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算違建嗎?

等離子的


惠農圈為你答疑解惑!溫室大棚是可以建造的,只要大棚符合當地的標準,那就可以放心的建造,我們這邊是政府幫忙建造的,一個大棚的費用是1萬元,每年給2000元,分5年給清就行。國家對大棚農業是持鼓勵態度的,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還會免費發放薄膜。

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天,國家對那些“大棚房”進行了重點的打擊,之所以打擊這些大棚設施,還在於他們在申請設施農業發展之後,並沒有在耕地上建造符合規定的大棚,反而是利用其開始了商業化的建造工程。比如說在其中建造著小房子,將其進行出租出售,讓人進行居住、休閒等。

還有一些大棚建造符合規定,但附屬設施的建造是違規相關規定的。比如說耳房、看護房的面積超標,在其中進行生活居住,或者建造多個看護房,將其進行出租居住。還有就是大棚內不能進行水泥硬化,而便道的寬度需要在規定的標準內,一旦發現違規的將會限制整改。

當然在大棚建造的時候,如果是在基本農田裡的,一定要提前進行申請才行。而在大棚的材料上也有相關的規定,不能是玻璃結構、PVC結構、鋼架結構,更不能進行水泥的硬化,不能破壞耕地層。

一般建造的都是簡易的塑料大棚,這樣才能符合相關的規定。利用著大棚可以確保農作物的產量增加,也可以發展著反季節的蔬菜,國家自然是不會禁止的,但需要符合規定。


惠農圈


在承包地建溫室大棚算違法嗎?

在農村,農民最看重的應該就是自己的土地承包權的權益了。但是有一點咱們農民要知道,就是這所有的農村土地都是集體所有,並不是農民私有的。農民不能進行私自的買賣,或是私自改變耕地用途, 即便是我們農民擁有承包權和使用權,這種權利也不是可以濫用的。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農村土地的用途,農村土地分農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而農用地又分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

基本農田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是我國確定的保命田。因為我們國家的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耕地資源不足,為了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國家專門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以滿足未來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由於基本農田的特殊作用,國家制定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對基本農田進行特殊保護,其中有一條就是,嚴禁在基本農田的挖塘養魚、發展林果業和禽畜養殖等。 所以,在基本農田上種樹養魚,搞禽畜養殖等,顯然是改變了耕地用途,是違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而條例具有法規的性質,違背條例就是違法,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蔬菜暖棚或者其他園藝作物暖棚,這不屬於改變土地的基本用途,也不屬於發展林果業,是不違法的,並且是會獲得國家的扶助。

因為蔬菜和其他園藝作用,都和糧油作物一樣,是人民生活的必須品。而國家的基本農田。就包括各種蔬菜生產基地。 所以,除了糧油生產,基本農田是可以種植蔬菜的,為了更好地種植蔬菜而建設蔬菜暖棚,這是不違背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當然不屬於違法行為。


但是,如果打著建設大棚的幌子,變相開發其他產業,那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正在強拆的大棚房,就是這一問題的突出表現。所以,在基本農田上可以建暖棚,但不能建設非農設施,暖棚的看護房不能超過一層,佔地面積不能超過15平方米。 綜上,基本農田只要用於發展糧油業和蔬菜種植,是不屬於違法建築的。


農嫂話農事


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是否違法,這個問題具體要看你在哪裡蓋,還有建溫室大棚後的用途。有的情況屬於合法,會得到支持;有的情況下是違法,要被拆除。


首先來說一下在不同土地上建大棚的情況。在基本農田上是不允許建大棚的,不管是與農業相關的還是無關的一律不允許建。基本農田只是用來種植人們生存發展所必需的糧食,不能用來建溫室大棚搞蔬菜種植之類,在這方面有明確的規定,18億畝基本農田紅線要守住不能破壞。除了基本農田以外的其他耕地可以建溫室大棚,接下來就要看它的用途了。

建溫室大棚只能是用來搞農業種植的,與農業種植無關的大棚就算是違建。所謂的與農業種植無關,主要是指建一些溫室大棚搞經營,幹特殊農家樂飯店或者是賣農藥化肥盈利,都不可以。雖說在普通耕地上可以建大棚,並不是讓你佔著耕地亂搭亂建,與農業生產相關行,與農業生產無關不可以。我們這裡就有很多人通過叫行的方式承包了一些耕地,在耕地裡建了農業溫室大棚,種植花菜,每畝地一年承包價才300~400元,土地相當肥沃,種啥長啥,如果不是用來農業耕種,真的是太浪費這肥沃的土地了。



承包只是代表著對土地擁有了使用權,不代表著可以想幹嘛就幹嘛,想建啥都行,這種想法最好不要有,如果是在基本農田上建了溫室大棚,或者承包地內建了與農業種植無關的大棚,都屬於違建,要被依法拆除,損失都由個人承擔。

因此,大家在建溫室大棚時一定要注意搞清楚所承包的土地是否為基本農田,再就是不要從事與農業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這兩點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蓋了。


小十六123


這年頭在農村種糧食收益太低了,很多農民都種植反季節蔬菜,而想種植這些就需要建溫室大棚了。那麼對於普通農民來說,在自家承包地地建溫室大棚算違建嗎?

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算違建嗎?

可能不少人會覺得自己蓋溫室大棚,就是為了種蔬菜而已,又沒有改變土地的用途,自己有錢買來材料自己蓋大棚就可以了,怎麼能夠算違建呢?其實並非如此,蓋溫室大棚可不是小事,如果私下蓋的話是算違建的。

要知道的在承包地裡面蓋溫室大棚,那就算是設施農用地了,設施農用地不管佔用耕地還是非耕地,原則上都必須以辦理有關手續為前提,否則不得動工建設。

所以說如果你是自行蓋溫室大棚的話,那是算違建了,因為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目前在農村蓋溫室大棚的話,基本不管是耕地還是非耕地,只要你是蓋都需要辦理手續的,只要你有合法的手續了,那才是可以蓋溫室大棚的。

所以大家可不要以為蓋個溫室大棚不算大事,又不是蓋房子,其實溫室大棚也是需要打地基進行取土作業的,這可對於耕地有破壞的,自然不能夠隨便就可以蓋大棚的,也是必須要進行申請的。

可能不少人就不懂得到底怎麼申請蓋溫室大棚,其實是你要做一個可行性方案出來,然後拿著土地的承包證或者是流轉土地相關證件向當地的鄉鎮部門進行申請,得到鄉鎮的審批之後還要繼續向縣級各部門進行審批,只有都進行審批下來了才可以蓋溫室大棚的。

可以說這個步驟還是挺麻煩的,一般人還真的不容易申請下來。所以現在建真正的溫室大棚還是比較少的。不管現在建一些很簡單的大棚卻比較容易,現在很多的農民就是直接將塑料薄膜就圍成一個大棚,雖然密封不嚴格,但是也可以讓溫室上升不少,種植不了反季節蔬菜,卻可以讓冬季的蔬菜更快成長的,而這種簡易的薄膜棚就不需要審批了。

總之,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算不算違法,如果沒有審核自己私下蓋的話肯定算,有相關手續蓋的話自然就是合法的了。


老王談養牛


現在可能受大棚房的整治對於溫室大棚建設會有一定的影響。

現在根據我多年建設溫室經驗來說。建設連棟溫室大棚需要審批,在基本農田建設有水泥基礎,一般情況啊不可以建設的。這樣的溫室需要辦理相關手續,諮詢當地土地局。

還有一種大棚可管可不管的,這個是分地方了。具體說不清楚。就是常用的蔬菜大棚--日光溫室。 基本結構北面和兩側山牆是水泥基礎和磚牆或土牆的。正面覆蓋塑料薄膜和保溫被。一般情況下都是可以建設的。

最後,介紹這個是春秋大棚,也叫冷棚還有一種叫法是地插棚。意思就是在春秋季節使用,可以增加大棚。內植物早熟一個月左右。這樣的大棚結構簡單,主要是圓管骨架和塑料薄膜構成,沒有水泥基礎。所以在什麼地建設都沒有關係。

最後,建議在建設大棚前,先去諮詢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看看如何,在進行建設,以免出現違章建築,得不償失。






起點農業


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不管是向村集體組織承包,還是面向農民個人承包的土地,只要是依法承包,都屬於自己可以合理使用的承包地。

隨著目前的農業發展,很多農民在利用自己的承包地開始建設溫室大棚,種植一些反季節農產品,控制上市時間,往往可以取得不錯的效益。

在我們老家農村,幾乎家家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設了溫室大棚,用於種植韭菜,並且大棚附近還會建設一些小房,用於看護溫室大棚和農機具的放置。這些都是屬於合法的建築。

根據相關部門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方享有依法使用土地的權利,這些權利就包括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耕種、養殖和畜牧。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改變土地用途,所以承包地建溫室大棚不散違建。

並且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建設一些規定面積內的大棚看護房或是溝渠、水井等一些農業必要的附屬設施都是屬於合法使用。

建設溫室大棚附屬設施的時候,規定是大棚附屬設施佔地面積不能超過總使用面積的5%,同時大棚看護房的建築面積不能大於15平方米。超過這個面積就屬於違法改變土地用途了,不久前一些地區集中整治的觀光旅遊大棚房,就屬於任意鑽空子改變了土地的耕種用途,所以當然屬於違法建築。

雖然國家允許在耕地上進行合法建設各種建築,但是現在各地農村都在進行統一規劃,所以想建溫室大棚的朋友,最好了解下,當地有沒有統一動遷規劃,防止因為集中動遷導致自己的溫室大棚需要拆除,給自己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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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水大米


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算違建嗎?

蔬菜大棚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必要設施,農民種糧食和種蔬菜都是一個性質的。沒有哪個政策規定在承包地裡不準建設蔬菜大棚。沒有法律規定,就沒有違法這個說法。
凡是能建設蔬菜大棚的地方,都是近鄰區。近鄰區的土地自解放初期就是菜田面積,是專門用來生產蔬菜,供應城市人口吃菜用的


土地。近年來,近鄰區的農民依靠蔬菜大棚生產,不僅有效解決了城市人口的菜籃子問題,也為農民創收,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社會效益,也算得上是農村的一個偉大創舉。多年來,國家也是千方百計支持農民修建蔬菜大棚。不僅要修建一般型大棚,有的地方已經開始修建智能型蔬菜大棚。哪裡還存在什麼違法一說?
土地就是用來創造價值的,只要是從事農業生產
,就不能侷限在種植糧食上,適合種植什麼,種植什麼賺錢多,就該種植什麼。很多地方靠種植小雜糧,收入也是十分可觀的。農民不能把保護耕地看作是必須要種植玉米或者小麥。當然,隨意在耕地裡亂建,打著建設大棚的晃子,建住宅,建別墅,那樣肯定是違法的。

近期全國範圍都在拆除違建,拆除的就是假大棚,或者是打著建大棚的晃子建設的那種住宅。所以,農民要分清什麼是真正的蔬菜大棚,什麼是大棚房。如果是真正為了農業生產,建設蔬菜大棚是不會違法的。如果農民朋友還想建設蔬菜大棚,為了穩妥起見,建議大家在建大棚之前,到村子裡打個招呼,申請一下,禮多人不怪,沒什麼了不起的事。這樣心裡也能踏實。


沐浴祥光689


用來種植的溫室大棚本身是沒問題的,有問題的都是“假的”大棚,比如:

農家樂提供的是遊樂、餐飲等商業服務產品,屬第三產業,並非品質、產量提高了的農產品(屬物質生產的第一產業)。服務業必須在商業用地上開展,不能在農田裡開展,所以有問題。

大棚附屬建築本應是安放農用物資、守夜防盜的簡易建築,如果提高標準弄成了生活住宅,有問題的。農田和住宅用地也屬於不同性質。

歸根結底,種植用地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比如具備一定肥力、具備一定灌溉條件、貴金屬等有毒物質含量符合安全標準等等,並非任何土地都滿足要求,所以國家“看管”得有點兒嚴。

你要是有能耐在鹽鹼地、沙漠、戈壁等不“宜耕”土地上種養出東西,哪怕你蓋出高樓,國家也是巴不得的。


小旺知道


您好,北京市冠領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

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農民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使用、收益、處分。在承包地裡建溫室大棚,屬於合法使用的情形,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均屬於合理範圍內,不算違章建築。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只要不是基本農田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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