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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市法院公開對被告人張某某、普某某等涉嫌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1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某、普某某、鄭某某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多次在開遠市城區內持械無故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包括張某某、普某某、鄭某某、陳某某、白某、趙某某等十三名被告人在內的尋釁滋事犯罪團伙。
綜上,為保護社會公共管理秩序,依法懲處犯罪,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以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普某某、鄭某某、趙某某、陳某某五到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對其餘被告人判處一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市法院刑庭副庭長邵瑩:“在這裡提醒廣大青少年朋友們,在交友過程中一定要謹慎;要多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明辨是非的能力; 要敬畏法律,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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