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般納稅人2019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真的合算嗎?

Panny-小婧


廣州一般納稅人2019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真的合算嗎?

2018年的時候,國家曾經出臺過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但是去年沒有把營改增的企業納入其中,隨著今年出臺了一系列的普惠性政策,加大了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政策,並繼續推出了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通知,本次的範圍相對於去年而言,條件更簡單,範圍更廣泛:只要過去12個月的營業收入低於500萬元,任何行業範疇的企業包括營改增的企業,只要提出 申請,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但是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是否真的合算,這個不能簡單的給出答案。

眾所周知,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一般為3%,某些行業為5%,實行簡易徵收,不可抵扣進項稅。如果原先的一般納稅人進項來源緊張,很多時候會導致稅負偏高,如果經過測算,增值稅的稅負率高於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率,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是合算的。

但是如果原先的一般納稅人,進項來源穩定,日常經營中的成本,費用都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有可能企業的增值稅實際稅負並不高,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就並不是很有必要了。並且,企業不是孤立的存在於社會中的,有很多時候,你的選擇有時候會受制於外部因素。作為一個一般納稅人,正常情況下,你的很多客戶也可能也是一般納稅人,如果你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後,開具的普票他們不能抵扣,即使是自開或者代開了專票,稅率也會下降很多,他們是否能夠接受?這些客戶對你全年的營收影響有多大?這些都是需要仔細思量的。

所以,不能簡單的說轉登記合算不合算,要根據企業的自身實際情況,結合客戶的需求,慎重選擇!


天涯隨風嘌


合不合適看企業具體情況,如果客戶要專用發票,那麼只能是一般納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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