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更好的貫徹落實《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要求,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年修訂)》、《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結合實際情況,現對《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制度》和《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等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改(條款中加粗部分為修訂或新增內容),公司於2019年4月26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制度的修訂,並同意將相關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公司章程》修訂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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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議事規則》修改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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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監事會議事規則》修改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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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改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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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轉C3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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