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都是獨生子女,打算讓男方買房子然後房產證寫我的名字,彩禮20萬不要了,可以嗎?

豬寶寶的公僕


說來說去其實都是為了錢,所謂的愛情其實就是一個遮羞布而已,一旦涉及到利益,所以的所謂的感情愛情其實都會被拋開,遮羞布不用別人去扯下,自己就會火急火燎的自己摘下,所以其實現在並不是沒有真正的愛情,而是現在絕大多數所謂的愛情其實就是用來做遮羞布而已。

沒有物質的婚姻十有八九不長久,對於物質的索取以前是自願給的變成了現在當做談判的籌碼和明碼標價的買賣,所以現在其實不應該說說愛情婚姻,說是買賣婚姻物質婚姻其實更貼切一些,當然索要大量彩禮和物質有一定的理由,比如說什麼父母從小撫養長大要一點彩禮理所應當,什麼嫁過去為男方付出一生所以要一點回報很正常,看起來挺有道理,但是仔細一看又有點強詞奪理。

婚姻需要物質支持,但是把婚姻當做物質談判的條件其實真的不應該,很多女人都想在男方的房產證上面寫上自己的名字,目的就是想如果離婚了自己能獲得一半的房產,其實說來說去就是想在這段婚姻裡面獲得更多利益而已,所謂的婚姻安全感其實就是藉口而已,法律規定了婚後所得屬於雙方共有財產,也就是說婚姻並沒有存在誰吃虧的問題而是存在誰想佔便宜的問題,什麼害怕婚姻安全感,難道離婚了法律不把婚後的一半財產給女方嗎?

彩禮屬於聘禮,正常來說屬於贈禮的一種,也是一種用來確定關係的物質交換而已,現在變成了談判交易,或者說談判價格的一種,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區別,彩禮本來屬於自願的贈送行為的一種,而現在的彩禮是強制性索取的一種,而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問題,現在的人都喜歡打財產的注意,而且理由堂而皇之,不得不佩服貪慾的嘴臉。

最新出臺的法律規定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並不屬於另外一半,也就是說房產問題就算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而房子在婚前已經沒有房債的情況下女方並沒有參與到房子的一點貢獻,那女方家沒有資格瓜分房產 就算寫上名字也沒有用,這是去年專門出臺針對房產歸屬權問題的法律,目的就是杜絕一些人用婚姻的名義來打房產的注意,現在很多女人不知道法律已經做這樣的修改,所以還是認為只要房產證有名字就可以瓜分房產非常可笑的。如果在過程中房子需要還房貸的情況下兩個人結婚了,那麼房子就會有相當一部分屬於女方,因為婚後還房貸的婚姻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就算沒有房產證上的名字也一樣可以獲得分配,這個法律規定杜絕了財產問題糾紛,使得財產歸屬透明化,很理性。


無法超越的足跡


我作為一個女的,我覺得結合目前社會現狀,考慮到以後婆家態度,我覺得彩禮必須要的,女方沒嫁妝,那麼男方拿10萬是要的,按照平均水平算的,有錢人不算啊。畢竟結婚後女的掙錢是在男方家,花錢時在女方家,這錢女方父母願意給女兒最好,相安無事,如果父母拿去用了,也無傷大雅(不考慮那些家裡欠債的啊,也不考慮那10萬是男方借的,如果男方沒買房沒買車,家裡還要去借10萬,不建議你嫁過去,嫁過去就是扶貧啊,那是腦殘了。)中國人講究箇中庸之道,彩禮從古至今都有的,你不要讓別人怎麼看你,讓婆家怎麼欺負你,最重要的是大家都有的就你沒有,難受不?上中學時我爸給我生活費就是取大部分同學多少就給我多少,不跟好的比,不跟差的比,中檔即可。補充下,我家兩個女孩,彩禮都是10萬,彩禮全部給女兒當零用錢,另備嫁妝,一人一車,但是呢,彩禮是必須要問男方拿的,不拿絕對不嫁,這是我父母定的,因為怕以後婆家說我們倒貼。不花錢的媳婦真的是太廉價了,好欺負啊。我們村裡10萬是最低起步價,我家只收個起步價,很良心了。反正別人有的,我們必須有,原諒我從小接受的這個教育,本科畢業。


森琳海莉00


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先問你一個問題:姑娘,你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結婚呢?是為了房子?是為了20萬彩禮?是為了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還是為了結婚呢?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這個婚姻就會幸福美滿,就會天長地久,就會給你安全感嗎?

當然,我是男的,我不太和你一樣能感同身受結婚的時候那一個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對於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感覺,但我結婚我也願意給對方彩禮,也願意在房產證上有對方的名字,也願意和對方幸福美滿,天長地久,但我想說四個字兩個詞——對等,現實!

先說“對等”,古人講“門當戶對”,但這個“門當戶對”到現在如何理解呢?他買房子,房產證是你的名字,那你呢?除了20萬彩禮不要以外呢?很明顯房子的價值絕對大於20萬,20萬連首付都有可能不夠,那然後呢?全款當然最好,要是貸款,你覺得那是他一個人的貸款嗎?如果你們結婚,那對不起,你們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夫妻,你不需要為這個家負責任嗎?房產證是你的名字,卻由他來還款,你是找老公還是找租客,給你月月“交房租”呢?

再說“現實”,是的,現實很殘酷,可再殘酷也是現實,他如果有錢,有能力買的起房,且不止一套,那當然不是問題,可他要是買不起房,這就是個大問題了!!你趕緊另找下家吧,別說什麼人的潛力是無窮的,在無窮的時候也會被透支的乾乾淨淨,最後也還是要回歸現實。在努力的時候也要量力而行,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飯,有多大力氣幹多少活,不要總去對比別人有這有那,我不是說不買房子,可最起碼,你也要為買房子做努力,做打算。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更不是想當然得事,如果你想做交換,也要等值才好,20萬和一套房子給你你願意嗎?你不是沒有房子就不能嫁,他也不是沒有你就娶不到別人了。

說的可能不太如你所願,但總而言之一句話——想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麼結婚!你如果是一個不願將就的人,他也是一個財大氣粗的人,那這完全沒有問題!可如果有一個不是,那你就要好好想想了!有些現在沒有的東西不代表以後也就都沒有了,有些現在有的東西也不代表就一直都會在你手裡,很明顯,你的青春就不會一直在你手裡,不是嗎?

個人觀點,祝幸福。


捌零的城


我對結婚女方要彩禮十分反感!本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自然規律,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有些人硬把她商業化了!而且是越刮越烈。形成了一種風氣。有些女孩以“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為藉口”或“婆家對我的態度如何”云云。等等。相婆家索要彩禮,甚至獅子大開口,要麼不歡而散,要麼婚後背上債務負擔。這樣的婚後生活能幸福嗎?先不說婆家態度,結婚:首先得買房,其次得裝修。然後得辦婚禮,有的還要買車。這些得花多少錢?而且都是大數!這裡有多少大款?(女孩子都想嫁有錢人家,請問:你有什麼資本?)大部分都是普通的人家。兒子結婚耗費了婆家的畢生的積蓄!有的還不算完,結婚後,還要肯老。這樣的兒子,媳婦,這樣的婚不結也罷!我的觀點是:父母生,父母養,的確不容易,雙方都一樣!如果相要辛苦錢?當初你們就不該結婚,不該生育。把兒女當做商品去買賣,這本身就是對自己的一種汙辱。也是社會,人性的一種奇形發展。我們的新聞導向不要整天沒事幹,四處宣傳某位什麼“星”大婚辦的的多麼排場如何?使年輕人盲目攀比。我國人口正在下降。國家應該立法,“肅本正源”把婚姻做為變相的買賣人口,這是犯罪!面對社會上的一些“陳規陋習”,封建迷信,男方應該硬起來,堅決抵制。


勝似閒庭3


結婚買房很正常,但是你要求只在你名下,你應該是想離婚後房子就只屬於你了,我猜的應該沒錯吧。

但是妹子我告訴你一個事,就是結婚後房子不管是他的還是寫你的都屬於倆人的共同財產,等你想離婚了,房子你只能分一半,就算是婚前首付買,婚後還房貸,他依然能分,所以建議你婚前要他全款買一套在你房下,又或者房子買在你弟弟或者哥哥姐姐妹妹名下,這樣離婚後房子就是你的了,這個建議是不是很完美,畢竟也許在你心裡老公只是外人,姐姐弟弟哥哥妹妹才能自己家人。

另外20萬彩禮確實不多,因為彩禮都是是嫁妝的形式返回去的,也許嫁妝更多,所以要20萬不多,買傢俱家電再買臺普的車,20萬隻會上不會下,但是你想把20萬留給家裡,不帶嫁妝的話,就有點過份了。

畢竟你是嫁人,不是賣身,結婚是倆個人搭夥過日子,不是賣身到對方家,從此跟孃家斷絕來往。

你覺得我說的對嗎?






湘辣丸子


首先呢,你要考慮一下,男方是全款買房呢,還是帶貸款買房?如果是全款買房的話,比如要買一個100萬的房子吧,嗯,裡面有你20萬的彩禮。寫上你的名字,我覺得男方父母會有點兒不樂意。其實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你出1/5就寫上你的名字,是不是有點兒不公平呀?

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話,我覺得寫上你的名字,婚後你們共同還房貸。我覺得這個就非常的合適啦。

結婚買房是件好事,兩個人走到很不容易。希望你們好好商量不要為之鬧出矛盾!

其實世上本沒有那麼多的公平, 只要男方同意,父母開明,也可以再全款上面寫上你的名字了。遇到個好老公。開明的公婆,這都不是事。

反之,如果男方斤斤計較,各種不妥協就算是婚後也不會太幸福的。婚前掙的鼻青臉腫。你說要這樣的婚姻有什麼用呢?


LM76539739


題主闡述:你倆是獨生子女,你對將來的婚姻是這樣打算的,20萬彩禮你不要,要求男朋友獨自承擔購買婚房。你只需在男朋友的戶口本上加個名字,你的意思是說,這樣做是不是合適可以?

至於可不可以這樣做,我是無權定奪你的想法。這是你們兩個人相互之間的,你情我願的事,我不好參與,但我必須在這裡闡述一下我的想法:

我承認現在的人都在要彩禮要房要車。而且漫天要價。我覺得這哪是在結婚啊。這簡直是在為自己的婚姻在砍價啊。而且是盲目的在砍!一場好端端的婚姻變成了一場活生生的“肉體”交易。說什麼,總得要給自己一個保障,那簡直是胡扯。用那無理的條件把自己賣了,保障從何談起呢?

你不要拿20萬彩禮。那我問你,你憑什麼要這20萬彩禮呢?難道國家有規定嗎?還是民俗風有規定?難道你自己就值20萬?我們不能用錢把自己賣了。彩禮只不過是婚姻中的一種儀式,要求要合情合理,實是求是!

你只要在男朋友的房產證上加個名字而已。難道這就是你未來的保障嗎?我想未必是你的保障。

也許你是這麼想的,你們兩個都是獨生子女,之所以獨生子女,兩邊的父母都要贍養,只因為要贍養,你就不能要的太多,如果要的太多的話,你的男朋友肯定會有壓力,或者是不開心。到時對待你的父母也不是十分有利。因此,你在房產和彩禮上只能選其一。

你只要求在男朋友的房證上加了個名字而已。想給自己以後的生活好有個退路,也就是所謂的保障吧,比如離婚!

就算給你加上你的名字,那又能怎麼樣?難道這真的有保障嗎?我想未必吧。是他給你加了個名字房證上,那也不等於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啊。如婚前你男朋友用全款買的房產,票據為證是私人財產;到最後你也得不到一分錢;要說回來,這房子是老公購買,去掉首付,等婚後其餘的按揭難道不是你們兩個共同財產嗎?你自己還不是要付出嗎?一點也佔不到便宜!加個名字那又有何用呢。我想加不加都一個樣。憑你愛他,他愛你就夠了。

幸福的婚姻是要靠你們兩個人共同的努力,共同的付出,共同的承擔,共同的扶持……一切的一切都要從你們的實際情況出發,那才是你們的最好的保障。



用戶抖音之


既然你是獨生子女,那你肯定要給你父母養老送終的吧!

你們兩個人,四個老人都要你們承擔的,你們的結合是平等的,互相扶持的!

那你為什麼還要彩禮呢?因為你生的孩子跟男方姓嗎?就算跟男方姓他也是你的孩子呀!

關於男方買房要寫你的名字,如果你出一半錢的話,就寫你倆的名字,一人一半,誰也不吃虧,因為你倆都是獨生子女!


想做自媒體的寶媽


我覺不可以。因為彩禮是彈性的,可以說是10萬,也可以說是20萬,沒有誰規定,男方必須給你20萬,所以,你說彩禮20萬不要了,好像一副人家本來就欠你20萬一樣,感覺很牽強。


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家境應該都不錯,你可以在男方給你彩禮錢的基礎上,自己添加一部分錢,交付房子首付,或全款買房,然後房產證寫你的名字。只是,若結婚後一起還房貸的話,房貸部分的價值及增值部分仍有男方的份,所以你別想的太好。

現在《婚姻法》已經很理性,房子誰出了多少錢,到離婚時候,還是按各自出錢比例分割的。法律是無情的,只講證據的。彩禮你不要了,分割房子時,你拿什麼來證明房款中的20萬是你的錢呢?所以,你千萬不要以為不要20萬彩禮,房子也寫了你的名字,男方買的房子就是你的了,還不一定啊!

人常說“一檔事是一檔事。”說彩禮就彩禮,說房子就房子,不要把兩者混淆在一起,這樣糾纏不清,是把事情搞複雜了。而且,你本想多得一些,而實際上你可能得的更少,所以,人還是少算計,本份做人比較好,屬於別人的,不貪求;屬於自己的,不客氣。互相兩不相欠,心安理得,舒心自在。


瓜熟而代


即然都是獨生子女就不要計較那麼多,幹嘛要男方買房寫你的名字,何必還沒結婚就為房子的事埋下定時炸彈,只要倆人好好過日子,以後兩家的財產都是你們的,應該首先想到是如何增進感情共同維護兩家的關係,而不是先想到別人的房子,我也是女兒也要獨生子女,但是我從不想別人的房子,不在於寫了名字就有安全感就有婚姻保證,最主要是看你怎樣去經營,你也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男方你願意這樣做嗎?人心換人心,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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