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6月起施行,福利待遇早知道!

新公務員法將在2019年6月1日開始實施,新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了公務員職級的升降、薪資待遇等規章制度。大家都想知道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小編總結了6點,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公務員這個崗位~

《新公務員法》6月起施行,福利待遇早知道!

1.對工作突出者給予獎勵

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獎勵堅持定期獎勵及時獎勵相結合,精神獎勵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2.建立公務員工資增長機制

公務員工資不僅包括工資,還有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的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3.待遇得到保障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4.工資與經濟發展相協調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5.享受休假

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6.定期領取養老金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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