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講述的是“一對夫妻去辦離婚手續,沒辦成。兩人從登記處出來後,丈夫持刀當街捅殺妻子,妻子身中數刀倒在血泊中”。到底是多大的“血海深仇”,能讓你做出如此極端的行為。再怎麼說也是“同床共枕”過的人,也是滿心歡喜娶來的啊!莫

不是,愛到盡頭,方是恨!

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就算因愛,也不要生恨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兩個人走到了一起,就是兩個人的緣分。不過世間的緣分,並不都是很圓滿。有的人,緣分深,有的人,緣分淺,能分開的,強留是沒用。做人該灑脫一點,該放手時就放手。沒必要,去傷害那個曾經最愛的人。畢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快樂的,相愛的,誰也代替不了的。

“因愛生恨”的愛,是“愚愛”。真心愛她,怎忍心傷害她!

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真心愛過就好,不必圓滿

不管是做人還是做事,我們都不必,強求一個圓滿。因為很多人和物,就像維納斯一樣,雖是斷臂,但卻是最美的姿態。愛情也一樣,很多時候,過程比結果更讓人心動。曾經的小確幸,是什麼都無法代替的。愛一個人,用心盡力就好,不一定要擁有。

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你喜歡大海,我愛過你

一句“你喜歡大海,我愛過你”,紀凌塵就“抹去”了對闞清子所有的愛。但也對兩個人的感情,畫上了一個句號。你可能會覺得,他們很可惜,那麼多年的感情,就這麼沒了。其實,我倒覺得,不愛了放手,誰也不耽誤誰,是很成人的做法。不必拉扯拖延,互相虧欠。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不愛將就。

既然“真心實意”的愛過,也就不必“假情假意”的湊合!

有時候,有的人,不擁有,才是最好的擁有!

做一個心胸闊達的人,從一而終。愛了,就守護,不愛就放手。緣分至此,何必糾纏,一定要毀了愛人,心中的“翩翩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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