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回應之二:百度混淆履行判決公開道歉和法院刊登判決的不同概念
本人陳平(陳文伍)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之後,引起廣泛關注,其中#作家8年10訴百度#和#百度回應李彥宏夫婦被老賴#這兩個話題4月29日都登上了新浪微博熱搜榜,新浪網、人民網、大公網、香港商報網、新京報、北京商報、經濟觀察報等紛紛報道。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故意混淆履行判決書公開道歉和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之間的概念】
法院生效判決“公開道歉”是一項獨立的判決內容!只有在百度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該生效判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的情況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才能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前提是百度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故意混淆履行判決書公開道歉和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之間的關係和不同概念。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是基於被執行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的前題之下才作出的補充內容,是法院給申請人的一個折中的取其次的交代。其結果是被執行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仍然拒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
況且,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也還沒有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你們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為什麼就說已經履行了生效判決。
即使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也不影響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的這個結果,仍然依法應當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我的回應連有的記者都沒有看懂,下面再用不同的語言表述一下:法院如果刊登的話,不是公開道歉,而是判決書部分內容。是在被執行人拒絕履行公開道歉,法院沒有辦法才登報,這是法院給我這個申請人的交代,不是百度履行義務。這是法院的行為,不是百度的行為。
判決內容第一項是公開道歉,公開道歉是百度的義務。法院如果登報,是判決書部分內容,而不是公開道歉,這是在百度拒絕履行公開道歉判決第一項內容,法院才能選擇登報,這是法院給申請人我的交代,是法院的行為。不是百度的行為,更不等同百度履行了公開道歉,實際上是百度拒絕履行公開道歉,法院執行不了才登報。
如果以後法院判決公開道歉,大家都讓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法院不成了廣告部了嗎? 這成何體統?
希望@北京西城法院 公開回應以視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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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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