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貧困戶搬遷新居後的補助金如何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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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檔貧困戶搬遷新新居後的補助金如何結算?


  • 對於居住生活環境惡劣、自然災害頻發、基礎設施建設難度大等地區的貧困戶來說,要實現穩定的脫貧致富,易地搬遷可能是唯一的、效果明顯的措施。近幾年來,國家對貧困地區貧困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為了貧困戶不因搬遷建設新房而返貧,對搬遷的貧困戶是有非常大的項目補助的,具體補助是直接發放到農戶手中的。


易地扶貧搬遷除了國家的補助外,各地政府也有不同程度的補助,地區不同,補助的資金也不一樣,我舉我們當地的例子,供大家做一個參考。


對於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具體的補助有兩項,一項是按戶類人數的補助,人均補助8000元,這個補助是確定要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以後,登記的在冊戶內人數,補助在項目開始實施時,就會直接撥付到群眾的一折統上;第二是在主體工程完工後,由由政府擔保,貧困戶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貼息貸款,最後這部分貸款全部轉為政府債券,不需要建房的貧困戶還貸。這兩項補助以後,貧困戶建房只需要自籌一萬元,但是,這個是有面積限制的,人均面積不能超過25㎡。



這兩項補貼,不管是在搬遷剛開始實施,還是主體完工以後落實,都是直接撥付到群眾的一折統上面,用來建設新居。在搬遷新居之前,所有的補助資金會撥付到位,農戶搬遷入住以後,就沒有其他的補助了。


新農人散耕


扶貧不科學,累死也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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