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
假
通
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春節期間,2月4日至10日放假調休,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工
資
計
算
根據每個月工作時間為21.75天計算:
■2月5日、2月6日、2月7日工資三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 *300%
■2月4日、8日、9日、10日工資兩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 *200%
舉個例子
如果一個職工基本月薪為5000元,按照標準工時制,一個月上班時間為21.75天
日加班工資:
5000/21.75=229.9元
■2月5日、6日、7日加班日工資為689.7元
■2月4日、8日、9日、10日加班工資為459.8元
春節假期繼續實行
高速公路小型客車免費通行
此外,2019年春節期間本市高速公路繼續實行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
★免費通行的時間範圍
2月4日(除夕)凌晨零點至2月10日(初六)24點,以車輛駛離高速公路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免費通行的車輛範圍
行駛高速公路網內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
★免費通行的高速公路範圍
本市實行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及獨立收費的東海大橋。
2019年春節期間本市高速公路對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採取“入口不髮卡、出口不收費”的快速通行管理模式。
最後預祝大家
出行平安
春節團圓
長按識別二維碼更多精彩
閱讀更多 普陀區法律援助中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