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房子首付,沒彩禮,女方陪嫁裝修家電,婚後共同還貸,房本上加女方名過分嗎?

於小小小小鳥


為什麼總是看到這樣算計來算計去的婚姻?

你婚前的房子,又要女方裝修,又要人家買家電,還要共同還貸,最後房子還不想加人家的名字?

你家算盤打的太好了吧!假如有一天婚變了,女方只能拿到還貸部分。那時候那點錢能幹嘛?裝修和家電都會貶值,到時候可以說一文不值。還不給人家彩禮。

感覺你家就是買了個房子裝修不起了,然後找個免費出錢,出力的。這個女人帶著錢過來給你裝修房子買家電,然後還幫你還貸,之後做你家的老媽子,又要上班,又要幹家務。你哪天看她不順眼了,立馬離婚,她拿到僅有自己還貸的少部分錢。你呢?坐擁房產,然後再找一個願意陪嫁車給你的,當然最好嫁妝也豐厚一點。這樣你就車房全了。

多好的一條致富之路!

既然愛她,那就給她保障,而不是處處算計女方。

你捫心自問,到底是愛她才結婚?還是隻是她願意不要彩禮,還裝修房子,買家電,所以才選擇她結婚?



小妍的生活日記


說實話,就現在的社會生活水平來說,一套70萬的房子真的不算貴的,更談不上什麼圖家產的問題了,而且現在還有貸款沒有還完。只能說男方格局太低了。

前兩天有個朋友諮詢我,也是同樣的事情。這個朋友是以前的同事,男的,上海人,家裡也不算有錢啦。不過在這邊是有一套小房子,現在大概市值兩百多萬吧。房子也是婚前買的,當時價值110萬。首付幾十萬也是爹媽付的,後來父母也幫著還了一些貸款了。去年兩人生了個兒子,朋友想把老婆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但是父母不同意,問我有什麼好的辦法沒有。我給的意見時給父母寫一張欠條,然後房子按照按份共有,給你老婆30%,等以後換房子了再把她名字寫上去,共同共有。

因為工作的緣故,接觸到很多離婚的夫妻,有些真的是沒結兩年婚就離了,結果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女方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出,婚後要求加名字進房產證,現在離婚直接拿走一半的房子。看到最那啥的一個是出軌後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把房子也分走了一半。

工作這些年,碰到這麼多的事情,如果要我說的話,結婚還是需要找門當戶對的。只有雙方實力相當的時候,才不會想著誰圖誰的家產。說實話,迴歸理性,如果換做是我,女方結婚的時候只出一個人的話,我是不願意也不會在自己買的房子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但是題主說的很明確了,其實題主與自己未婚夫之間是可以用實力相當來形容的,不可能要求男女雙方在結婚時一定要出的錢一樣,只要相差不多,我覺得都是可以接受的。況且題主也是打算有婚後共同還貸的。這其實很可以說明問題了,如果不是誠心想過日子的,根本不會拿這麼多的錢出來結婚,現在說實話女的只要年紀不大,真的不愁嫁。而且根據我以往的經驗,結婚的時候女方什麼都不出的夫妻感情似乎不會太好。所以請珍惜那個願意掏錢跟你一起結婚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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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看法


真心不過分,男方如果在房產證上不寫女方的名字,那麼我建議裝修的錢男方自己掏了,不要讓女方出,月供也不要女方給付錢。反正房子是你一個人的,你不寫女方的名字就是怕女方到時候離婚了要分房子。所以女方也沒有義務給你打月供。還有該給女方多少錢彩禮就給人家多少錢,畢竟女方家培養一個女孩子也不容易。

我只有一個女兒,我和我老公就商量以後別人如果房產證上寫女兒的名字的話,我們就給女兒陪一套房。如果房產證上不寫女兒的名字的話,我該走的流程還會走一遍,彩禮男方必須給,然後我會拿著彩禮的錢,再給女兒貼補上一些錢,給女兒買套房,在公證處公證這屬於女兒的私有財產。

最討厭那種男方又不想給女方彩禮,還不想在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就怕他們家吃虧。還動不動就說,女方家要彩禮就是賣女兒了,你以為就你們那點兒彩禮就能買的起人家的掌上明珠嗎?


清水楓竹


首先回答問題,不過分

1.男方沒有給女方任何彩禮。(哪個地區的,這樣還能找到對象)

2.女方倒貼裝修+傢俱。

男方實際出了15萬左右。女方出10萬左右,真要算的那麼細嗎?買老婆嗎?在中國真不夠,去越南吧。

3.加個名字

既然女方提出來了,那男方就必須加,而且是痛快的答應,這是一個機會,一個新婚好的開始。而不是算賬糾結。一個人女人跟你過日子加名字不是為了錢,是一種信任,一種你給予她和你繼續美好生活下去的勇氣。

看到這個問題我很感慨。生活一定要那麼現實嗎?前兩天我就和朋友討論過一個話題,很多男孩子還沒結婚,或者準備結婚就先買好了房寫上自己的名字,為了啥?為了防止離婚分財產?難道還沒開始就應該想著也怎麼收尾嗎?這不是預防,是給婚姻埋下了一個定時炸彈。結婚了你用共同收入還著貸款,而這個房卻沒有對方的名分。如果一個人要離開你了,不會因為你的財產而留下。如果一個人和你在一起是為了你的財產你防不住的。

最後說一下自己的結婚歷程,我和我愛人結婚,因為她家條件不好婚禮都是男方操辦的,給了彩禮,但她媽媽除了給我們買回禮其他的禮金都退了回來。之後我們買了房子,是我們自己的收入加上男方家裡的一部分,屬於我們雙方的財產。在看到小孩一點點成長的過程中,我覺得再辛苦都是值得的。我們夫妻在外地打工到小孩到了1歲半,之後她媽媽過來幫我們帶。我很感謝媽媽。

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沒有必要太過去計較。


大勛


不知道首付多少,二十萬以下,還沒有彩禮,我建議應該寫女方自己的名字,家電傢俱裝修房貸統統由兩人共同承擔。

別拿男女平等和彩禮嫁妝說事,他們不是一回事,彩禮是男人對女人的心意,,不論法律如何認可男女平等,在婚姻中,男女都不可能真正平等,這是由男女差異,社會分工不同決定的。

婚姻的平等決不是看彩禮和嫁妝是否相同,男女雙方掙錢是否對等,家務是否一樣多,甚至和是否同樣贍養雙方老人都沒多大關係,因為這些都是不確定的,都是可變的,唯一能確定,且不可改變是你們要共同生兒育女,在這方面,中國家庭百分之八十是母親要比父親付出得多,甚至是完全付出,婚姻百分之八十的變故也是來自於有了孩子之後,你千萬別以為你拼儘性命為對方生兒育女,對方會認為那是愛的結晶,會對你感激涕零,錯了,大多數男人認為那是你應該做的,孩子不過是個慾望的產物,他們和孩子的感情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真誠的付出建立的,可是,你知道有多家庭是喪偶式育兒嗎?

嫁的是人是狗只有生完孩子才能知道,婚姻的破裂也大多數是在有了孩子之後,而這時離婚女人付出的代價往往比男人慘烈得多,所以,不論你嫁的是人是狗,一定要先維護好自己的權益,彩禮是不可以少的,對的人一定不會吝嗇給你彩禮,在彩禮上跟你斤斤計較的人,對的概率不會太大。




閒庭落花與君同


隨著現在彩禮越來越多,離婚率越來越高,現在結婚的條件也越來越現實了,有點變質了,還沒結婚就要為離婚做打算,真是一種悲哀,因為離婚的那一天來臨的時候誰都不想成為受害者。沒辦法法制社會還是現實一點比較好。在買房加女方名字這件事情上,我認為應該加上,因為裝修是女方出的錢,女方還要一起還房貸,女方還不要彩禮。說白了就是女方倒貼,既然這樣都不加女方名字這個婚真的不能結,因為進入這樣不講道理的家庭以後家庭矛盾也少不了。


靚晴靚姿


人心啊,總是不足,怎麼滴?要是女方一分錢不出,也不要彩禮,你為婚還結不?

你在權衡利弊,是不?算計啊,毀了多少姻緣!能有些誠意嗎,娶媳婦誒,你以為招工人呢?

你個首付多少錢?電器多少錢?每月月供承擔多少?你以為別人都是傻子呢?

人家嫁閨女,就是想找個體貼的,關心的,為她著想的,你這樣的算計人家敢把閨女嫁給你嗎?

說別人要彩禮是賣閨女,你這惦記人家的這些,叫啥子?


夜意深沉


這是我在頭條上看到女方真正在愛情上平等,女方父母是嫁女兒,並不是賣女兒的正能量。要是全社會都能在婚姻嫁娶上這樣辦的話,小兩口新組建的家庭就不會因為彩禮或者是房產上的不公平埋下陰影。這種平等做法,本身就值得大力提倡,值得全社會學習和弘揚。

就如樓主所提的問題,問男方出房子首付,女方負責裝修家電,婚後一起還房貸,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合不合理,我敢給出肯定的答覆,完全合情合理。

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前的個人財產,是屬於個人擁有的,不因為結婚而改變它的性質。男女雙方自領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之日起,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收入,雙方都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婚前男方出房子首付,屬於男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女方裝修房子包括家電配套,也屬於女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對兩個都有真愛的人來說,就屬於公平,互不相欠的合理搭配。不論誰出的資金多少,在包容和理解之下,男女組成家庭,就沒有絕對的經濟上公平。

憑良心,女方能夠做到這些已經是很不錯了。在二三線城市,裝修和家電的價格不菲,弄不好還要超過首付的房款。不介意的話,就可以把房產看成是雙方的共同首付和共同裝修家電。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在法律上是會得到認可,受到法律保護。

又因為,婚後共同還貸的這一部分,又是用共同的收入來還貸的,自然就成了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內的共同財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就會得到法律的認可,也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平等雙方的擁有權,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老蔣閒言


加名字是多此一舉的做法,沒有好處只有壞處。

如果將來你們離婚了,不管有沒有你的名字,法律上都有你的份,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都有。

壞處是現在非要提出在人家5年前就已經辦好了的產證上加你名字,話題消極,就是相當於談錢傷感情,搞的氣氛糟糕,最關鍵的是你不會因為多個名字給你帶來法律上的任何好處。

為什麼要去做這樣一件得不償失的蠢事?

最後加一句:

女的若愛男的,倒貼錢嫁他也會願意,

男的若愛女的,改房名女主也會甘心。

簡而言之,就是你們都不夠愛對方,分手吧,繼續尋找,各自安好~


冰冰幽雨


男方首付,女方裝修過分嗎?別的地方不知道,反正在我們這裡很正常啊,甚至,兩家一塊給孩子湊個首付,沒錢怎麼辦?難道就要把兩個孩子拆散?No,只要開始同意兩個孩子交往了,那作為父母會支持他們的婚姻,都是想辦法給孩子創造一個好點的條件。一般結婚,我們這裡也沒有要彩禮的習俗,即使有也就是象徵性的禮節問題,一萬零一,表示一下,男方如果有房子,女方一般就是車➕現金陪送!男方沒房子,男方首付女方裝修。如果男方有困難,那就兩家湊個首付,給孩子置辦婚房。至於房本的名字,也都是兩個人的。這個時候,肯定有網友跳出來,說到,那你女兒賠錢倒貼吧!不好意思,在俺的思想裡,女兒身上不存在錢的概念,你們願意用錢衡量你們女兒,你們去衡量就好了。拜這些大哥大姐大嫂大叔們所說,等小弟女兒結婚,房子+車子+現金,一樣不會少,不好意思,小弟不才,小弟就願意到貼,就圖孩子開心順意,看見孩子開心,俺就打心裡高興!說句更直白的話,只要她開心,養她一輩子都沒問題,小弟有這個實力,不用你們操心!還會就是,俺想把俺們這裡的“落後”的風俗延續下去,不想與你們那市場經濟接軌,也不想讓你們那婚姻市場經濟來汙染我們這“落後”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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