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區
該事件裡,趙醫生和警察都沒有錯,真正錯的是那位加號插隊擾亂醫生看病的患者和家屬。相對來說,這位患者和家屬才更應該被拷走和被處理,因為他們涉嫌擾亂公共秩序。
1.病人看病拿號,必須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手續來。既然拿了號,那就得按順序看病。雖然在患者心裡可能感覺自己很嚴重,但是未經診斷,任何人都是一樣。確實嚴重的危急患者應該通過急診進行救治!
2.趙醫生多次勸阻之下,該患者依然如此,甚至打擾醫生對他人診斷。這就是明顯的尋釁滋事在先,醫生維護醫療秩序是正常的職務行為。不過,醫生應該直接讓保安動手,自己動手何必呢,真的犯不著。
3.醫生維護醫療秩序,不守規矩的患者和動手必然會導致醫生的反彈。相互之間的推搡也是在所難免。醫生也是急人之所急,畢竟後面還有那麼多患者等著診斷呢。
4.警察到場進行處理,依法傳喚醫生,也是一種公共秩序的維護,醫生理應積極配合。然而,由於醫生存在情緒和誤解,以及看著後面排隊的眾多患者,可能覺得偏袒鬧事患者,心生牴觸,導致被強行帶走。
5.趙醫生被帶走後,在警局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不冷靜,而警方也諒解醫生,讓其回去繼續工作,事後再補筆錄。這是很人性化的做法。值得點贊。
事件沒有造成負面影響,我們應該對趙醫生維護眾多患者的權益,維護醫療秩序的行為感到開心,也為警方的公正和維護威嚴點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傳喚。
事件中最大的過錯方就是不遵守醫療秩序,妨礙醫生診斷的患者和家屬,應該對這兩人進行查處並懲罰,從根本上解決此次醫鬧的根源!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談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我有一個閨蜜,在我們當地最好的醫院,是個主治大夫,我們倆認識已經二十幾年了,基本上算是“穿一條褲子不嫌肥”的,譬如母親生病的時候,我工作太忙,恰好她休班(對,一定是休班)的時候,我會麻煩她帶著去醫院檢查。
然而每次我去看病,都會老老實實排隊,掛號,看大夫,從來沒有麻煩過她,當然麻煩肯定還是有的,譬如前些年,老家來人看病,路遠,如果在這邊住不方便,當然更多的時候是老家人捨不得花錢,就會讓我問問能不能早點把檢查結果拿出來,最近兩年,手機上的醫院APP可以直接看化驗單了,我就很少找她了。
我心裡明白,我找她,她一定不會拒絕,所以我才儘可能不找她。
扯了這麼多,好像和仁濟醫院的趙醫生事件沒有太多的聯繫,但我看到通報裡說“插隊的人是周邊兒童醫院的工作人員介紹的……”我想趙醫生對於此類由別人介紹的“關係戶”是不是在內心存在牴觸,另一方面,插隊人是否因為自己是“被介紹”來的,而有一種特權感。
絕大部分人是痛恨“特權”的,但在痛恨特權的這批人之中又有一部分人在自己得到特權的時候會“為所欲為”,這也是一種悖論。
我是支持趙醫生的做法的,有多少醫生為了救治病人而放棄自己休息的時間,放棄陪伴家人的時間,趙醫生想等接診完去做筆錄,無可厚非。
秘語相傳
當年去上海仁濟看過病。我是外地的,在網上託人掛了號。去了醫院才知道,要憑網上掛的號到前臺排號,通常網上的號都是非常後的了,畢竟直接在醫院掛號的人凌晨就在醫院排隊了。我就在醫院等,等到快下班了,還沒有到。導醫臺讓剩下的病人都進去。進去後才看見裡面還有非常多的人。那個大夫對旁邊的小醫生說,給我個糖吃,我中午就沒有吃飯。那個時候都已經快6點了。大夫就一個個的看。好多都是外地慕名而來的。也有病人為了方便看病,就就在上海工作的病人。病人不容易,大夫也不容易。你是病人,其他排隊的都是病人。大家越是爭越是難看病啊。自覺排隊,大夫也不用維持秩序啊。這樣大家看的都快
芥末薄荷糖糖
應該說醫患關係的緊張,無形削弱了趙醫生在社會輿論中的地位形象,因此儘管事發的趙曉菁主任是全國胸外科界名聲顯赫的“大咖”,但在該突發事件中似乎也並沒有換回多少網民的支持同情。而其拒不配合警方傳喚,甚至與警察發生肢體衝突,最終被當眾強行銬走,無疑讓其顏面大失,令人大跌眼鏡。
其實,由一起小小的口舌之爭,升級成國人關注的醫患衝突,責任並不能完全怪罪在這位知名醫生的身上,而脾氣執拗,干擾醫院就診秩序的患者陳某老公韓某也應負不可推脫的責任。
經警方初步調查,陳某此前在趙曉菁處已預約複診,在4月24日上午來到仁濟醫院掛號就診,中午12時50分許趙曉菁為其就診。由於需要調取此前拍攝的CT片,雙方約定於15時30分再次前來就診。15時20分許,韓某進入診室尋找醫生,被告知許等候就診。約10分鐘後,韓某再次要求醫生為妻子陳某診治,被告知需要繼續等待。韓某堅持不肯離開,與趙曉菁發生言語爭執。趙曉菁欲把韓某推出診室,雙方繼而發生肢體衝突。
由此看來患者陳某確實已經掛號,不屬於網傳的無故插隊。只是因為中途取片出去,由別的掛號病人依次按順序正常插入,不過在雙方約定的15點30分,她與老公韓某取片回頭再來複診時,碰巧別的患者還未看完,趙醫生讓他們先出去等侯(要知道這是人家醫院通行多年的規矩,要換了其他患者,應該都能正常理解接受)。
可能因為患者老公韓某已經年過六旬,相對比較固執,執意不肯離開,以至於引發言語衝突。趙醫生起身欲把韓某推出診室,在他和護士口頭勸阻和嚴厲警告的情況下,家屬依然不依不饒往診室裡闖,等於干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當醫務人員把韓某強行推出了診室外,韓某又走進來躺到診室地上……
不難看出,患者家屬韓某確實是這起事件發生、升級的導火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他的受傷原因還需進一步調查確認,劃分清楚責任)。
衝動之下,當時趙醫生的做法也有不妥之處。作為一名醫生,他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及時向醫院保衛部門反映或報警,通過他人將涉嫌干擾醫院正常門診秩序的患者家屬韓某帶離現場,防止衝突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而不能以醫生的身份與患者發生直接肢體衝突。
尤其是當執法的警察接警趕來維持秩序時,趙醫生應該放下身段,調整好心態,積極配合警方,努力將該起事件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主動維護醫院和“醫者仁心”的良好形象,而不應該自恃身份和名望,拒不配合甚至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響。
所以,我們不能排除趙醫生有維持醫院門診秩序的初衷,然而衝動和不理智讓他處置失當,做出了與名醫身份、專家涵養不符的糗事,這不免叫人遺憾和失望。
霍小姐的八卦爐
上海仁濟醫院發生這個事情,警察來了,要傳喚趙醫生。事情搞大了。警察牛逼。
如果,是上海的第二軍醫大學的附屬醫院。
長海醫院,長征醫院,東方肝膽外科院醫院。
病人無理取鬧,撞牆,報警。警察來會怎麼辦?
他會傳喚趙醫生到派出所?
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醫院的一個科主任,小一點的科,科主任是副師級,大一點的科,科主任是正師級,王牌科室科主任,是少將,副軍級,正軍級都有。
就長海醫院內副軍級教授有近十個。燒傷科主任,影像科主任,骨科有二個離休了還在看門診,普外科主任。血管外科主任。心胸外科主任。中醫科老主任,器官移植科老主任,泌尿外科原主任是院長,現任校長。消化科主任。一幫全是將軍級。
我想問?一個警察,你能把一個師級,軍級,軍官怎麼樣?
校長是少將。
病人看病聽話的很。就沒聽過醫鬧。第二軍醫大學有一個警衛連。你搞事,馬上來。
混沌世界其實不混沌
1.這個病人沒有排到號,是趙醫生出於好心額外加的號,這種加號是要排在最後看的,要等其他正常掛號的人看完。所以到了12:50趙醫生才犧牲自己午休時間給他看。 2. 這個病人沒有在仁濟做CT,是在其他醫院做的,而且沒帶來,趙醫生好心幫他,聯繫認識的醫生把片子發到他手機上用於診斷,這個是需要時間的 3. 下午同樣有大量的正常掛號的病人在等著看,醫生和他們說的15:30只是個大概的時間,每個病人的情況不同、花的時間有長有短,不可能給出精確的時間的。 4. 這個病人家屬強行闖入診室,勸了不聽,還在裡面耍無賴,當然應該被趕出去。趙醫生的失誤在於沒有通知保安來處理。 這種額外加號的病人,不知感恩,反而鬧成這樣,真是恩將仇報。
大可愛龜龜
作為一名急診醫生,我常常會面臨類似的情況,幾乎每一天都會遇見各種要求插隊的情況。
“醫生,我不看病,我就開個藥”
“醫生,我只問個問題”
“醫生,先給我開檢查單,免得要排隊”
“醫生,給我先看,我沒時間”
“醫生,我就量個血壓”
除非患者真正的病情需要,比如胸痛患者、比如懷疑腦卒中患者等,否則的話都是要被我拒絕的。
然而,以我個人有限的經驗來看:大多數人都是自私且無恥的。
所有,偶爾有時候,遇見有暴力傾向、有訛詐可能的患者或家屬要求插隊時,我都讓他們同其它患者商量,如果其它病人沒有意見,我自然也沒有意見。
看起來這種妥協行為是沒有原則的表現,但卻透露著生活的無奈和大智慧。
因為一旦自己陷入糾紛乃至威脅之中,受傷害的只有自己,永遠不要指望任何單位或個人能夠真正幫助自己。
但,無論如何,我想要說的還有:<strong>
1、維護醫療場所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證醫務人員基本的人身安全,是中央多個部門一直在強調的,是成千上萬醫務工作者一直渴望得到的基本權利。發生在醫療場所的暴力傷害事件,針對醫務人員的暴力傷害行為,決不能簡單同等於馬路上的鬥毆行為。因為這種行為傷害的不僅是直面暴力的醫務人員,還有更多的病患。為什麼我們一直在喊著各種口號,下發著各種文件,卻依舊有著各種各樣的傷醫事件發生?
2、維護社會穩定是民警的任務,解除患者病痛是醫者的任務,兩種任務都是為人民服務,兩種任務都應該享受不被打擾、不被威脅的權利。法律法規的威嚴不可褻瀆,病人的健康需求同樣不能兒戲。如果說襲警應該得到嚴懲的話,那麼幹擾正在工作中的醫者同樣應該嚴懲不貸,因為這種行為涉嫌謀殺其它患者!
3、如果非要說中國的醫務人員有什麼缺點的話,那便是太過於能夠任勞任怨、太過於能夠吃苦受累!有很多數據,有很多事例,有很多眼淚,有很多鮮血都可以以供佐證,它們就放在網絡中,放在你眼前,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可以很輕鬆獲得。
4、有人說這件事已經上升到醫院同警察之間的矛盾,這其實是一種謬論。醫院同警察之間從來沒有任何矛盾,真正的矛盾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尤其是對優質醫療資源的需求同醫療資源不足、醫療資源過度集中在中心大城市之間的矛盾!
最後,希望:
1、趙醫生能夠早日從暴力的陰影中走出來,更多的同行能夠得到基本的安全保障,能夠專心致志心無旁騖的治病救人。
2、患者陳某能夠早日康復,韓某能夠早日明確肋骨骨折的原因。
3、大家都能夠理解彼此的不易,都能夠遵紀守法,都能夠遵守社會規則。
最後一支多巴胺:急診執業醫師,遇見許多人,碰見許多事!最後一支多巴胺
就事論事,單從此件事上看,這個患者跟家屬社會背景不一般?能在上海醫院專家號上插隊,(普通百姓和一般公職人員是不行的)又在看病時不把專家醫生放在眼裡!還和醫生大打出手!!!而出事後,當地警方的過度反應,更加令人懷疑?這一切都說明這背後水很深。值得大家去探討。
上海是國際大都巿,法制與文化中心。大醫院大夫接診,原則上是按掛號點名看病。複診也得有導診安排才可以看病。這個女患者不聽導診安排,不按醫生安排,插隊就診,竟在醫院和醫生撕扯,滋擾生事,其社會背景絕對不一般。建議有關部門深查一下。
本觀點純屬個人猜測,不做法庭證據,特此聲明。如有不對?勿噴。
郎中62
這個事,有這麼幾點,不一定對,供酌:
1.警方通報認定沒有插隊,則引發糾紛,醫患雙方均有責任。
2.發生了毆打抓扯,且致患者被打骨折,並報警。
3.警方現場傳喚趙醫,延遲,最終拷走。
4.從傷情看,貌似已構成輕傷以上,則趙醫極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依律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司法鑑定構成重傷,趙醫估計腸子都會悔青了。
5.如患者對發生糾紛的責任成立,則其舊病未治又添新傷,還應承擔行政治安處罰責任,被罰款或被行政拘留。
6.趙醫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醫院應連帶賠償。
7.抓扯中如有損壞醫院設備設施的,由兩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8.說到底,此事屬個案,一般情況下患者不敢得罪醫生,具體怎麼就打起來了,只有等警方權威認定了。
9.此事應了那句話:這年頭,有話好好說,別打架,打贏了,違法、犯罪、賠錢一條龍;打輸了,受傷、受罪、進醫院,也是個賠錢的項目。
10.同意的,思想裡握手。
燕南飛224684374
上週發生在上海仁濟醫院警察拷醫生的事件持續發酵,眾說紛紜:有支持白衣天使的,有力挺警察執法的。有視頻,有證人,有記者採訪當事雙方,有公安機關及醫生協會的通告。但是,現在還缺患者及患者家屬的陳述。缺乏任何一方,對還原事實真相就會在因果上有缺陷,難以實事求是。從現在披露的信息1.患者是掛號看病,並非醫鬧。醫患關係按照現行的醫療體系下是合同關係。病人化高價掛了專家號,是趙醫生的合同履約方(客戶),趙醫生必需履約。病人按時抵達沒有錯,下午按時赴約也沒有錯。根據現在仁濟醫院的診療程序,上午診治過後,下午醫生不可能再叫號,只有未就診的患者按序號入診室,其他拿到各種化驗報告及拍片和C丅的患者只能在順序號中間進入診療室,將報告交給醫生完成診治。這就有可能干擾醫生對其當時在場的患者的診治。大多數情況下,醫生會讓患者出去等一下。請患者在現場患者完成治療後再入,很少有人將患者推出門外。這裡要強調的是患者不是插隊。如果患者多次入室內,很有可能醫生未告訴他需要等多久(等幾個人),至使患者不斷入診治室。
2、趙醫生推人在先,如果推人的力度可將人推成骨折,參考之後續他能將執法警察都能帶倒,一定是個強健之人。無論如何沒有必要這樣對待上了年紀的患者及患者家屬。說句難聽的話患者是你的衣食父母,他們衝著對你的信任來到你這裡,無論如何你不能這樣對待。與其後果如此,為何不能好勸,而不是一推了之,想必趙醫生也該後悔了。在診療室內的爭執,推搡,打鬧,這方面方面沒有太多的披露,有待警方的調查。現從警方的告之中已知:患者家屬一根肋骨骨折,另外二根未確診,已構成輕傷。這將在今後的刑事及民事案件中會有結果。主要取決於患者家屬方。趙醫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相信後續處理結果後披露。
3、患者在衝突後選擇報警是正確的,是對警察,是對法律的信任。警察到達現場後,帶走患者及家屬(衝突當事人)並帶走趙醫生(當事人)調查是正確的。在以後的事態發展中警方會有執法記錄儀和現場的視頻為證。我覺得趙醫生是個對法律知識缺失的人,並十分強勢。不聽警察的一再告誡,最後走到抗法,與警察發生衝突,才被拷上。如果,是普通民眾,不管何種理由,可能得據留幾天了。現場警察做到了一視同仁,但上級領導還是⋯。在這件事情上警察沒錯,錯的是個別醫生。如果,這件事處理不好,只會使今後警察難以執法,人要分三六九等。
4、如果說白衣天使是我們抵禦疾病的最後一道防線,那麼無論是患者還是醫生,對普通百姓來說,警察是他們在這座城市裡安全生活的最後一道防線。他們沒有私利,我們一定要好好珍惜。(不好意思,醫院的性質已徑是企業了。這不能怪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