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有些愛是錯的,卻非要一錯再錯;明知道有些情不值得,卻非要堅持到底;明知道有些人留不住,卻非要糾纏不休;那不是愛,而是作踐自己。
愛一個人是發自內心的直白,沒有理由,也無法證明;不愛一個人是骨子裡的排斥,沒有藉口,也無需答案。
所以說,愛更多是一個人的事情,愛或不愛,都只能自行了斷,與誰都無關。
很多時候,那些所謂的放不下、捨不得、不甘心,或許連自己都不知道有什麼意義。
但還是要念念不忘、耿耿於懷,動不動的自憐自艾,時不時的感慨萬千,這通常都是為了折磨自己。
事實上,有幾個人是傻的?只是因為不想承認、不想面對,可心裡又比任何人都清楚,那都是鑽牛角尖。
畢竟,道理誰不知道。即使是真愛,只要對方不願意接受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即使是真心,只要對方不領情那彼此還有什麼關係可言?
如果愛能夠被強迫,那一個人不就行了?如果幸福可以強求,那還要兩個人幹嘛?
所以說,有些愛,只能適可而止;有些情,只能量力而行;有些人,只能順其自然。
要知道,屬於你的,始終會來;不屬於你的,終究會走。
愛這回事,可以暗戀,可以明戀,也可以懷念,但絕對不能沒有尊嚴,沒了尊嚴那就與愛無關了,而是自己要作踐自己。
愛最好方式,就是當被拒絕或不被珍惜的時候,要懂得對自己負責,也要懂得尊重對方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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