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最近經一位長輩指點,才發現自己一直以來找尋而尚未得其門而入的感覺,是一種自我同一感(相較於外界的角色認同,這是一種來自內心深處、基於一個強大自我之建立的身份認同感),用埃裡克森八階段理論進行審視,那麼,我第五階段的功課至今還沒完成。“這種統一性的感覺也是一種不斷增強的自信心,一種在過去的經歷中形成的內在持續性和同一感(一個人心理上的自我)。如果這種自我感覺與一個人在他人心目中的感覺相稱,很明顯這將為一個人的生涯增添絢麗的色彩。”

也在最近和最親近的人的相處中,發現由於這個“我”的缺位,導致責任邊界模糊,一方面特別討厭被人管制,另一方面又無法完全獨立起來,承擔應有的責任。今天的框架,從“分”、“和”、“合”三方面展開,從責任感談起,最終落實於很具體的社會責任。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分”。以我自己為例,恰恰沒有建立跟人相處的邊界感,尤其在跟親人的關係中,還老帶著歷史痕跡地把自己當小孩,沒辦法,如此一來,原生家庭也只能把你當小孩,形成一個共生的關係圈。最鬱悶的是,你自己不想直面並承擔成長的現實境況及其責任,生命轉型中產生、以及過往積壓的各種糾纏情緒——怨恨惱怒煩等一時頓起,你的第一反應是逃避或推卸,遂而肆無忌憚地把矛頭對準親人,這就是所謂的任性,事後又愧悔,這就是所謂的惡性循環。

理想的狀況應該如何呢?就是要做到絕對的“分”(此處說的不是對事物的精準區分),即在任何情況下對自己絕對負責。譬如任何情緒念頭過來,都認為“是我的情緒念頭”,絕不推脫或遷怒等,如此,就連任何情境、境遇等,也都在自己負責的範圍內(此乃一種心境,謂之“責任感”)。絕對的“分”,是一種絕對意義上的心理邊界感(沒有這個絕對邊界的所謂人情,都逃不開愛恨交織的糾纏),一個具備這種心理邊界感的人,才能具備相對完整而成熟的自我成長動力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和”。再來說說“和”的情況。如果光有“自己”一個人,也不是健全的人,人畢竟要把他人裝在心裡,才能有最起碼的社會感(社會感作為人自我成就的必要環節,是人之為人的根本特性之一)。此處講的“和”,是和諧的意思,我們聽過一句話叫“和而不同”,“和”的前提恰是“不同”,恰是在“我”之外,還要有“你”有“他”,一個只停留在自我封閉世界中的人,缺乏跟外界的溝通,也斷沒有信息的交換和流動(一個封閉系統,必然慢慢走向衰敗,人亦然)。

“和”講的,就是把他人裝在心裡,且形成一種自利利他的心境。如果說“我”構成太極的一邊,那麼他人則構成另一邊(類似陰陽相生轉化一樣,太極是這種必然運動的產物)。對話意識在此顯得格外重要,所謂“目中有人”,往往,如果只有一個自己,根本看不到外面還有別人(我們聽過一句話叫“外面沒有別人,只有你自己”,這是從以上所說“分”的角度而言,要全然為自己負責),而事實上,當心敞開,外面全是別人(有面向他人的意向)。更有境界高者,自己和別人沒有截然分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從一個整全且深刻的角度而言,感到人們在“類”意義上的良知系統中互動,這就有了張載“民胞物與”的意味(萬物皆吾手足同胞)。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合”。這個“合”,是一種融合,是說當心中有了他人,他人心中也同樣有你,在一種彼此的鏡像關係中(通過彼的存在而確認自我的存在),構建了“在一起”的文化心理基礎,反應於現實,即我們抽象意義上的社會結構及生動的社會生活圖景。

因此,“合”更多想要強調一種客觀的倫理感,一種藉由“他人”在“自我”心中的在場而建構起的社會共識系統,其中,遵循“在一起”最優化格局之種種規律和規則,便是成為一個社會人的圭臬。在此,所謂“合”,也有跟規律或規則相合的意思,是說要融入社會體系之中,承擔社會責任,創造社會價值(但凡不瞭解社會生態、不懂得藉助社會規則辦事的,都會有事倍功半的感覺,因為違反了人們在“類”層面達成的共識)。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簡單回顧一下今天的內容。今天從“分-和-合”的結構談到自我、他人與社會。其中,“分”對應自我全然的責任感(或曰責任意識),“和”談到作為“類”的文化基礎,在於將他人納入己之意向中,成就一種“社會感”,而到了“合”的階段,需有一種客觀的視角審察社會規律,融入其中,跟作為系統的社會相合,真正承擔社會責任,完成“社會人”的轉變。

值得一提的是,健全的自我和獨立的人格(以“自我”之完成為標誌)是責任感的開端,若無這個開端,人和人之間在尚且沒有建立起“和”與“合”之關係前,“我”就已經被沒有邊界感的人情絞殺而亡了。獨立,是成為社會人的基礎,要之,就是任何時候,都要對自己負責。

注:本文靈感源於“易鴻運”首席導師劉昱誠導師,以及夥伴們的共同研討。歡迎關注“鴻運家族”微信公眾號。

“分”、“和”、“合”——自我、他人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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