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開始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
已經正式實施!
申請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的時間
截止日期為5月14日24時
距今還有14天時間
沒有申請牌照的你還在等什麼?
不會?不知道怎麼操作?
好些市民群眾至今都沒有登記
為此
連雲港交警推出卡通版
電動車上牌登記指南
簡單、直觀、明瞭!
沒上牌照你的,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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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關注“連雲港警方”“連雲港交警”微信號
點擊最下方“牌照申請”進行備案登記
請廣大電動車主儘快申請登記,7月15日起,禁止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這次電動自行車上牌
只是針對兩輪的電動車,已有老式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正常使用不用登記。填寫時,車主注意整車編碼要填寫,電機編碼可以選填,整車編碼也就是車架號,在車架上可查找到。
申請號牌分兩種情況
↓↓↓
❂ 第一種
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舊國標或不在目錄的;或資料不齊全的,在連雲港警方、連雲港交警公眾號上提交要求提交的資料,後臺審核通過的,可以選擇自取或郵寄;
❂ 第二種
完全符合新國標而且有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4月15日後到車管所現場辦理。
登錄了電動自行車登記頁面,選擇了“過渡期電動自行車備案”,按照錄入車輛信息內容,輸入信息。
↓附步驟↓
(點擊圖片看大圖)
登記完成後,就進入進度查詢頁面,10個工作日內,信息審核完成,就可以就近領取電動自行車號牌了。
警方在市民成功提交登記申請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審核工作。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登記備案信息表圖片,於60日內到自選的取牌點免費領取、安裝臨時信息牌,或通過自主選擇郵政部門速遞上門安裝。
自2019年5月15日起,不再受理備案登記申請,7月15日前,對之前已審核通過的車輛發放臨時信息牌。
4月15日後,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時,銷售企業要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標準並已列入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
對於消費者來說,如果購買到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標準,消費者有權退貨或者更換,同時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連雲港交警將嚴查電動自行車無牌、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帶人、非法拼裝改裝、非法加裝防曬防雨裝置、以及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2019年7月15日起,禁止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2024年4月14日過渡期滿後,禁止使用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還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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