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買房,妻子拿出了全部積蓄,還向朋友借了十萬

小舅子最近談了個對象,因為小舅子家在縣城,對象家在市區,所以,要在市區買房,那姑娘才願意和小舅子繼續交往。在此情況下,妻竟然把我們三年的積蓄全都拿出來給了小舅子,還從朋友那裡借了十萬塊錢。

小舅子買房,我們確實應該幫一些,但是,也不是把家底掏空,還背上外債。

因為這件事,我和妻爭辯了幾句。妻的原話:我就這麼一個弟弟,他若是和女朋友掰了,你能擔得起這個責任嗎?其實,我內心最真實的聲音是:你弟弟娶媳婦,著急的應該是你父母,我只是他姐夫。但是,這話我硬生生的是憋在了肚子裡。

和妻結婚那會,已經給了岳父母十多萬的彩禮,雖然我和妻這些年一直在做生意,但是,我們也只是起步階段,每年的收入也比較有限,且我們現在也有了孩子,日常開銷也增加了很多。

所以,我覺得妻在‘扶弟’這件事上有點過了。

想問,你怎麼看待這件事,又或者我們的婚姻還有必要繼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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