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財商來啦


按照證券法規定,如果是屬於財務造假,上市公司將受到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負責的管理將得到10-30萬之間的罰款,有關責任人將處以8萬元左右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企業,證券法市場禁入規定相關人員將被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或者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的處罰,公司股票也將被強制退市。

以上處罰是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頂格的罰款和禁入市場措施,可以說對當下股市少則千萬,多則幾億幾十億的造假來說是九牛一毛。但是幫上市公司造假的會計事務所就要面臨百萬以上罰款,也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基本上造假是不涉及到更嚴重的懲罰。

而美國的造假懲罰力度就不一樣了,早前美國安然公司財務造假,遭到了嚴厲的處罰,1,安然公司被罰款5億美元,股票除名並且停止交易,安然公司宣告破產。2,CEO被判刑24年並罰款4500萬美元。3,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獲得了高達71.4億美元的和解賠償金。這種罰款美國還有多少家企業剛造假?


資本市場的健康和穩定主要還是在制度,A股市場造假成風,主要還是懲罰機制的問題,幾十萬的罰款震懾不住想鋌而走險的上市公司,反而會變本加厲的粉飾業績上市或者留在股市。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注意到,對上司公司財務造假的處罰是:按照證券法規定,如果是屬於財務造假,上市公司將受到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負責的管理將得到10-30萬之間的罰款,有關責任人將處以8萬元左右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企業,證券法市場禁入規定相關人員將被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或者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的處罰,公司股票也將被強制退市。

然而,這種處罰明顯過輕,不足以對財務造假產生強大的整治威懾力,也不足以讓後來者引起足夠的警惕。因為,這種處罰對於當下股市少則千萬,多則幾億幾十億的造假來說,明顯是權益與處罰處於嚴重的不對等地位,這樣對上市公司及幫助上市公司造假上市的會計師務所來說,根本起到不到有效的懲治作用。

因此,目前證券法對財務造假上市應該進入徹底而全面的修改,即凡發現財務造假上市,即應按重大違規行為予以上市公司股票信息,強制其退市,並讓其對中小投資進行賠償,然後將公司關注破產。只有這樣才能對財務造假起到有效的遏制,讓後來不再敢進行財務造假。


開偉觀察


我認為最起碼有以下幾個處罰:

1、既然是財務造假,那麼首先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就是重大利空消息,基本上會導致股價大幅下跌,那麼作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上市公司的董事長那損失慘重;

2、公司出現財務造假情況,那麼公司管理層的為人品質就值得懷疑了,不僅是投資者會繼續用腳投票,而且消費者也會選擇用腳投票,公司的營業收入也會受到較大不利影響;

3、證監會對上市公司是有著嚴格的監管的,一旦財務造假坐實,那罰款禁止證券市場準入也會接踵而至,甚至公司也會強行退市!


董洋洋小夥伴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目前按相關制度只頂格罰六十萬,就是以後證券法修改了罰三千萬。這種制度設計不能震懾上市公司各種犯罪行為的高發,因犯罪成本低,獲利大,這會吸引越來越多的人通過這種犯罪行為迅速變成億萬富翁。按國際上通行懲罰方法。這是一種犯罪行為不能用六十萬元就了事。應罰款和有關人員判刑。根據中國國情,我認為應以涉及到的總金額二到五倍罰款。二倍給股民用於退一賠一,其餘收邀國庫,立即無條件退市,相關人員根據財務造假犯罪金額進行刑事判刑。只有真正做到這樣才能制止這些犯罪分子結成犯罪利益鏈:湧進市場來騙廣大股民錢,要敬畏市場就應儘快制定好相配套的制度法律,否則這哪裡象資本市場,就象一個買了票可以進場公開騙錢的詐騙場所。這不符合國家要求,廣大股民企盼。


上海申庫許工


這個財務造假的情況還可以細分下,是屬於在上市前就造假還是上市後通過財務造假虛構利潤或者避免被ST或避免退市等:第一種,上市前就造假的,基本是原先公司達不到上市條件,為了在資本市場搶圈錢,不擇手段地通過造假虛構收入和利潤,粉飾財務報表,以欺騙監管部門和投資大眾,達到欺詐上市的的,這種一旦發現是會嚴肅處理的,而且公司會被強制退市,這個已有先例。第二種,就是上市後造假的,少數是公司調節利潤、藏利潤,配合相關資金吸籌,但這個比較難以界定是造假還是會計處理方式問題,所以很難認定,市場和監管也較少去追究;多數是虛構銷售,虛增收入和利潤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目前處罰還是太輕了,一般也就罰款60萬了事,嚴重些地立案調查,根據結果追加處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多數也以市場緊入為主;再嚴重的、引起公憤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公司也有退市風險,這個有比較長的過程,需要把所有細節都調查清楚了,目前看,部分公司財報裡需報賬上貨幣資金或被違規挪用的除了交易所譴責也還沒有更嚴厲的處罰。

整體而言,看性質、看金額、看影響,但造假成本太輕是現狀和事實。


黑馬在民間


上市公司為什麼會造假?就是為了抬高股價,高股價的目的是為大股東減持股票做準備,若是不允許大股東減持,那麼,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就會大大減少,因為假的利潤虛增業績年底需要分紅的,他拿不出真金白銀,那麼造假也就沒有意義了,所以,結合中國股市的國情,股票全流通可以,但是就是大股東不能減持股票兌現,只能分紅,這樣為什麼不可以呢?


黃土高原81008144


有什麼處罰,政府默許的行為,坑一小批股民,能保一大批人不失業。


手機用戶57326532379


按照目前規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頂格罰款60萬元。

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人,罰款10-60萬元不等。

審計公司罰款較高,多數罰一年審計費用,比如康美藥業,那就是400多萬。

一句話,我國財務造假違法成本非常低,因此才造成財務造假層出不窮,越來越放肆!


投機的投資者


在中國也就罰酒三杯.下不為例.罰點小錢.意思意思.當然口上說的是很義正辭嚴的.但若在美國.公司可能就玩完了.不但公司玩完.就連實際控制人.法人也難逃進大牢的命運.原美國有一家名安然公司.就是樣榜.那個董事長不但被判了二十五年官司.還沒收了全部的動產和不動產.最後只好快點死掉.也算了事.但其全部財產還是被沒收了.兩相對比.所以中國股市成了圈錢的市場就不足為奇了.


用戶8825841171118


造假上市,欺詐上市,財務造假,信披違法等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必須嚴懲,追責罰其傾家蕩產。退市賠償股民損失。入刑判其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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