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貨車反光條不達標 車燈“黑尾” 公安交管部門開展節前“環外”第二次夜檢

4月29日夜間,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隊針對外環線以外各區道路及高速公路沿線易發的貨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這也是五一假期前一週,公安交管部門在“環外”公路沿線開展的第二次夜查行動。除了反光條不符合規定、燈光不全、涉牌等貨車多發的交通違法行為之外,涉酒違法仍然是公安交管部門的嚴查重點。

20時15分許,已在外環線新科道交口設點檢查多時的西青支隊楊柳青大隊交警,攔截下一輛紅色貨車。“反光條不反光,一旦發生追尾事故後果不堪設想,號牌也擋滿了汙泥。”交警介紹說,原來該車後部的反光條大部分已經脫落,僅存的少半圈反光條也反光效果很差,後面的號牌還被汙泥遮擋得無法辨認。據悉,為了防止夜間追尾,貨車的側面和尾部必須依法粘貼紅白相間的反光標識,均存在反光標識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但是大量司機忽視反光條的牢固性,或者使用反光效果較差的劣質廉價反光條,黑夜中後車看不到前車,可能引發致命車禍。對於不按規定設置反光條的交通違法行為,違法司機將依法被處200元罰款。此外,該車司機也因故意汙損號牌被處200元,駕駛證記12分。

據介紹,2012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貨車按要求粘貼反光標識早有明文規定。按照規定,半掛牽引車應在駕駛室後部上方設置能體現駕駛室的寬度和高度的車身反光標識,其他貨車、貨車底盤改裝的專業作業車和掛車(設置有符合規定的車輛尾部標識板的除外)應在後部設置車身反光標識。後部的車身反光標識應能夠體現機動車後部的高度和寬度,對廂式貨車和掛車應能體現貨廂輪廓。

此外,有些車輛還存在燈光不全、號牌汙損、等問題,這些違法行為與反光條不全都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很大危害性。交管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五一假期期間,公安交管部門還將加強日常巡查、管控,查處該類違法行為。

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隊副支隊長張珂表示,此次夜檢行動是五一假期前一週,公安交管部門在外環線以外區域範圍開展的第二次夜檢行動,重點查處貨車各類違法,以及機動車涉酒交通違法行為等,淨化道路交通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為節日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據統計,當天的公路集中夜檢專項統一行動中,我市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973起,其中涉酒駕駛26起,涉牌2起,貨運車輛違法393起,危險品車輛違法9起。(津雲新聞記者柴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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