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阮靜波、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周成餘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丁興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根據紹興市上虞區政府對道墟化工園區實現整體搬遷至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決定,子公司浙江瑞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華化工”)活性染料項目進行整體搬遷,其年產10萬噸高檔活性染料(原粉)(首期年產8萬噸活性染料)整體搬遷項目正按照相應標準要求順利開展,目前首期8萬噸活性染料項目建設基本完成,下一步將開展項目試車試生產工作。該項目計劃投資約7億元,該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快子公司瑞華化工的發展步伐,也將使公司在活性染料市場方面擁有更強的競爭優勢和話語權。

2、子公司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明盛”)、江蘇遠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遠征”)和江蘇和利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和利瑞”)根據政府相關部門對園區及園區內所有化工企業全面停產排查整治環保問題的要求而臨時停產,具體詳見公司於2018年05月08日披露的關於子公司臨時停產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7);在停產整改期間,三家子公司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落實政府相關部門的整改要求,2019年1月,灌雲縣人民政府向灌雲縣臨港產業園區下發了《縣政府關於組織江蘇遠征化工等企業復產的通知》,確認江蘇遠征、江蘇明盛“已經市、縣兩級驗收,並通過市政府批准,同意復產。”具體詳見公司於2019年01月21日披露的《關於子公司恢復生產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01)。受江蘇響水“3·21”重大安全事故影響,當地政府部門加大了對園區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保檢查監管力度,根據連雲港《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化工企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連政發[2019]32號)文件要求,目前江蘇明盛和江蘇遠征臨時停產整改,“對照安全、環保消防整治標準,圍繞重點部位、重點設施、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全面進行“回頭看”,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環保隱患”。

股份回購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採用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回購股份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9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 適用 √ 不適用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六、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靜波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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