,不交公積金的讓去問,法院不處理,難啊,假如我做員工衡量一下也不會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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