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值得同情嗎?這是一場令人深思的道德審判

《局外人》是加繆所有作品中較為著名的一部。

小說講述了主人公默爾索母親死了,他因為內心莫名其妙的感覺,在海灘上扣動扳機殺死了一個阿拉伯人,因此進入牢房。司法機構沒有經過調查,便任意地羅列了一系列虛構出來的罪名,將默爾索變成了一個冷漠無情、殺人不眨眼的魔鬼。默爾索無從辯駁,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將自己推入這樣一種境地,最終在對於社會的迷茫感和無所歸一的情感中被判處死刑。

加繆並沒有在作品中直接插入自己的話語來描寫默爾索的心理情感,而是採用了第一人稱的敘事方式,結合外部環境與主人公內心的轉變逐步完成了整個故事的勾勒,使整個故事充滿了強有力的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殺人犯值得同情嗎?這是一場令人深思的道德審判

用冷漠對抗全世界的荒誕

作者用前半部分的篇幅敘述了主人公默爾索在母親去世後11天內的生活:從他得知母親的死訊到他在海灘上槍殺了一個阿拉伯人為止。而這本小說的後半部分則是長達11個月的對這樁兇殺案的審訊。

在審判的過程中,作者為我們展示了這幢誤殺案是如何被扭曲成為了一樁處心積慮的謀殺,以及檢察官是如何從默爾索殺死了一位陌生人這個事實出發,將默爾索的行為定性為以弒母為目的的罪行。作者在前半部分安排的種種細節,比如他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哭、他在守靈時抽了一支菸、他在第二天和女朋友去看了一場喜劇電影等等,則成為了他十惡不赦罪行的證據。

因此,默爾索被認為在精神上謀殺了自己的母親,還被認為應該對那場與他毫無關係的弒父案負責。因此,他最終被“以法蘭西人民的民意”判處死刑,在廣場上斬首示眾。

默爾索是一個悲劇形象。他莫名其妙地殺人,這是偶然發生的,並非檢察官指控的蓄意謀殺。他也並非如檢察官所言是一個無情無義、十惡不赦的人。他只是一個萎靡不振的普通人,對生活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這一點表現在他對親情、愛情、事業、友誼的態度上。

當他因為母親葬禮和老闆請假時,因為老闆臉色不好,所以他解釋道:“這不是我的錯。”

埋葬母親時,他因為疲倦便被視為麻木不仁,本來這事與兇殺案沒有絲毫關係,然而檢察官卻將此作為一條重大證據,作出推理判斷,為默爾索冠上了不孝的罪名。

女朋友瑪麗不止一次問默爾索愛不愛她,而默爾索的回答卻是不愛。而當瑪麗提出結婚的時候,默爾索的反應是,如果她想要結婚的話那就結吧,如果換成別的女孩子,他也會答應的。

當老闆問默爾索是否願意去巴黎工作時,他說:“生活方式是改變不了的,況且每種生活都有它好的一面,我對現狀並無任何不滿。”

他無法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在他心裡,世界上一切人類都活動在一個毫無意義的平面上。所以他對母親的死,對情人的愛,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對鄰里關係,甚至對開槍殺人、被捕越獄和法庭審判一改都無動於衷,漠然置之。

殺人犯值得同情嗎?這是一場令人深思的道德審判

作者加繆

他為什麼不為自己辯護

在默爾索收到母親病逝的電報,請假前去養老院奔喪,在靈堂裡,他不但拒絕瞻仰母親的遺容,還打瞌睡,喝咖啡,抽菸。其實他並不是不愛他的母親,他只是對一切都報以冷漠無所謂的態度。

然而這一切在人們眼裡都是有悖於常理的。一個人失去了親人理應是很悲痛的,而在母親葬後的第二天他去和女朋友約會,看了一場電影等這些個人行為小節,令他成為毫無人性的人渣。

在被審判過程中,他表現得好像跟他沒有關係。法庭上,審訊中的庭長、檢查組、辯護律師在為他的案子爭論不休時,他一次又一次感到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他認為沒人能夠理解他,他在現實生活中的所作所為與他人不發生關係。

實際上,默爾索從不說謊,對愛與不愛表達得很真實,他認為無論是愛還是不愛都沒有意義。他女朋友問他愛不愛自己時,他承認自己並不很清楚,而且應該是不愛的。這說明人與人之間是隔閡的,最親近的關係也只不過是生存的需要。

他吃飯、睡覺、上班、交際、看電影和殺人全都是由荒誕所任意支配的偶然性為。彷彿這個社會與他毫不相干,他無所謂追求、無所謂希望,甚至在法庭上無所謂生死,面對審判,他覺得意興闌珊:“我是個犯人,我付出了代價,除此之外,不能再對我要求更多的東西了。”這一切就像他的兩句口頭禪“無所謂”“這不怪我”。

冷眼旁觀和沉默不語便是最大的抗拒。默爾索沒有刻意地將自己的情感偽裝起來,也沒有在法庭上為自己開脫和掩飾,他只是簡單地順從著自己的意志在遊走。

因此,雖然他真誠、善良、很愛他母親,殺人完全是偶然,可殺人動機確實冷漠。可以說默爾索是死於他作為當事人卻被置於局外的這樣一個法律荒誕,也可以說是他死於意識形態,世俗觀念的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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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繆:放逐於世界邊緣的局外人

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默爾索的悲劇

在《局外人》中,我們看到人的理性與荒誕世界之間似乎永遠橫著一條鴻溝。世界是荒誕的,這是主人公默爾索對世界的主觀感受,也是個人與世界、主觀與客觀之間衝突的關係。正如加繆所述,它們之間是一種永無止境的鬥爭。

從小說的前半部分我們可以看出,雖然默爾索對周遭生活都不在意,甚至有些麻木,但他絕非一個冷血無情的人。他更像是一個局外人,而不是冷血無情的殺手或謀殺犯。但恰恰是他局外人的身份導致了他被判處死刑。

從一開始默爾索接到母親已死的電報,到渾渾噩噩參加了母親的葬禮,再到糊里糊塗地與女友看影片,幫鄰居寫信,再到莫名其妙地槍殺了一個阿拉伯人,最後經歷了自己毫不關心的審訊。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默爾索的靈魂彷彿是遊離的,他親手做著一切的事情,又彷彿是在觀察著別人做這些事情,自己始終處於混沌的對於任何事情都漠不關心的狀態。

這樣的一種生活狀態是加繆為默爾索選擇的,是加繆面對著荒謬的世界所採取的一種自由的放任自流的態度,他讓默爾索在對於世界的不理解中選擇了流放自己,而這種流放則以冷漠的,安靜的絕望印證了對於世界的另外一種抗爭性。

研究者認為,《局外人》描寫的孤寂、冷漠、痛苦、無奈的默爾索其實是加繆的原型,不得不說,默爾索這一角色的確展現了加繆自身的各種複雜經歷,體現了加繆對於那種生活在世界之外的局外人的生命的刻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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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繆

加繆出生在阿爾及利亞東部的蒙多維鎮,父親是一位普通的農業工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應徵入伍後身負重傷,不治身亡。當時加繆還不滿一歲,這是他人生荒誕的開端。

父親去世後,加繆歲母親遷居阿爾及爾,生活十分窘迫,他依靠獎學金和勤工儉學唸完了中學和大學。十七歲,加繆開始咳血,被診斷為肺結核。他當時是哲學班的學生,酷愛踢足球,這一場疾病意味著他不得不告別這一切。

從那時候開始,加繆的一生都與疾病相伴,時刻都面臨著折磨與死亡的威脅。他不知道自己會在哪一刻死去,不知道自己的明天會怎麼樣。

這樣的人生,活著不再帶來欣喜,面對死亡也不再恐懼,痛苦也不成為痛苦了。這本身就是一個典型的“局外人”的境遇。

也許正是因為加繆的這種人生經歷,他筆下的這部小說將讀者帶入了一種思維的困境,給讀者帶來一種理智與情感的巨大沖撞,同時還因為作品中所刻畫得那種荒謬的迷茫,讀者又會感受到一種更緊迫的思索,引起了內心久久不能平息的震撼。

這是一場荒謬的審判,道德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將默爾索判處死刑。而這場審判卻令我們深思:究竟是什麼導致了默爾索的死刑,是司法制度的失誤,還是因為默爾索對道德和基督教傳統等等西方社會賴以維持的普世價值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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