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辭職,領導不批,能直接走人嗎?

阮小虎


一般優秀的員工或是重要崗位人員,領導都是想挽留的,開始都是不批的。

其實關鍵在於自己,先問問自己,我為什麼要離職?是非要走不可嗎?如果只是因為工資這些問題,可以與領導溝通,如果可以就繼續留下,如果是不管晉升還是加薪,你就是要辭職,那麼可以試試以下辦法:

  1. 多提幾次:口頭還是書面的,多提幾次,表走的決心,同時告訴HR和領導,你是無論如何都要離職的,與加薪之類無關。領導天天看你這麼經常提,我想也會有所考慮了;
  2. 找好交接人:試試和領導建議,自己找個優秀的讓公司滿意的交接人後再離職,我想領導也只是希望崗位有人接上,一份工作有合適的人在做,那麼是你還是他,其實領導也不在乎吧。
  3. 態度表示:比如過去你的工作積極性很高,哪怕不是你份內工作,只要能做的,你都去做,但現在你除份內工作外,別的都不管不問了,還經常請假,那麼我相信領導對這類員工是不會不批的。當然這點是消極的做法,公司不讓走,又卡著工資時候,或許只能先這樣了。
  4. 按勞動法規定,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到期直接走人,很多企業不批你走,走了,剩餘工資會卡著你,那隻能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了。走到這步誰也不希望,但是也是無奈之舉。

福州職場趴


勞動法有規定的。不管老闆批不批,你正式把辭職信發郵件給人事部主管並抄送給老闆和部門主管,把郵件打印出來做證據,然後等30天過後就可以走,走之前讓人事部給你出具離職證明,一般下一家企業需要參考這份離職證明。如果人事部不給你出,甚至公司要挾不發最後一個月的薪水給你以此阻礙你正常離職,你到當地勞動部門告公司,準備好資料。


AgentCold


直接走會按曠工處理,去人事部拿一份辭工書,填寫之後交上去,沒理由不批。不用去問你上級


炫一牛


當然可以!辭職是權利,但記得,正式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隨時。還有一些其他可以隨時辭職的可以看勞動合同法


nuran601


勞動法有規定,只要離職申請提出,就算不批,30天以後依然屬於合法離職,前提是你沒有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如果合同未到期強行離職等於是你違約,必須得公司批准才行。


灰色軌際


私人企業沒簽合同的可以直接走,公家籤不籤都不行,一定要等手續辦完,不然會影響你以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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