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抓賊惹人命官司,當事人:非常後悔,知道他會死,寧願讓他把錢拿走,你怎麼看?

風少俠1988


一、案件回顧

在桂林城區做禽蛋生意的陳小雄,發現陌生人黃清躲藏在自家倉庫廁所裡。陳小雄懷疑對方是小偷,一邊擒拿和壓制黃清一邊叫兒子報警。警方到場發現黃清脈搏微弱,醫護人員抵達時黃清已無生命體徵。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死者黃清符合胸腹部受到擠壓及心臟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小雄提起公訴。

二、抓賊致死被判刑有些“冤枉”

陳小雄說:“我非常後悔,我要是知道他會死,寧願讓他把錢直接拿走;當著我面拿走,我都不會攔他。”

這句話讓人聽著心酸,也是對法律無情一面的默默反抗。一個正常人,面對小偷來犯,到底應不應該抓?要不要制服和控制小偷?相信大多數人的答案是肯定。

從檢方披露的信息來看,陳小雄並沒有採取過激手段,同時也不瞭解小偷過往病史,筆者認為一個正常人的防衛行為,認定是犯罪,明顯過度。即使對陳陳小雄不判實刑(入獄),但是還是有刑事記錄,未來家庭生活和孩子必然有影響。

三、法律應該鼓勵正義,不應該“偏袒”犯罪

1、近兩年正當防衛案子不斷走入我們眼簾,各種反殺也是應接不暇,但是報道出來得到公平審判的只是鳳毛麟角,很多案子還是按照“誰受傷誰有理”的思路審理。

2、筆者從事法律多年,深知法律效果的引道作用,如老人摔倒訛施救人,最終導致的是更多人的冷漠。見義勇為將犯罪分子打傷,判刑賠償,更多人遇到這類事冷眼旁觀。

3、本案中,陳小雄並沒有主觀傷害小偷故意,客觀上採取了合理手段控制嫌疑人,小偷死亡純屬意外事件,要求陳承擔刑事責任,對於普通人來說就是天降橫禍。

如果更多人遭遇小偷,很多人只能抱著“破財免災”心裡,只能眼睜睜看著東西被拿走,不敢出手阻攔,那小偷會不會越來越猖狂。如果小偷抱著沒人動自己的心態,那以後氣焰就更加囂張。長此以往,社會治安必將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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