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佈的
《市中區2019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受理公告》
將市中區2019年度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條件、審核程序、房源等信息進行公告
根據《棗莊市城鎮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棗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門檻的通知》(棗住建字[2016]31號)文件精神,現將市中區2019年度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審核程序、房源等信息公告如下: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家庭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家庭須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居住證)。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外來就業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2、申請人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862元/年以下(含25862元/年)。
3、申請地無住房或有住房的人均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4、達到晚婚年齡的大齡青年(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作為獨立申請人申購。
5、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農業轉移人口,由其所在單位(企業)、街道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經濟狀況證明,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二)申請人家庭有下列情形的,應認定為不符合申請條件:
1、申請人已簽訂合同或協議,未辦理房屋登記的;
2、有自建合法房屋,未辦理產權登記的;
3、已受贈與、繼承但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
4、最近1年內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有房屋產權轉移登記記錄的;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有轎車、貨車現值在5萬元以上的(只有1輛用作經營謀生車輛除外);
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
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核、分配實行屬地管理。申請人到市中區住房辦領取《棗莊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後,向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棗莊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2、申請人及全體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農業轉移人口及外來務工人員)、結婚證、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
3、自有房產的房屋產權證(購買商品房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等);原自有房產已徵收安置的,提交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複印件;
4、所在單位或者社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的重點優撫對象證明、低保證、殘疾證明、見義勇為證明、區級以上勞動模範證明、革命烈士家屬證明、孤兒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上述證件、材料等均需提供原件,住房保障部門留存電子掃描件,鎮街留存複印件。
(二)審核
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核實行社區、辦事處、住房辦“三級審核、三次公示”制度。街道辦事處受理後,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進行全面核查後提出初審意見,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經查不成立的報送市中區住房辦。市中區住房辦向房產管理等部門核對申請家庭住房狀況,將核對通過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進行家庭成員的收入及財產狀況信息核對並公示,出具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市中區住房辦認定具有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登記為住房保障對象,並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經查不成立的,報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房源信息
此次房源分別為東方馨苑26套、青檀安惠家園243套。住房建築面積最終以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實際測繪為準,房屋價格最終以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一)東方馨苑: 位於市中區人民東路南側解放路東側,小區內1號樓、3號樓、4號樓為17層高層住宅,2號樓、5號樓、6號樓為11層小高層住宅,兩室一廳戶型建築面積約69.71—70.85㎡,一室一廳戶型建築面積約70.23㎡,配套設施水電燃暖齊全,均價為每平方米2980元。
(二)青檀安惠家園一期、二期:位於青檀南路西側、十里泉路北側,多層住宅,兩室一廳戶型建築面積約65.43—68.74㎡,小區內配建幼兒園,配套設施水電燃氣齊全,規劃設計採用城市集中供熱(目前城市集中供熱熱源尚未覆蓋,待城市集中供熱熱源管網具備使用條件後方可實施供熱),均價為每平方米2360元。
受理方式及申請時間
受理方式:階段性受理。
受理時間:自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31日。
受理地點:棗莊市市中區住房辦(振興中路龍頭市場西門向東60米北側)。
棗莊市房產管理局和市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根據申請人數和房源情況,制定並公佈分配方案,組織實施分配活動。
業務諮詢電話:0632-3318805 3687366
監督舉報電話:0632-3621087 309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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